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数字出版业崛起的原因及其借鉴意义*
通讯作者:
编委: 苏磊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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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琼, 杨国庆.
1 美国数字出版业现状
作为数字化出版大背景下的佼佼者,美国在全球信息产业高速发展、数字出版日益繁荣的今天,其出版市场正在不断注入新的发展活力。与此同时,美国不断推出不同类型的数字技术形态,注重并整合各种类型的媒体资源,其数字出版持续成为全球整个产业的一枝独秀。美国数字出版的优势具体表现在以下两方面:首先,美国的数字出版表现在其拥有极高的市场份额。从全球来看,2011年,美国数字游戏收入就占据了全球游戏收入的42%;2013年,美国数字出版占据全球整个市场份额28%的高点。2011年,电子出版物使美国的报纸和杂志平均收入增加了12%,截止到2012年12月,美国电子书占据全国书籍总销量的18%,而2013年,电子书销量占全国书籍总销量的21%;另据皮尤(Pew)研究中心发布的报纸数据表明,2014年,大约有44%的报纸读者群运用电脑、手机等阅读电子报纸。此外,美国出版协会年度统计调查表明,2014年美国电子书共销售5.1亿册,销售收入为33.7亿美元,比2013年增加3.8%;可下载有声书持续稳定增长,共销售4 800万册,与2013年相比,销量增长27.0%,销售收入增长26.8%。至2016年,美国数字出版市场收入达到72亿美元,占全球电子出版市场的47.3%。
此外,美国数字出版还表现在其数字技术应用形式的多样化。从20世纪90年代起,美国各大出版商注重从传统出版形式到网络版服务的转型,采取期刊在线出版、在线学习出版、数据库在线出版和电子书出版等多种模式。培生集团(Pearson Group)、汤姆森(the Thomson corporation)等世界出版巨头,除完成纸质图书的数字化以外,还积极利用数字技术为读者提供全方位的个性化服务。目前,美国出版商更多关注电子书的商业前景,并通过其数字化平台进行各种商业模式的运营。
因此,鉴于美国数字出版在全球数字出版业发展过程中所呈现出的较大优势,了解美国数字出版繁荣的多层次原因,将对我国数字化出版业的未来发展有重要借鉴意义。
2 美国数字出版业崛起的原因
在世界范围内,数字出版已成为当今出版业的发展潮流,成为出版业最具潜力的发展方向,然而,它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既是机遇也是挑战。面对数字出版业发展的机遇和挑战,美国抓住机遇,走在了世界的最前列。总的说来,美国数字出版业能够繁荣发展,成为一枝独秀,有诸如强大的出版市场、政策保护、健全的法律法规、多元化的内容建设、产品研发投入、明确的资源管理分工等多种原因。限于篇幅,本文从以下几方面探讨美国数字出版业崛起的原因:
2.1 美国数字出版业完善的政策机制
美国传统出版市场历来强大,据统计,美国共有28 000多家出版社,其图书出版业在世界图书出版业中一直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近年来,面对数字化出版的发展和挑战,为保持美国出版业稳居世界图书出版的霸主地位,美国政府采取了积极有效的应对策略。
基于管理创新,有效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奥巴马政府发布了《大数据研究和发展倡议》,旨在提升全社会利用大量复杂数据集合获取知识的能力,直接促成全美在大数据发展与应用方面形成了较为普遍的共识。
另外,利用“隐性”政策促进包括数字出版业等文化产业的发展,构成美国文化产业政策的一大特点。表现为,一方面,奥巴马政府为促进网络发展,出台网络免税法案,以税收杠杆间接为以网络工具为主要服务和营销渠道的数字出版的发展提供支持;另一方面,美国地方政府和联邦政府利用其他产业的销售税,建立起面向文化产业发展的“信托基金”,以刺激和鼓励出版业的发展。
2.2 美国数字出版业的法律制度保障
美国成为数字出版业的一枝独秀,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美国完善的数字出版法律制度。美国的数字出版法律制度十分完善,从《1976年版权法》开始,美国的数字出版法律制度经历了《1995年知识产权与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白皮书、《1997年在线版权责任限制法》《1998年千禧年数字版权法》《2002年规范对等网络法案》《2005年数字媒体消费者权利法案》及《2009年数字消费者知情权法》等法案的发展,最终形成了较为系统完善的数字出版法律体系,从而在不同时期保障了美国数字出版业的健康发展。
作为知识产权大国,美国数字出版法律制度随着新环境的不断变化及技术的发展变化会及时做出合理的制定和修改。比如,面对数字版权侵权问题,许多互联网提供商很容易成为被告。因此美国政府出台了数字出版法律制度,详细界定了在线服务提供商版权侵权责任—《1998年千禧年数字版权法》规定了4种新的在线服务提供商版权侵权责任限制:暂时传播限制、系统存储限制、用户个人的系统或网络信息存储限制、信息定位工具限制。每个限制在有金钱损失时都会受到限制,但未满足任何一个条件不意味着对版权侵权负有责任。通过数字出版法律制度的制定,美国数字出版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强,保护范围也不断得到扩大,使得数字出版业能够在合法的范围内实现有序健康发展。
2.3 美国数字出版业内容建设的多元化、立体化趋势
首先,美国数字出版业在内容建设方面呈现多元化趋势。如各类数据库出版物、网络游戏、手机阅读、电子阅读设备、电子书、有声读物等都成为美国出版业的新活力。同时,各大出版商也在各自领域如专业出版、教育出版和大众出版等领域尝试开发不同的数字出版产品(略见表1),这也使得美国数字出版业在内容建设方面呈现出多元化趋势。
表1 部分美国出版商的数字出版产品
| 出版商 | 产品名称 | 产品内容 |
| Westlaw | 关键编码系统(West Key Number) | WLI General Subscription先进的电子技术与全球范围资料库的完美结合,其丰富的资源来自法律、法规、税务和会计信息出版商 |
| 数字化旅游出版项目 | 纸质旅游图书的数字化延伸,提供B2B、B2C产品和服务 | |
| 汤森路透 | Eikon数据库 | 106个国家、166个上市公司的历年财务数据,含金融与风险、法律、税务与会计、知识产权与科技四大核心板块 |
| Elektron企业数据交易管理平台 | 通过云计算为客户进行数据计算和管理服务 | |
| Web of Science | 全球8 000多种高质量期刊及其索引 | |
| 亚马逊 | Kindle阅读器和Kindle store | 全球数字出版的领潮者,实现了内容呈现的多终端化,内容产品的社区化和内容生产的主体多元化 |
其次,美国数字出版业丰富的市场运作经验及其所拥有的最新技术使美国数字出版在内容建设方面呈现立体化发展趋势。如在教育、旅游、科技等出版领域,各数字出版商持续关注读者需求,不断更新服务内容,将出版与服务、培训、信息资讯等结合起来,延伸在线教育、在线服务业务。如培生教育集团通过收购远程教育电子大学网站,利用网络评估学习效果、追踪学习兴趣和跟进学习进程,从而增大了其教育功能,最终获得丰厚的市场收益。
2.4 美国数字出版业重视基于技术支持的产品研发
数字出版与信息技术结合会实现数字出版业的产业化、市场化和规模化。美国数字出版注重将信息技术应用到数字出版领域,实现两者的紧密结合。例如,美国约翰•威立父子出版公司通过CD、VCD、视频等多媒体手段将教育知识资源整合入数字出版中,谷歌与传统图书馆合作数字图书馆项目等。同时,借助于大数据,大量的图书资源被数据库收录,这样读者通过谷歌、雅虎等搜索引擎,就可以在网页上看到大量的图书资源,从而拉近图书与读者的距离,提高图书销量。数字化技术的发展使用户更加即时便捷地获得各个领域的资源,因此数字出版业很快受到用户的青睐,并取得迅速发展。
2.5 美国数字出版业注重整合各类资源
美国数字出版业十分注重整合各类资源,从而使得各部分信息产业形成有机整体,构成了包括内容提供商、数字图书销售商、终端阅读器生产商、图书数字化服务商、技术提供商及电信或移动运营商等组成的数字图书出版产业链结构。由于出版产业链上的各产业定位和分工较明确,各产业合理正当的利益能够得以保障,数字出版发展呈现出良性循环。
同时,由于各产业的不断整合,美国数字出版的竞争边界也逐渐变得模糊,盈利也得以最大化。以美国最大的一家网络电子商务公司亚马逊为例。该公司成立于1995年,最初只经营网络书籍销售业务。2007年,公司推出Kindle电子阅览器,其电子书商店Kindle Store也正式上线,供读者付费下载电子书。这种集内容提供、销售平台和终端阅读器于一体的模式,使亚马逊的销量及利润也得以大幅度增加。
3 对我国数字出版业发展的借鉴意义
我国传统出版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还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应借鉴美国数字出版业崛起的成功经验,促使我国数字出版业积极探索出一条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市场大、有保障、资源活、平台广的数字化快速健康发展路径。
3.1 发挥政府职能,促进传统出版业转型升级
在数字化出版业发展过程中,美国制订了完善的产业政策规范体系,从而从多方面有效地维护了生产者、信息提供商和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另外,美国实行政府和非政府管理相结合的模式,使得美国的数字化出版处于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之中,使得数字出版业既能够得到有效的政策支持和保障,又能够相互监督,实现旗下行业的约束性保护和数字出版版权保护,从而实现数字出版业快速有效地发展。
应该说,我国政府在宏观经济调控发展方面的举措和成效举世瞩目。数字出版产业发展领域,我国政府宏观调控的推动力和整合力显而易见。尤其是将数字出版产业定位为绿色产业、朝阳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为数字出版产业的飞速发展营造了积极宽松的政策大环境。同时,我国的社会主义宏观调控机制在文化产业领域,以每年50亿的文产资金、10亿的国资预算金项目支持文化转型,支持数字出版的比例占到30%以上。得益于政策的推力,我国数字出版产业业绩不俗。但产业项目建设的盲目性和重复性建设并存,产业结构和地区分布的不均衡现象突出,投融资渠道的不畅通亦为明显。目前,至为关键的是,如何恰当处理政府行为和市场的关系,如何正确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就目前而言,在坚持政府有效调控的同时,需要强调通过政府力量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充分发挥引导市场、激励市场主体的政府效能,从而有效促进出版业加速转型升级,调整结构,提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力。
3.2 不断完善法律制度,保障数字出版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国数字出版产业的法律保障体系取得了良好发展,但同时也还存在诸多问题,比如,法律体系不健全、监管无长效机制等问题。因此在数字化出版业发展过程中,面对新情况、新问题,中国政府可借鉴美国政府如何不断完善数字出版业法律保障体系的举措,以不断修订和完善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从而为数字出版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3.3 提升技术研发力度,促进数字化产业创新发展
目前,在中国的数字出版领域中,数据加工转换企业规模普遍比较小,数字文本加密服务等核心技术相对落后,众多出版社由于过去采用了封闭格式,不能与其他平台和系统对接,不得不重新加工。
因此,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中国出版企业可借鉴美国数字出版业的发展模式,不断提升数字产品的创新能力,不断加强对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前沿技术的关注与应用,从而掌握核心技术,从根本上提升我国数字化产业发展的步伐。此外,要重视并掌握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语义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
值得注意的是,立体复合出版(同一内容通过书报和网络等多载体发布)技术的运用,将会成为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着力点。其可以充分整合资源,实现资源利用率的显著提高,并尽可能减少重复投入,最大限度地降低出版成本。可以预期的效果是在纸媒、电子阅读器、电脑和手机上让优质内容得以立体式体系化呈现。对此,出版单位宜未雨绸缪,提前规划,即根据不同载体的特质和需要,对拟出版的元要素内容实施标准化、数字化基本作业,进一步拓展数字出版的外延。
美国在数字出版业上发展的丰富经验对我国数字出版业的发展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中国只有建立完善的数字出版的政策机制和法律法规,建立高质量的数字化内容,提高技术水平,才能全面促进中国数字出版业的快速、健康、可持续性发展。此外,中国在发展数字化出版业的同时,要坚持“走出去”的发展战略,加强数字出版的国际合作,促使数字产品走出去。只有这样,才能促使中国数字出版整体实力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得以增强,也能进一步促使中国文化走出去,从而提高中国文化的软实力。
参考文献
U.S. Publishing Industry’s Annual Survey Reveals $28 Billion in Revenue in 2014
[EB/OL]. [
信息自由与版权法的变革
[J].
法国数字出版业的现状、发展策略、及其启示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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