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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与出版  2012, Vol. 31 Issue (12): 48-51    
特别策划
出版修改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之悖论与化解
浙江大学法学院
全文:  PDF(148 KB)  
输出: BibTeX | EndNote (RIS)      
摘要: 出版修改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共生于著作权法内,但两者之间似乎存在着逻辑上的悖论。出版中的修改是否会侵犯作品完整权,法院的裁判也并非一以贯之。从规范目的来分析,出版者行使修改权具有正当性,其与法律保护作品完整权之目的并非全然不可调和。作者对出版者的修改有一定的容忍义务,保护作品完整权可以被出版修改权所修正,但是出版者的修改必须要恪守合理的尺度。通过对出版中的编辑工作的类型化处理,能有效化解出版修改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之间的悖论。
关键词 出版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规范目的类型化    
出版日期: 201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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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斌

引用本文:

姚斌. 出版修改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之悖论与化解[J]. 科技与出版, 2012, 31(12): 48-51.

链接本文:

http://kjycb.tsinghuajournals.com/CN/Y2012/V31/I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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