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与出版, 2021, 40(7): 86-92 doi: 10.16510/j.cnki.kjycb.20210629.002

融媒之光

知识密集型服务业视角下的专业出版单位知识服务再升级研究

李修, 杨海平, 覃周亚

南京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出版研究院,南京,210023

摘要

从生产定位、生产对象和行业布局来看,专业出版单位的知识服务属于混合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与同类知识密集型服务企业相比,专业出版单位存在行业知识供给落点偏差、知识服务产品类型单一和行业定位模糊等问题。专业出版单位知识服务再升级,需要调整思路,深入专业作业生产场景,在用户互动的基础上创新知识产品形态,聚力发展优势核心业务,由点及面拓宽特定行业、领域专业知识服务的市场格局。

关键词: 知识密集型服务业 ; 专业出版单位 ; 知识服务 ; 行业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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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修, 杨海平, 覃周亚. 知识密集型服务业视角下的专业出版单位知识服务再升级研究. 科技与出版[J], 2021, 40(7): 86-92 doi:10.16510/j.cnki.kjycb.20210629.002

知识服务与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有着紧密的关系。知识服务的概念起源于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研究。知识密集型服务业(knowledge intensive business service,KIBS)从专业服务业中分化,指的是在经营活动所投入的劳动中,受过专门教育和训练的、具有较高智能的复杂劳动所占的比例较大的专门性服务活动。随着经济知识化和全球化的加速发展,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以其“高知识性、高技术性、高附加值、低污染性”的特征逐渐成为各个国家和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方向。

近年来,专业出版单位凭借在垂直领域深耕的专业内容资源和运营平台,在知识服务转型、出版融合方面具备优势,为提供更优质的专业知识服务创造了条件。与此同时,作为专业出版单位次要经济活动的智库服务、软件开发、专业咨询等专业知识服务产值上升,专业出版单位具备了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特征。这对专业出版单位知识服务的发展方向、管理运营等产生影响。与同一行业内的其他知识密集型服务企业相比,专业出版单位存在内容资源的开发深度不够、知识服务产品同质化严重、精准服务目标用户较少等问题。各家专业出版单位知识服务涉及的行业众多,不同行业之间在产业属性、运行规律和需求层次上呈现较大差异,需要从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业态属性的视角审视专业出版单位知识服务的转型升级。

1 专业出版单位知识服务与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定位探讨

1.1 生产功能相似:专业领域支撑者

专业出版社的建立,一是为了解决分工不明确导致的出版重复浪费问题,1952年7月,出版总署呈报中央宣传部《关于中央一级各出版社的专业分工及其领导关系的规定(草案)》中对部分专业出版社出版范围作了详细规定。中央宣传部在回复意见里原则上同意了专业分工的规定,并提出“今后出版机构要有更细的分工”。[1]二是为满足当时生产建设的科学技术之需求,按照专业分工的原则组建专门出版科技类图书的专业出版社,以满足不同科技领域的专业读者的需要。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出版管理部门调整了部分专业出版社的分工和经营性质,但专业分工的基本方针并没有改变,专业出版单位服务某一行业、关联某一部门的特征仍然鲜明。这也使得专业出版单位的知识服务具有植根于行业领域,与行政管理部门联系紧密的特点。在主管单位的支持下,专业出版单位在各垂直领域的知识服务都取得了很大进展,成为各行业生产建设的智力支持。

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从专业技术服务业中分化发展而来,学界对其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迈尔斯等在1995年提出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概念,指代那些显著依赖于专门领域的专业性知识,向社会和用户提供以知识为基础的中间产品或服务的公司和组织。[2]周波等认为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可以被视为经济社会中提供智力帮助或者以智力为核心资源提供服务的个体和团队所组成的集合。[3]从组织性质来看,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可以分为营利型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和公益型知识密集型服务业。营利型知识密集服务业以企业为主体,强调企业与其他商业组织的知识生产协同关系,在产业集群和生产网络的知识交互中获得经济价值。公益型知识密集服务业由政府部门或公共机构主导,负责公共知识资源的建设和共享,如图书情报机构。由于政府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企业化,产生了一种介于营利型和公益型之间的混合知识密集型服务业。[4]综上所述,专业出版单位知识服务即属于混合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兼具营利型和公益型知识密集服务组织的特点。

1.2 生产对象相近:专业知识和专业服务

专业领域知识服务由“专业知识”与“专业服务”两部分组成,专业出版单位与知识密集型服务企业在这两个生产对象上各具优势。专业出版单位以深度加工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增值服务”为拓展,虽然内容优质,但服务能力不足。知识密集型服务企业的主要增值活动由积累、创造、扩散知识等组成,通过客户化的服务(产品)解决方案来满足客户的需求,[5]即以“专业服务”为本职,以“创新知识”为提升,虽然服务能力较强,但产品原创性不高、知识含量不足。

专业出版单位与知识密集型服务企业的知识产品存在相似性,都包含定制化的数据集、咨询培训和知识产权等,但也有一定差异。专业出版单位的知识产品,如图书、期刊、专业数据库和平台等,具有社会性和公共性。知识密集型服务企业的知识产品则以满足客户的需求为准,从服务对象出发,在服务的过程中形成专门的知识,所交付的知识产品形态以报告、软件、方案为主,具有个体性和私有性。以IT服务企业文思海辉为例,其数字化服务产品分为咨询、体验与营销、技术实施、运营服务四个部分,知识产品是以解决方案为核心的技术服务,除软件开发外,还包括人工智能、数据采集、物联网等硬件设施的综合研发。知识密集型企业的知识产品不必向社会公开,除了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等正式保护方式,企业还会采取保密、锁定策略、领先市场、复杂设计等非正式保护方法限制知识流失[6]

1.3 行业分布相仿:专业知识传递

知识服务是需求导向和创新驱动的高度知识密集的服务类型。[7]出版业在行业分类中被划为文化产业。有学者认为,出版业作为文化服务业,应该立足服务做产品,更新传统的产品导向出版观念,拓展出版服务领域[8]。随着出版产业升级转型,教育服务、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和专业技术服务等知识服务业务得到进一步拓展。专业出版单位的知识服务涉及文化产业、信息产业、制造产业与服务产业等多个行业类别。

知识密集型服务业致力于知识的创造、积累和传播,是消费者服务业和生产者服务业中运用知识和技能比重高的那部分,是为知识的生产、储备、使用和扩散服务的行业。[9]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知识密集型服务企业和专业出版单位的知识服务活动具有同类属性,使用相同原材料(专业知识)、相同工艺技术(知识加工),处在相同或相关价值链上(知识生产),行业属性也有相似性。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尚无统一的界定标准,研究者常参考欧洲产业经济分类(NACE)来识别知识密集型服务企业的行业及类别,如表1所示。

表1   欧洲产业经济分类中的知识密集型服务业行业分类

NACE分类说明
72计算机及相关活动
721硬件咨询
722软件咨询和供应
723数据处理
724数据库活动
725办公软件、会计软件和计算机设备的维护和维修
726其他计算机相关活动
73研究与开发
7310自然科学与工程研究与实验发展
7320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研究和实验发展
74其他业务活动
741法律、会计、簿记和审计活动;税务咨询;市场调查和民意调查;商业和管理咨询;控股
7411法律活动
7412会计、簿记和审计活动;税务咨询
7413市场调查和民意调查
7414商业和管理咨询活动
742建筑和工程活动及相关技术咨询
743技术测试与分析
744广告
7484其他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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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比对业务活动,可以发现专业出版单位从事或者计划发展的知识服务正在向知识密集型服务业靠拢,如专业出版单位研发的专业数据库涉及软件供应、数据库活动、研究和开发活动等。而依托于专业数据库开展的知识服务往往横跨多个类别,如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的建筑施工专业知识服务库为建筑单位提供施工工艺工法、施工管理与技术文件等资源库服务,涉及“723数据处理”和“724数据库活动”;为建筑施工专业人员提供在线学习互动平台服务,以及针对建筑材料与施工机具设备产品的选型库,涉及“742建筑和工程活动及相关技术咨询”;为用户提供相关厂家、租赁企业信息等服务,涉及“744广告活动”。可以说,专业出版单位与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企业的知识服务相似。这意味着在知识服务这一新赛道上,专业出版单位的竞争对手不仅是互联网企业和其他数字内容企业,还有专业化程度更高、技术水平更强、服务能力更佳的知识密集型服务企业。

2 知识密集型服务业视角下专业出版单位知识服务的反思

2.1 知识服务供给落点偏差:远离用户和场景

知识服务的使用价值,因服务使用方的主观感受而异,难以用客观评价标准来衡量。只有一小部分专业用户群体能有效评价专业知识服务。专业用户群体作为专业领域生产企业的核心用户,对特定活动及知识需求的场景有独特的理解,并据此判断知识服务的价值。所以,知识服务的供给落点由两个要素构成,一是企业中的专业用户群体,二是专业用户群体的作业场景。但在实际供给过程中,专业出版单位的知识供给落点偏离了以上两个要素。目前专业出版单位的知识服务以教育类学习软件和资源检索数据库等内容资源型知识产品为主,这些知识产品往往需要其他知识加工机构作为中介,经由二次加工转化后间接作用于专业生产。尽管专业出版单位针对政府部门、教学机构、科研机构、生产企业和专业从业者等知识服务用户调整了产品的组合销售策略,但是知识供给落点始终远离专业核心群体和作业场景,存在间接供给过多、直接供给不足的问题。也有专业出版单位采用UGC理念打造社区百科类产品,通过调动知识群体的自主学习能力来解决知识与生产实际脱钩的问题,但是往往词条更新少、平台人气低迷,效果并不理想。

知识密集型服务企业以服务经营性企业为主,强调逐步分解用户需求、推动相关产业间协作、共同科技创新以及在创新过程中获得自身进一步发展的动力。因此,知识密集型服务企业的知识服务一般能直接作用于生产实际问题,也更容易从中产生、获取新知识。相较于知识密集型服务企业,供给落点的偏差导致专业出版单位难以获取最新的行业知识,无法及时洞察企业知识痛点,其知识服务无法匹配所在行业的发展水平。这一点在制造业尤为突出。我国专业制造型企业不仅是国内经济体系的重要支撑,发展水平亦处于世界前列。而它们正面临着集约化转型和数字化升级,迫切需要高新技术、材料工艺、信息控制、转型方向等专业知识服务。这需要专业出版单位面向对口行业,根据它们的实际需求调整知识供给落点及供给方式,实现知识的有效供给。

2.2 知识服务产品形态单一:割裂生产和消费

知识服务产品形态能体现供应者的知识水平、知识数量、深度供给的可选择性,能帮助知识服务供应者将独有的、非持续的、具有经营或战略价值的知识内容,高度整合到知识需求者的组织功能或生产过程中。

知识密集型服务企业的知识服务产品通常提供解决方案来满足客户需求,有高度定制化的特征。专业出版单位的知识服务产品主要有电子书、在线学习平台、有声读物、知识社区和在线问答等形态。其中,以“数据库”“平台”为产品形式的数量远大于其他形式产品。以95家知识服务试点单位的知识服务产品为例,电子书、资源库和图谱库占比51%。[10]从产品类型上看,专业出版单位明显缺乏专业内容与信息技术相结合的商业知识服务产品,如专业内容的定制咨询服务、软件定制服务等。总体看来,专业出版单位的知识服务产品形态设计缺乏对用户需求的综合考量。

专业出版单位知识服务产品形态单一问题的根源有二。一是知识内容生产过程与服务过程割裂。服务过程包括程序、机制和业务流程。服务本身具有即时性,即消费和生产同时发生。而专业出版单位的知识生产在前,服务过程在后,不能集成在一套产品方案中。二是知识产品形态不符合用户的需求。企业并不需要出版图书或是封装的数据产品。相反,一些在知识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核心知识技术需要专业出版单位进行内部指导,将知识循环严格限制于双方互动服务过程中。此外,受限于技术能力和服务能力,专业出版单位的技术中介型服务产品相对较少。总的来说,专业出版单位现有知识服务产品形态较为单一,无法对接专业行业需求。专业出版单位需要调整知识服务产品形态的设计思路。

2.3 知识服务行业定位模糊:忽视差异和竞争

专业知识服务的行业定位是指专业出版单位在不同行业领域中业务聚焦,以树立一个明确区别于其他知识服务提供商的地位和形象。不同的行业定位对企业主体的组织结构、商业模式、运营流程等有不同的要求。金融服务业、ICT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商业服务业等不同行业及下属子行业的知识密集型服务企业的形态有很大差异。进入同一行业的不同类型企业的主营知识服务业务有所不同,例如科大讯飞和腾讯同为ICT企业,在教育信息服务领域,它们的共同点是提供软件和IT服务,但科大讯飞侧重于帮助学校加强硬件基础设施建设,腾讯则更多以投资者的身份参与到该领域中。

专业出版单位应为知识服务发展制定远景目标,但大部分专业出版单位只是模糊、宽泛地描述发展方向,没有根据自身情况对标行业竞争对手,不利于找准知识服务的发力点。专业出版单位多为中小型企业,如果没有一个清晰的知识服务业务定位,专业出版单位就无法聚焦某一领域进行长远的生产规划,也就不能形成行业内的竞争优势。

专业出版单位虽然在法律、交通、卫生、建筑等行业壁垒较高的几个行业领域已经摸索出了一套以案例知识为核心,以提供业界交流服务为辅助的盈利模式,但也存在同质化竞争的隐忧。而清晰的行业定位能解决这一问题,如在法律大数据应用领域,人民法院出版社“法信”平台通过法信大纲、裁判剖析和同案智推为引擎,对法律条文、案例要旨等法律知识资源进行加工推送,为用户提供法律解决方案和案例。北京法意科技有限公司、北大法宝、元典等法律数据企业在法律智慧服务业务上与“法信”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服务的用户群体也有所重合。人民法院出版社将自身定位为法律知识和案例大数据融合服务平台,在“法信码”等独有技术的支持下,“法信”平台以对接全国法院电子化办案系统,服务法院系统为落点,在此基础上向其他法律市场推进,收获了显著的成绩和效益。

3 知识密集型服务视角下专业出版单位知识服务再升级路径分析

3.1 深入生产场景,抓准供给落点

由于用户发起的需求可能不完全准确,专业出版单位知识服务要提升需求解析能力。首先,要明确将某一细分领域或者某一类型企业作为知识服务对象,为专业知识服务精准落点圈定可靠范围。其次,依靠产业链延长知识服务的终端,深入对口行业的实际生产场景,厘清知识需求生产场景中的知识链和知识流,逐步挖掘出用户真正的知识需求,再设计配套的知识服务产品方案。

分析和解决供给落点问题,需要调动参与生产场景知识链的内部核心群体和外部辅助群体,把控专业出版单位与合作者之间的双向知识流动过程。内部核心群体包括专业出版单位的专业编辑、技术专家、高层领导、营销人员、开发人员等。外部辅助群体则要尽可能囊括专业垂直领域知识链上的所有参与群体,包括科研机构、产业链协同者、客户等。专业出版单位可以利用资源置换、沟通交流、社企合作、联合办公等方式实现与知识群体的知识交换,通过实际生产的深化合作交流,提高知识转移和知识加工的效率,提高专业知识群体的协同创新能力。例如,天津大学出版社的建筑邦与地产商、建材商等建筑设计行业的相关方合作,在策划经典建筑设计交流选题的同时,为建筑业提供专业的信息服务,促进了建筑知识的良性流动。

解析知识供给落点,需要高知识度的知识群体。国务院中国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研究报告认为,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产品价值体现在信息服务的输送和知识产权上,要求服务提供者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科研水平。[11]专业知识服务竞争是高素质专业人才的竞争,从业者的专业知识是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最重要的生产性资本。这就要求从业者拥有较高学历、行业工作经验和完整的专业知识结构,具备创新、应用、传播专业知识的能力。专业出版单位要培养高水平的知识服务工作人员,根据所处行业的需求和自身的定位为员工提供在专业领域中持续学习的机会,如参与专业领域的协会、学会、管理部门等组织,调研专业领域内企业的知识需求,从而找到知识供给落点并给出高水平的解决方案。

3.2 加强服务互动,创新产品形态

专业出版单位要改变“知识为主,服务为辅”的旧有观念,要把服务而不是数字产品交付给用户。[12]专业出版单位要打破知识生产过程和服务消费过程的界限,与用户进行有效双向互动以深度挖掘用户需求、创新产品形式,从而加大知识供给深度,提高用户满意度。专业出版单位可以同用户以项目制的形式进行合作,通过契约设计、相互承诺、合作协议等途径共同创新知识服务产品形态。

知识密集型服务具有高交互性特征。专业出版单位要将知识生产的过程融入即时性的服务过程中去,将知识获取、重组和转移的知识供给过程融入服务过程的概念阶段、开发阶段和引入阶段,供需双方可以就某一具体“产品”范围内的服务互动关系产生新的形式。概念阶段是供需双方约定知识服务内涵和框架的阶段。知识服务产品有两种创新形式,一是定制化产品形式,二是标准化产品形式。定制化产品要针对用户需求,供需双方共同协商专业生产场景中的技术开发、标准制定、知识体系等内容,制定预期产品形态方案。标准化产品则是专业出版单位根据专业知识体系,分场景、分内容制作不同类型的产品形式,再根据用户需求调整、充实产品,或提供其他相应的增值服务。在概念阶段,专业出版单位要作为主导者,鼓励用户参与产品的设计、报告和论证的过程,确保准确定位产品。在开发阶段,专业出版单位要发挥专业知识组织优势,邀请核心知识群体参与产品内容制作、功能设计等显性化的知识重组过程。在引入阶段,专业出版单位将知识引入用户生产场景,完成知识整合与创新。在项目结束后,专业出版单位再次筛选、整理项目产生的创新知识内容资源,与用户商议其中可以公开的部分,经过编辑加工后以合作的形式公开出版,扩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3 立足自身优势,调整业务布局

专业出版单位要实现知识服务再升级,向专业知识服务供应商的远景目标迈进,找准自身在知识生产分工中的定位尤为重要。专业出版单位应该深入分析自身内容、技术、人才等知识资源情况,发挥专业知识加工严谨、规范的先天优势,通过服务生产企业进一步积累专业知识资源。专业出版单位还要探究专业领域产业链的价值规律,明确已有或未来活动的价值和利润增长点,分析同领域知识密集型服务企业之间的竞争关系,将优势业务发展为核心业务。

在确定资源竞争优势后,专业出版单位要根据现有知识服务核心业务判断行业所属,为业务布局的战略决策提供参考。首先,专业出版单位要优化核心业务结构,选择擅长且具有优势的专业知识服务为主攻方向,以已建成的专业数据库、知识库为基础,加强知识收集、加工、扩散等能力。其次,在核心业务之上拓展必要的基础业务,由点及面拓宽市场格局,找准市场定位。技术研发能力不足的单位可以转而加强自身的知识扩散能力,利用好行业知识图谱库,将行业内的创新知识推介给相关企业,扮演推广和扩散创新成果的中介角色。最后,专业出版单位可以开展科技咨询、技术评估、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等业务,如知识产权出版社与技术单位合作,发表基于专利数据视角的电池、纳米材料、神经网络技术等方面的论文,为我国的相关技术研究机构提供参考。

4 结语

专业出版单位知识服务再升级应当遵从产业活动的经济规律,根据自身资源优势和专业特性,选择某一专业服务类别进行纵深式拓展,通过调整战略规划、组织架构、人才梯队和运营模式,精准定位专业知识服务供给落点,打造多元化知识服务产品的类型,以更好地满足专业生产企业的智力需求。

由于知识密集型服务涉及多主体的交叉性服务和产品,专业出版单位作为创新主体,可能暂不具有从事相关业务许可的资质,创新知识服务产品可能会突破专业出版单位的业务许可边界。监管部门需要研究制定针对相应业务的专项法规制度和资质认定标准,有效监管各市场主体的多边活动,以激活专业出版单位知识服务优化升级的内生动力。

该表援引自A E M,B D D . What we should know about knowledge-intensive business services[J]. Technology in Society,2009,31(1):66.笔者翻译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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