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美国出版领域中意识形态宣传的历史及策略研究
周口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466001,河南周口
编委: 张昕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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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云.
1 当代美国出版领域中意识形态宣传的历史
1.1 源于二战:利用战局出版管控,传播美国价值观
当代美国图书出版的意识形态宣传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事实上,美国图书出版业早在二战前就拥有了一套完整且规范的出版物生产、发行和传播的管理系统,但由于战前世界局势相对稳定,美国并没有特别重视针对海外的出版发行来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但在二战后,美国当局敏锐地意识到须广泛对外发行出版物,以求在为二战同盟国提供有力的国际舆论支援的同时,传播美国价值观,实现美国文化在世界范围内的深入渗透和广泛传播。海外图书出版可能会对美国所置身的战局乃至于对世界产生持久影响,时任美国总统罗斯福的一段话最具典型性:图书不可能被消灭,人死了,但图书永远不会死去。永远没有人也没有武力能够将思想关进集中营。没有人也没有武力可以从世界夺走图书。图书中包含着人类针对暴政永恒的反抗。在这场战争中,图书就是武器![1]在这一观念共识的基础上,1941年6月24日,美国图书馆协会成立战时图书委员会来发动一场支援美国士兵的图书运动,该运动在实施之初命名为“防御图书运动”,珍珠港事件之后改名为“胜利图书运动”(Victory Book Campaign,VBC)。
“胜利图书运动”除了向美国军人、海外的作战军队输送图书以进行战争动员和舆论鼓舞外,还向被关押在德国和日本的美军战俘提供图书,向被关押在美国本土的德国和日本战俘提供图书和影像,通过提供图书和电影来说服战俘相信美国式的民主和生活方式。
在“胜利图书运动”的基础上,美国在二战后期进一步扩张出版领域的意识形态输出工作,有意识地遴选出版翻译了一批包含美国价值观的非战争宣传动员类的本土出版物,例如《美国是如何生存的》《伟大时代》《缅甸医生》和《瓦塞尔医生的故事》等,这些或明或暗地包含美国主流价值观念或体现执政党意志的出版物在当时被翻译成法语、汉语、荷兰语等不同语言,成千上万册的出版物在几十天甚至十几天内就被广泛输送到世界多个国家。这种迅捷高效的大量海外出版输送,看似只是在输出供消遣或纯粹阅读的精神产品给其他国家,本质上却是一场没有硝烟的美国文化入侵战。美国通过这场战役来传播其国家价值观,对其他国家灌输美国意识形态,使大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美国式的思维方式。
伴随着对外出版的意识形态输出,二战时期的美国也同步加紧对国内图书出版的严格控制。例如1939年出版的最畅销的小说《愤怒的葡萄》却在出版一年内在美国多地屡屡被禁,其中堪萨斯州教育委员会以该书排斥妇女,把生活形容得过分残忍,最终以4∶2投票通过将此书从20个公共图书馆上取下的决议。加利福尼亚州的克恩县检查员委员会以4∶1投票表决通过在该县图书馆和学校“禁止使用、拥有和流通此书”。1939年11月15日,伊利诺宜州东圣露易斯9个图书馆管理委员会的5个成员甚至一致通过要将《愤怒的葡萄》在庭院烧毁(尽管在一周后,该委员会撤销这一决定)。1944年,莉莲·史密斯的《奇异的果实》一书出版后,正当很多批评家和评论者称赞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勇敢、尖锐的故事,触及重要的社会及文化问题时,该书却很快因内容问题在波士顿和底特律遭禁。马萨诸塞州的一位图书销售商亚伯拉罕·伊众达德因无视禁令在店里继续出售《奇异的果实》,被捕且遭起诉。
1.2 发展于冷战:开展出版领域的意识形态攻防战
二战结束后,以丘吉尔的“铁幕演说”为转折点,各国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争论愈演愈烈,最终形成美苏两极对峙的意识形态冷战格局。冷战新格局引起美国对图书出版这一意识形态核心领域的高度关注和策略调整,他们将这种意识形态领域尤其是出版领域的宣传视作一种远甚于国防安全作战的策略,认为对此应该不惜重金投入。例如美国前总统艾森豪威尔曾强调:“应当慷慨地支持美国新闻署和自由欧洲电台……在宣传上花一美元,等于在国防上花五美元。”[2]1950年3月6日,作为负责公关事务的美国助理国务卿爱德华·巴雷特(Edward Barrett)向副国务卿提交了一份名为《采取宣传攻势》的备忘录,他在备忘录中指出:“在宣传信息领域我们一定要采取强有力的手段。”并就此提出3个步骤:其一是加速现有的计划来改进“美国之音”的信号发送系统。其二是与英国广播BBC以及其他可以穿越铁幕的自由国家广播联合组成一个新的宣传队伍。每一个自由国家的发射器都向空中同时发送电波,形成所谓的“自由之声”(The Voice of Freedom)来穿透铁幕的封锁。其三是寻求其他有效的办法将真理传播到铁幕后面,例如利用热气球散布传单等。在《采取宣传攻势》的备忘录最后,他将其所主张的宣传活动定名为“真理运动”(Campaign of Truth),并宣称:“在争取人的思想的竞赛中,真理是美国特殊的武器。这种武器不是孤立的,只有同具体的行动和政策联系在一起,真理的宣传才具有强大的力量……技巧高明又有实质内容的真理宣传战,如同一支空军是不可缺少的。”同年4月20日,美国总统杜鲁门在对美国报纸编辑协会的演讲中正式提出“真理运动”的口号,他特别提到“美国之音”、美国新闻处和美国在世界各地图书馆的工作,说明美国宣传活动所面临的现状以及目标,并指出“应当尽最大的努力来让全世界的人民了解真理”“我们的任务是要深入到他们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
冷战时期的美国政府每年都会在“美国之音”等传媒和出版事业上花费数十亿乃至上百亿美元,用于出版物等大众传媒在发行和传播方面的严格监控、遴选和回击。针对不同的国家制定精细的出版物发行计划去清除那些除美国思想观念外的一切思想“杂音”。据统计,在“真理运动”中,美国政府向国外分发的印刷品增加为6千万本小册子、6百万本杂志、4千万张海报;美国在世界各地信息中心的数量从105个增加到128个;人员交流项目的参与者从3 000名增长到3 900名;用32种语言制作纪录片并利用145个可移动设备进行播放。
有统计显示,“美国垄断了传播于世界大部分地区近90%的新闻,控制了世界75%的电视节目的生产和制作。而在美国本土,外来节目的市场占有率仅有1.2%,美国电影产量占全球总产量不足10%,却占领全球电影总放映时间的一半以上”[3]。从这种意义上说,美国对出版领域的意识形态宣传策略已成功地将美国的声音扩张升格为一种世界的声音。
2 当代美国出版领域意识形态宣传的具体策略及特征
2.1 具体策略
首先是构建完备系统的责任主体。美国出版领域意识形态的主体系统包括政府部门、公共组织和公民个人3个方面。政府部门是指国会和州立法机关,尤其是指国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专职负责管制出版物的发行、传播中涉及的意识形态问题。对出版有意识形态管控权的公共组织包括宗教团体、学校、图书馆、各种社团和协会等,此外,美国司法也赋予公民个人对出版领域以意识形态发表诉求意见的合法权利。在自由、民主和平等的美国主流意识形态价值导向的精巧矫饰之下,三方以所谓互相平等的身份各自以独特的途径和方式发挥作用,对其出版领域的意识形态形成合力治理态势。
其次是建立完善自洽的法律体系。在美国对其出版领域意识形态宣传的长期实践中,国会及各州立法机关已建立完善且自洽的法律体系,以确保对出版物发行传播的意识形态约束和管制都能置于法律体系之下。具体说来,出版意识形态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宪法》第一修正案和《版权法》,其中《宪法》第一修正案是美国出版物内容管理活动的最高法律依据和法律准则,而《版权法》则是专门的出版物管理法案。在以上两部法典的基本立法准则精神规定之下,出台一系列其他涉及出版的法律,包括《公平交易法》《义务兵役法》《国家保密法》《诽谤法》等。上述法律体系在保护出版自由的名义下对美国出版业进行约束和限制,其约束限制既包括对出版市场有序竞争和防止垄断的依法管理,也涵盖对美国意识形态“异质思维”的严格制裁,《宪法》第一修正案中明确提出所谓“附带退后原则”,即在“对出版物内容进行限制和审查”和“确保出版物的自由发行”这两大管理原则发生冲突时,后者往往必须退后让位于前者。例如在著名的“田纳西诉斯各普斯”一案中,教师约翰·斯各普斯因为向学生教授达尔文的《物种起源》而被法院判决有罪,其根据是田纳西州存在反进化论的相关立法,《物种起源》一书在该州也不能获得自由出版发行。再如《爱国者法》的出台,“9·11”事件后的第8天,时任美国司法部长阿什克罗夫特就将一份用于指导反恐斗争的法律草案即《爱国者法》的初稿提交国会审议,经过近一个月的辩论后于2001年10月26日由布什总统签署生效。《爱国者法》的大部分条款虽直接针对恐怖分子,但从法律层面的分析不难发现,其中的一些规定对《宪法》第一修正案赋予的合法言论出版权利已或明或暗地构成侵蚀,例如其中第215条规定即使并无相关嫌疑,政府也可以要求获知公民在图书馆、书店阅读购买书籍的详细信息,同时禁止服务商向客户透露他们的信息已受调查,这种公民隐私权的大量丧失可能极大地妨碍其自由出版表达的权利。
再者是形成规范程序化的政府出版物管控流程。美国政府出版局(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简称GPO,2014年12月由“美国政府印刷局”改为今名)是世界上最大的政府出版物出版机构,该机构以其系统庞大的组织、高效有序的运转、雄厚的财力,长期致力于收集包括国会报告、国会意见、听证会记录、国会辩论记录、国会档案、法院资料、法院资料以及国防部、内政部、劳动部、总统办公室等各个部门出版发行的文件等各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对其进行出版、发行、编目及保存。与此同时,美国已形成一套严格规范的政府出版物发行管控流程,即联邦机构生产文献→GPO印制发行文献→图书馆收藏文献→商业机构编制文献→公众使用文献。当前,美国公众和关注美国政治生活的海外受众已习惯通过GPO发行的政府出版物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而美国当局则在政府出版物的环环相扣流程中层层把关,在向美国民众乃至于在世界范围传递美国日常国家政治生活的“频谱脉动”的同时,有效地释放扩张美国的意识形态之音。
此外,为了确保自身的意识形态安全和国家利益,美国还实施严格的情报机构出版前审查制度,据美国《外交政策》杂志2014年6月2日报道,由于受到斯诺登事件影响,5月初美国国家情报总监办公室公布“出版前审查规定”,该规定要求所有情报机构雇员不论在职与否,在对外发表任何资料前都必须经过审查,以防泄露机密信息。对此,部分情报人员抱怨称,新规定致使他们完全不敢与记者接触或公开讨论国家安全问题。
综上所述,美国通过上述的出版领域意识形态策略体系,为美国意识形态的对外输出和严厉排他披上了“自由、民主、合法”的外衣,借此成功地向美国乃至全世界推广抽象的美式“道义”原则,但真实用意却正如其自辩所道:“我们从不把这些东西强加给任何国家,但是我们坚信这些东西不管在什么国家都应该得到悦纳。”[4]
2.2 特征分析
美国出版领域意识形态策略的总体特征可以概括为围绕嵌入美国执政党和统治阶级的价值意志这一根本目的,实施全方位、法治化、灵活性与隐蔽性相统一的手段策略体系。换言之,美国针对出版领域的意识形态宣传,就是要将美国核心价值理念序列在自由合法的外在形式掩护之下,在社会文化的多元化造成意识形态多元化的假象之中,去传播体现其利益集中代表者的执政党的价值意志,从而实现其利益的最大化维护。
以《致加西亚的信》这本看似旨在宣扬积极向上奋斗的励志书籍为例,该书各种版本累计销售量近8亿册,曾被美国《哈得森年鉴》和《出版商周刊》评为有史以来世界第六畅销图书。而这本书之所以获得如此销量奇迹,主要受益于历届美国执政党的大力支持,例如美国军校便常年将此书作为教材,许多美国企业也将此书广发放给职工作为推荐读物,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合力之下,该书全世界掀起了阅读浪潮。美国之所以在海内外主动大量出版类似《致加西亚的信》这类看似旨在宣扬努力主动工作理念的书籍,是因为这类出版发行恰好迎合工商业企业对职工的要求,同时又因暗含资产阶级利益,符合当代美国资本主义的资本扩张意愿,因而获得美国执政党的大力支持,得以自由而广泛地发行。
3 结语
总体来看,美国长期以自由传播为名不断进行意识形态宣传,对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多国输出各种意识形态产品,对此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必须高度警惕来自美国的各种译制出版物,尤其其中以学术自由为名行意识形态输入和渗透之实的出版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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