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与出版, 2021, 40(7): 143-148 doi: 10.16510/j.cnki.kjycb.2021.07.009

学术探索

随机对照试验报告中的学术不端问题及对策*

张金超, 杨立丽, 王晓红, 陈秀云, 朱琦, 李婧婷, 韩焱晶

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研究所期刊中心,100700,北京

通讯作者: ✉通讯作者。

摘要

文章探讨随机对照试验(RCT)报告中容易出现的学术不端行为及其产生原因,并提出解决对策。发现RCT报告中涉及的学术不端行为包括剽窃、伪造数据,一稿多投,作者署名问题等,产生原因包括审查、监督、惩罚力度不严及宣传力度不够等。进一步提出,减少RCT报告类文章的学术不端行为的对策包括健全学术不端行为认定和惩罚制度,构建期刊学术不端和伦理审查信息共享平台,严格三审、外审流程,运用网络首发和增强出版等新兴出版模式,充分发挥编辑人员的学术监督作用。

关键词: 学术不端 ; 随机对照试验 ; 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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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超, 杨立丽, 王晓红, 陈秀云, 朱琦, 李婧婷, 韩焱晶. 随机对照试验报告中的学术不端问题及对策*. 科技与出版[J], 2021, 40(7): 143-148 doi:10.16510/j.cnki.kjycb.2021.07.009

学术不端行为涉及论文作者、审稿专家、编辑诸多方面,《学术出版规范 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T174—2019)》中定义论文作者的学术不端类型包括:剽窃、伪造、篡改、不当署名、一稿多投、重复发表、违背研究伦理、其他学术不端。有研究对国内6家三甲医院进行调查,发现42.17%的科研人员认为周围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相关情况。[1]当前国内学术不端行为不仅对学术界的可信度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更对广大科研工作者的国际声誉造成了损害。

随机对照试验(RCT),是在医学研究中采用各种随机方法,按研究目的对研究对象进行分组,以观察不同干预措施疗效的一类研究方法。由于我国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RCT在医学类研究中逐渐增多,并逐渐发展成了评价某种药物/治法疗效的主要方法。截至2021年3月22日,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显示已注册项目达43 504项(包含非RCT的诊断性试验等)。然而,在目前我国高影响因子中文医学期刊发表的RCT中,方案注册比例、伦理审查和知情同意的执行率仍较低,其方法学质量的报告有待提高。[2]此外,学术期刊RCT报告的发表中隐藏的学术不端行为较多,主要包括一稿多投、伪造数据、署名不当等,此类文章的发表对编辑提出了更大的挑战,且非真实阳性结果的报道更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医务工作者对于治疗方案的选择。现结合《中国针灸》的收稿情况,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为提高科研诚信、营造良好学术氛围提供方案。

1 学术不端表现形式

1.1 剽窃、伪造数据

RCT报告的核心为数据结果,故该类论文涉及的学术不端行为主要表现为剽窃、伪造数据。然而,现有稿件中直接剽窃已经不太常见,更多的是方法、数据伪造,即隐蔽的学术不端行为,危害性更大,数量也远比纯粹抄袭和造假更多。[3]第一,缺少样本量估算方法。根据随机对照试验的原则,样本量的确定需按照特定公式进行估算,并考虑脱落率,而现有临床研究中,样本量估算过程缺项现象十分普遍,部分临床研究直接将样本量定为60例(每组30例),在此基础上进行的试验可信性也会降低。其中的部分作者因对临床研究方法不够了解,认为每组30例可进行临床试验,尚不属于学术不端行为;还有部分作者事先并未重视样本量估算,只是了解到RCT报告的发表需要有样本量估算的内容,擅自摘抄公式或编造与事实不符的样本量估算方法,这种情况属于学术不端行为。第二,编造伦理审查号、临床注册号。具有一定规模的临床研究均需经过各级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方可实施,且更严格者还需要在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临床试验国际注册中心(ClinicalTrials.gov)、针灸临床试验注册中心等平台进行注册,故各期刊基本对伦理审查、临床注册事宜作出了要求。目前,无论是伦理审查,还是临床研究注册,皆可以补充审查,但部分作者在没有这类资料的情况下,并未进行相关流程的补充审核,擅自伪造伦理审查资料及临床注册号,属于比较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第三,缺少脱落病例的处理。不同疾病类型的随机对照试验均有一定的观察(随访)周期,少则1周,多则数月,观察或随访过程中,病例脱落较为常见,而现有稿件中对脱落病例的报告不完整,零脱落病例的文章报告较多,然而这并不能作为学术不端行为的判定标准,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编辑人员的审稿予以警示。第四,数据表述格式及统计学方法不准确。通常情况下,一个临床研究的数据包含计数资料和计量资料两种,表述形式和统计学方法均有差异。现已发表的RCT报告中,存在数据资料表示错误及方法选择不准确的情况。这种情况虽然并不完全属于伪造数据,然而部分文章里可见明显错误的统计学方法,且根据文章阐述的方法可明显推断出结果存在编造、伪造可能。这种编造统计学结果的行为会直接误导临床医生对治疗方案的选择,属于学术不端行为,应在审稿中予以重视。

1.2 一稿多投

由于各个期刊编辑部大多采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的采编系统,直接抄袭已发表文章或已发表文章重新投稿的情况已经很少,更多的是在投稿之初的学术不端行为,即一稿多投。由于采编系统中不包含未发表文献,故一稿多投的行为在各个期刊普遍存在,且难以防范。常见的一稿多投行为包含两种情况:一种是利用投稿至发表的时间差进行一稿多投、多发,另一种是拆分数据进行一稿多发。第一种情况较难防范,自投稿至文章正式发表的这段时间,查重系统无法获取这部分文章的信息,故采编系统很难识别已录用但尚未发表的文章。部分作者会同时将一篇文章投稿至多种期刊,若被一种期刊录用,则联系其他期刊进行撤稿,或对期刊的处理意见不再回应。这种行为一方面对编辑部的工作造成影响;另一方面作者的行为动机不严谨、抱有投机心理,虽未造成不良影响,但也归属学术不端行为范畴;另外,作者利用稿件录用至发表的时间差一稿多发,导致相同内容的重复发表,属于较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第二种情况是将同一研究的数据稍作修改(主体内容不变)、或与其他文章共用大部分主体数据,投稿至多种期刊。由于RCT研究多包含较多结局指标,且涉及的研究人员较多,这就造成了部分作者对数据进行拆分,共用一般资料和部分主要结局指标,辅以不同的其他结局指标进行多篇文章的拆分报告。这种行为导致学术论文的发表浪费,且易导致读者对结果的不完全解读。

1.3 其他学术不端情况

临床研究中的讨论涉及文字较多,RCT报告中的讨论结构相对固定,进而导致相同药物或治法的文章讨论内容相互抄袭,且不予以标引。2020年1月1日—2020年7月31日,《中国针灸》共收到“临床研究”栏目来稿610篇,退稿471篇,其中重合率高于30%的稿件73篇,占15.5%。重合率较高的稿件中,文本复制检测报告提示,大部分内容位于讨论部分,通过采编系统中的学术不端检测功能可以发现抄袭的内容。值得注意的是,作者修稿过程中的抄袭也较常见。此外,标引参考文献与正文内容无关、引用非一次文献等行为也偶可发现。这种讨论部分的抄袭及参考文献引用不当,也属于学术不端行为的范畴。

中国科协等七部门2015年发布的《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行为守则要求:“论文署名的每一位作者都必须对论文有实质性学术贡献,坚决抵制无实质性学术贡献者在论文上署名。”[4]由于论文投稿至发表尚需一段时间,在此期间,作者由于单位相关规定变化、毕业需求等原因,导致出现更换作者顺序、添加或减少作者、修改第一作者等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2 学术不端行为产生原因分析

学术不端行为包含作者主动进行的和作者无意进行的两种,其产生的原因较为复杂,涉及的对象亦较多,主要包括作者本人、作者单位等。对论文发表起主要约束作用的,仍然是作者单位的科研主管部门,他们对作者发表文章的审查不严格是造成学术不端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

2.1 科研主管部门审查不严

具有明确研究单位的个人或团体,在RCT报告文章投稿之前,其单位的科研主管部门及伦理审查部门,是学术不端行为过滤的第一道屏障。第一,各个期刊的著作权转让协议中均涉及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涉及一稿多投等审查项目,期刊投稿时一般均需同时上传著作权转让协议,这也要求作者所在单位的科研主管部门成为论文审查的第一关。《中国针灸》收到投稿时的著作权转让协议显示,部分单位只是盖章,并未给出具体意见,对于文章内容是否进行审核也未可知。第二,不同单位的科研主管部门对于论文发表的审查流程、力度均不一致,即便是同一单位,也存在尚无明确审查标准导致对投稿前的学术不端行为控制力度并不统一的情况。第三,现有的考核方法使得各个单位对于作者发表文章全力支持,如需提供RCT的伦理审查批件时,部分单位会出具补充的伦理审查材料,这种补充的伦理审查是否有规范的流程未可知,易产生学术不端行为。此外,现今医学科研伦理档案管理中存在管理意识薄弱、管理制度不健全及缺乏对伦理档案的信息化管理的问题[5],具有伦理审查批准号的RCT方案并不一定可以排除学术不端行为。

2.2 对学术不端行为警惕意识不足

以研究生为主要代表的部分作者并未意识到其行为属学术不端行为,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对学术规范的宣传教育有所欠缺,这种学术生涯早期无意的学术不端行为如不及时纠正,则会导致后续更多的学术不端行为。《中国针灸》近期处理了几起RCT报告文章的学术不端行为,结果显示,部分作者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并不认可,或存在侥幸心理,或认为尚不构成学术不端,这也反映了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的宣传普及还有所欠缺。

2.3 学术不端行为惩罚机制不健全

学术不端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对其起到了纵容的作用。期刊即便是发现了学术不端行为,也无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行为予以惩罚。2019年发布的《学术出版规范 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T174—2019)》,并未提及学术不端行为的惩罚方法;以“学术不端”和“惩罚”为主题词在CNKI中检索文献,基本都是基于道德、社会监督层面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遏制,且并未查阅到单独针对RCT报告类文章学术不端行为的惩罚案例,这导致了学术不端行为的惩罚基本来自期刊编辑部,仅仅是口头或书面通知退稿、撤稿,而其他期刊并无渠道得知此类信息。而这些作者可以继续将文章投稿至其他期刊,整体而言,他们付出的代价很小。

2.4 论文代写、代发机构泛滥

代写、代发机构的泛滥对学术不端行为起了助推作用。既往代写、代发文章多为综述、理论探讨类文章,随着临床医生职称评定要求的提高(部分单位要求医师体系的职称评定必须有临床研究类论文支持),RCT报告类文章的代写、代发逐渐增多,编造数据的情况日益增多。值得注意的是,某些低水平期刊的编辑部也介入到代写、代发文章的产业链之中,充当代发文章的协助者。

3 RCT文章学术不端行为的应对对策

3.1 健全学术不端行为认定和惩罚制度

目前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尚无明确、可靠的依据。《学术出版规范 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T174—2019)》中的剽窃、伪造等,均不够具体,导致各个期刊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标准差异很大。对于涉及学术不端的争议如何解决,我国还缺乏规范、完善的调查与处理机制,不仅没有专业、权威的受理机构,相关的制度规范也很不健全[6],这使得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缺乏统一的标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罚也缺乏依据。

RCT报告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医生对临床诊疗方案的制定,故更应该制定相应的制度或规范,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约束。该制度应详细规定学术不端行为的范围、认定标准、处理机构及惩罚措施,并结合临床医学的特点,形成适合临床研究的准则以推广应用。该制度的制定需具有专业性、权威性和公正性,应广泛征集具有学术影响力的专家意见,兼顾不同层次人群的需求,形成学术领域认可的规范,同时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实施过程的公正性。在内容方面,应充分考虑RCT报告的要点,结合现有的CONSORT声明和STRICTA声明,对各个必需的条目予以规定。例如,伦理审查和临床注册已成为临床研究实施的基本前提,涉及伦理审查号和临床注册号的编造应被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文章涉及的统计学方法,除表述不准确外,若出现与文章结果完全不对应、甚至错误的方法,也应被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涉及文章内容的科学性、学术性问题,如慢性前列腺炎的临床研究患者性别出现女性、文章一般资料中的性别和病程信息与纳入标准不一致等,均应作为学术不端行为认定的参考因素;此外,如文章未进行预试验及样本量估算,未提及具体的随机分配方案,虽不能直接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也应在文章整体评估中予以重视。在约束范围方面,学术不端行为认定制度的制定还需涵盖编辑、审稿专家,从文章初审、外审、复审、修稿等环节予以规定,减少文章审稿、编辑环节的学术不端行为。

学术不端行为屡禁不止的最重要原因就在于惩罚不到位。在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后,期刊方面并无相关规范及制度予以指导,往往通报无效力、惩罚无依据。《中国针灸》也曾经对发现的学术不端行为通报过作者、通信作者,禁止该作者进行投稿;然而,作者可以重新更换邮箱、注册新账号,又在其他期刊进行投稿,故学术不端行为惩罚应具有一定的力度。

3.2 构建期刊学术不端和伦理审查信息共享平台

由于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会在不同期刊反复投稿,故构建期刊学术不端信息共享平台尤为重要。第一,各期刊之间搭建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及时公布学术不端行为,以便其他期刊尽快查找是否存在相同稿件,减少投稿—发表时间差中的学术不端行为。学术不端信息共享平台的构建,需涵盖某一领域的所有期刊,合作期刊编辑部定期将学术不端行为的作者姓名、单位、研究领域及文章信息进行上传、分享。以《中国针灸》发现的一起学术不端行为为例,文章在投稿时,通过编辑采编系统的查重系统并未发现重合率超标及类似文章的发表,文章录用、修稿完成准备印刷时,编辑无意中在CNKI查阅到此作者团队的相同文章已经发表,且80%以上的数据均与《中国针灸》录用稿重合,经编委会商议,对此文章做出退稿处理;然而,后期查阅文献发现,该撤稿文章又被其他期刊予以发表。第二,期刊编辑部应与高校、科研单位进行信息互通,建立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学术诚信档案[7],及时反馈学术不端行为类型和作者信息,督促作者单位对论文发表予以审核。第三,期刊编辑部可在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等平台,核查临床注册和伦理审查信息的真实性,从源头上减少学术不端行为的出现。RCT的报告均在临床试验结束后进行,作者单位均已进行伦理审查,现有的“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平台几乎包括所有国内已注册的临床试验信息,且部分单位的伦理审查信息也已在此平台上传。《中国针灸》从2020年起,已严格审查RCT报告的相关材料,在文章录用前要求作者提供伦理审查批件和/或临床注册号。由于部分伦理审查机构的信息并未在“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登记,伦理审查资料的核实非常困难,这就需要某一领域的期刊编辑部共同与临床试验单位构建伦理审查信息共享平台,各个单位的伦理审查委员会定期将已通过伦理审查的临床试验信息上传至该平台,期刊编辑部可以通过该平台核验伦理审查资料。同时,这种平台的构建也为期刊定向约稿提供了途径。

3.3 严格三审、外审流程

除严格遵守三审流程外,由于科技期刊出版的学术性、专业性均较强,外审在稿件审理中的关键作用应予以重视。现今规模较大的多中心RCT多首选投稿到SCI收录期刊,其中不乏作者将已见刊外文文献重新修改、整理投稿给中文期刊。由于重合率检测中语种的限制,编辑部很难发现作者的重复投稿行为,此时外审专家的作用尤为必要。外审专家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的研究,对同领域学术团体发表论文情况较为了解,《中国针灸》多位审稿专家发现过英文文献改为中文重复投稿的情况,所以,期刊编辑部应充分了解外审专家的研究领域,匹配合理的待审稿件。

外审又分为封闭式审稿和开放式审稿[8],就多中心、大样本的RCT文章而言,《中国针灸》实行单向匿名的封闭式审稿制度,即审稿专家知晓作者姓名,或者保留临床试验中的各个中心信息,而作者不知晓审稿专家的情况。一方面,作者不知晓专家情况,免除了专家诸多顾虑,外审专家可以更为客观、直接地给出审理意见,如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可直接提出;另一方面,外审专家知晓作者姓名,基本对作者所在团队的学术水平具有一定的了解,对RCT报告的真实性、可行性更易做出判断,从而减少学术不端行为的出现。

3.4 网络首发和增强出版的运用

网络首发是在印刷出版之前,将文章优先发表于网络平台。这种出版模式可以明显缩短文章的见刊周期,促进学术成果的快速传播。此外,网络首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遏制学术不端行为。[9]一稿多投而不被发现的主要原因在于投稿到发表的时间跨度较长,编辑处理系统中无法检测已录用而未见刊的文献,网络首发则明显缩短了这个时长;同时,文章在网络首发时,CNKI平台会再次进行查重。文章一旦网络优先出版,无论是作者还是抄袭者,都会有所忌惮,可有效减少学术不端行为。此外,增强出版是纸质出版的补充,可以将RCT的实施过程、治疗过程、部分案例以图片和视频的形式上传于出版平台,对学术成果的真实性起到一定的辅助监督作用。

3.5 充分发挥编辑人员的学术监督作用

期刊编辑是论文审查的第一关,且在论文审查的多个环节起枢纽作用,编辑应保证基本的科研素养,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对投稿论文严格把关。[10]与其他文章类型不同,RCT报告具有更为固定的格式要求和审查要素,对文章各部分内容仔细核对有助于发现学术不端行为。RCT文章的数量在不断增加,编辑修改、校对此类文章的篇数也相应增加,编辑人员应积极、主动参加各个学科领域内的学术会议,了解本行业的学术发展动态,对各类RCT文章的真实情况作出基本的判断。此外,对于容易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要素,编辑还需结合外审意见做出合理的判断,外审专家在学科纵向水平予以把关,期刊编辑则在学科广度上予以监督,两者互为补充,降低学术不端行为的出现概率。

4 结语

2019年9月25日,科技部联合其他部门印发了《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明确规定“论文发表中的科研失信行为,由第一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负责牵头调查处理”,并列出了具体处理办法。2021年6月28日,部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所属医疗机构公开通报了一批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包括撤销相关资助项目、通报批评、取消职称评定资格一定年限等。这些规范的出台及相关科研诚信案件的处理,为论文发表中的学术不端行为起到了警示作用,也为学术不端行为的惩罚提供了一定的依据。然而RCT报告是一种特殊的学术论文类型,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仍需进一步细化。未来需不断健全学术不端行为惩罚制度、构建学术不端行为共享平台、严格三级审查制度、充分发挥外审专家和期刊编辑的学术鉴别作用、利用网络首发及增强出版等多种出版模式,从多个层面减少学术不端行为出现的可能性,提高中文RCT报告的真实性。

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研究所基本科研业务费自主选题项目:ZZ202017012;2021年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专项项目:GG20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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