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出版方法论:研究价值与范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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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新.
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构成了一门学科独立的两个主要标志。研究对象,旨在解决研究什么的问题,研究方法则解决怎么研究的问题。在明确了“数字出版学的研究对象是数字出版活动”[3]以后,需要进一步研究数字出版的研究方法,以进一步解决数字出版学科的独立性问题。数字出版学科要兴旺,学术研究要活跃,学科体系要不断丰富和成熟,就要重视研究方法的钻研和应用,强化研究方法的规范和遵循。
综上,数字出版方法,是指为解决数字出版学科研究问题而采取的步骤、手段、途径、工具等;数字出版方法论,是研究数字出版各类方法的综合,是数字出版方法的规律性知识体系,是关于数字出版研究方法的基础理论。数字出版方法论的核心和重点仍然是数字出版的研究方法,但又不等同于数字出版研究方法,还包括:①对这些方法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的解释、说明;②构成方法的条件、要素和原理;③各种方法在方法体系中的定位;④这些研究方法的发展趋势和方向等。
1 数字出版方法论现存的问题
可以说,出版学研究方法存在的问题,学者们大多有深刻的认识,曾在不同的文章之中以不同的方式加以体现,而这些问题(甚至早期新闻学研究方法存在的一些问题)在数字出版领域都或多或少存在,枚举如下。其一,“记者式”研究,醉心于抢热门话题,抢热点,“只述不作、有‘理’无‘论’”[6];其二,缺乏论证,写成“随感录”或“夹叙夹议”的散文[7];其三,方法不严谨,如案例研究,“先搜集关于案例的材料、对材料进行分析、最后得出结论了事”,这种研究方法没有理解和遵循“传统科学哲学基于规则的方法论要求”,缺少起码的“提出假设”这一案例研究的基本前提[8];其四,重思辨而轻实证,出版学研究方法存在着“理论体系构建式研究不足、重思辨推理轻实证研究以及定性与定量研究结合不够紧密”[9]等方面的缺陷,等等。
将上述问题加以类型化概括、总结,可分为以下几类。
1.1 方法思维缺位,方法论意识淡薄
一方面,除学位论文外,出版学者在进行学术研究时,能够自觉树立方法思维、遵循方法规程,对方法的重要性、方法选择、方法运用和方法评估进行思考和布局的,少之又少。进行学术论文创作时,能自觉想到“运用哪些研究方法、如何实现研究方法之间的兼容互补,以实现预期研究目标”的出版学者,并不多见。另一方面,聚焦数字出版方法论研究的著作更是几乎为零。根据CNKI统计,严格意义上的“数字出版方法”主题的文章尚付阙如。须知,没有方法的自我革命,就没有学科的成熟完善。一门学科,如果明确了研究对象而缺少方法的研究,则很难、甚至不可能从“前科学”走向成熟的“常态科学”。
1.2 质化分析有余,量化分析不规范
关于出版学研究中量化和质化研究方法的失衡问题,多年前已有学者认识到并进行了分析;然而,这种失衡的状况,时至今日,在数字出版的学术研究中,仍未得到改观。数字出版实务研究者所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定性分析为主,而理论研究者所撰写的文章也多采用定性分析的方法,采用定量分析方法撰写的文章近期才逐步增多。在采用定量分析法的文章中,也暴露出方法的不规范性。例如,采用问卷调查法,问卷的数量、质量、有效反馈数等具体指标缺乏统一标准,进而对问卷结果造成较大的影响,同时存在“重调查、轻分析;重采集、轻研究”的问题。而对成熟理论分析工具的套用,问题往往出现在数据采集环节,即“小前提”环节,由于数据采集的样本数不够多、不够全,进而导致所采集的数据输入分析工具后,所得出的结论与数字出版发展实际不符,甚至截然相反。例如,笔者担任同行专家评审论文时,就发现过某作者运用政策分析工具分析我国数字出版调控政策,最终得出类似“财政供给型政策在数字出版发展历程中缺位”的结论。这样的文章一旦发表,简直贻笑大方,其根源就在于定量分析工具运用过程中的“小前提”出了问题。
1.3 有“理”无“论”,以经验总结代替学术论文
很多数字出版实务研究者所撰写的论文往往是感性经验的总结,没有采用科学的方法使之上升到规律性知识、理论的高度。方法思维的虚无,导致论点突出、论据不翔实、论证过程更是不严谨,这样的文章屡见不鲜。文献调查的缺位,导致很多作者没有遵循学术伦理,只注重所谓“原创”,自说自话,不去调研特定选题前人有无研究、前人是如何研究的,文章便“横空出世”,且自诩“填补空白”;文献调查的缺位,还产生了学术规范性较差的后果,很多论文只有个别几条参考文献,甚至有的论文没有参考文献。
1.4 照猫画虎,违背方法规范
无论是定性分析,还是定量分析,都有相对严格的方法程序和规范,对这些程序、规范认知不到位、不熟悉、不准确,往往会导致研究结果不符合实际或者不符合预期。以编辑学研究为例,运用好“编辑学的研究方法”[10],需把握好其中的肯綮之处。例如,逻辑归纳法(阐述实践经验、总结规律、归纳原理、演绎推导、指导实践),按照“小前提→大前提→小前提→结论”的方法运用过程,每个环节都要严谨规范;借鉴移植法,对相同性、相似性有着严格要求;定量分析、统计分析等数学分析法,对数据采集阶段有着高标准和严要求;比较方法,对比较主体、比较客体、比较依据、比较维度的确立与选择等有着严格要求。
1.5 墨守成规,数字技术方法应用不及时
特殊的研究对象决定着特殊的研究方法。数字出版活动的特殊性,究其根本就在于数字技术赋能使然。数字技术赋能在影响着治理实践、市场实践的同时,也在影响着数字出版学术研究,影响着数字出版方法的创新和更迭。有学者在出版学研究方法的改进方面明确提出要“吸收新的技术方法并密切关注新兴的互联网研究方法”[11]。通过对数字出版概念的研究,可以得知“数字技术是数字出版的特有属性所在,并导致了数字出版区别于其他出版形态”[12]。由此,对数字出版的研究,就不能不考虑新兴数字技术的研究方法,需要研究者自觉移植和借鉴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数字技术领域的方法体系,通过创新性应用和改进,内化为数字出版领域的研究方法。例如,有关出版大数据的研究,就可以考虑通过内容数据、用户数据、交互数据的可视化分析模型,得出更加立体、直观、令人信服的研究结论。
综上,数字出版研究质量不高、层次不深、范围不广、“内卷化”发展的原因之一,在于没有经过科学思维、科学方法的训练。特别是在实务类、经验类文章中,“大号”的工作总结或年度总结比比皆是,既不去研究前人之思想,也不去考究同侪之成果,仅仅是所谓的个人“创新”经验总结而已。而研究水平的高低与研究方法的优劣有着直接关系。研究方法的薄弱、空白,是数字出版乃至出版学研究“失范”的重要原因之一。数字出版学科发展与研究方法的进步密不可分、息息相关。没有研究方法的自我革命,就没有数字出版学科理论质的突破、学术研究质的飞跃。
2 数字出版方法论的价值
一门学科是否有自己的研究方法,有无自己的方法体系,有无自己的关于研究方法的理论,是该学科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也是该学科发展壮大的基本前提、必要条件。宏观来看,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一门学科的科学性问题,主要取决于方法论,因而对该学科的科学性拷问就成为对方法论的探究。方法论始终是一个与各学科的生存相关联的元问题,因而存在各学科的方法论研究。”[13]中观来看,一门学科的方法论,还为该学科发展起着“选择研究路径、确定研究程序、提供研究手段”[14]的重要作用。微观来看,一门学科的方法论在科研过程中主要包括“描述性、规范性、预测性”[15]3个方面的功能。以数字出版方法论的功能为例,即描述数字出版学者的研究思维和方式;规范数字出版学者的工作方式、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预测数字出版科研课题和科研目标。
具体而言,数字出版方法论的建构具有以下5个方面的重要价值。
2.1 科学地认识研究对象
作为研究者从事数字出版科学研究认识目标的客观存在,数字出版研究对象解决的是“研究什么”的问题。(这一点我们研究可得出即“数字出版活动”);而科学的方法,则是认识数字出版活动的程序、路径、手段、模式和规则,解决“怎么研究”的问题。没有科学的方法,就无法获得对研究对象客观、全面、规律性的认识,也就无法实现对研究对象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方法偏差、不适当、不完备,则容易出现盲人摸象、以偏概全等错误认知,认知层次、高度、深度容易受限。正如学者所言,“对科学研究对象的认识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运用研究方法的科学和完备程度”[16]。
2.2 促进学科独立与成熟
一方面,数字出版方法论的建立是数字出版学科独立性的标志。没有独立的方法论,很难称其为一个独立的学科。例如,“法学之成为科学,在于其能发展及应用其固有之方法”。[17]反之,多年以来出版学研究的有限性、非自足性问题,同样和方法论的研究薄弱有着莫大的关联。另一方面,数字出版方法论的建立关系数字出版学科成熟度问题。方法体系的不断完善、方法论的日臻成熟,是数字出版学科成熟的重要标志。只有建构起了相对完善、自足的“方法论、研究方式(定性、定量)、具体方法和技术(问卷法、访问法、观察法、抽样方法、统计分析方法、计算机应用技术)”[18]等研究方法体系,拥有相对稳定、认可度较高的“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专门研究方法”,学科意义上的数字出版学才会步入成熟阶段,才具有更加旺盛的学科生命力。
2.3 提升学术研究水平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数字出版科研人员要自觉确立方法意识,在科学方法思维的指导下,运用科学的方法工具和技术,方可找寻到科学研究的路径,达成对研究对象的规律性认识,从而不断提高科学研究效率,培育和壮大数字出版共同体的科学研究能力,实现数字出版学术研究水平的整体提升和较大飞跃。
2.4 引导数字出版调控、调节方法变革
一方面,数字出版学科方法论与数字出版调控、调节方法论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关系。科学、完备的数字出版学科方法论,有助于推动数字出版工作的开展,不断提升数字出版治理方法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以实现数字出版市场的产业化提质增效和创新发展。另一方面,数字出版科研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将科学的方法论应用于科研和教学,或直接或潜移默化地影响出版专业学生和从业者,他们构成了未来的数字出版职业共同体,或多或少会将这种研究方法体系传播和应用到未来的数字出版实践之中,进而长远地影响到数字出版调控、调节方法的演变和发展。
2.5 健全数字出版话语体系
方法论作为数字出版基础理论体系不可或缺的一环,与本体论、价值论、调控论、调节论共同组成了相对完善、自足的数字出版基础理论体系。从理论完备性来讲,完善的方法论本身就为丰富和完善“意识形态、理论、话语权”三位一体的数字出版话语体系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同时,方法论的成熟,推动着数字出版学科话语权和学术话语权的不断增强。最后,科学的方法论,能够为“反映什么样的意识形态”“怎样反映意识形态”提供方法支撑和可行路径,从而服务于数字出版话语体系的意识形态表达和强化。
3 数字出版方法论的建构原则
数字出版方法论的原则,规定和制约着数字出版方法论建构的各过程、各阶段和各环节,是数字出版方法体系形成的依据和准则。具体来讲,数字出版方法论的建构,宜遵循以下5项原则。
3.1 整体性原则
数字出版方法论的建构,要遵循整体性原则,形成有机统一整体,服务于数字出版科学研究。这里须注意一条隐含的规律:即在数字出版理论建构阶段,往往更加注重定性研究,随着研究的深入进行,理论被不断地选择、改变、扬弃和修正;而在数字出版理论检验阶段,往往采用定量研究的方式。易言之,定量研究是在一定的数字出版理论基础之上,以理论检验为目标。
3.2 开放性原则
数字出版方法论应该是动态的、不断丰富和扩充的体系,不能闭门造车、一成不变。只有方法体系不断进步、丰富和完善,才能推动数字出版理论不断发展和健全。数字出版方法体系要注重吸收出版学和临近学科的方法论资源,从而保持开放、包容的姿态;要注意采纳最新的数字技术工具和方法,如运用网络调研、移动问卷调查、大数据统计分析等基于数字技术的工具方法,以提高科研效率、提升科研水平。
3.3 客观性原则
数字出版方法论的建构,要以数字出版实践为依据,而不是主观臆想出来的。哲学方法层面,要坚持唯物辩证法的运用,以全面的、联系的、发展的观点去辩证分析和研究数字出版。要注重实践中常用方法的归纳和总结,如观察法、文献计量法、归纳法、演绎法等。要根据不同的数字出版科研活动,选择不同的方法,因“研”制宜、因“学”制宜,如数字出版调控活动的研究,更多采用规范分析的方法;数字出版调节活动的研究,突出“出版效益分析”的重要性;国际数字出版的研究,侧重于横向比较、纵向比较所构成的比较研究法;数字出版发展史的研究,要考虑史学的研究方法,注重“事实、价值与关系;政治、经济与文化;人、物与环境”[19]的范式遵循和方法创新。
3.4 协调性原则
数字出版方法论的建构,要遵循协调性原则,须知方法之间是普遍联系的。要实现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与数字出版专门研究方法之间的协同;要保持数字出版研究方法与出版学研究方法、其他学科研究方法之间的协调;要考虑数字出版研究方法与不同的研究内容、研究边界(数字出版活动)之间的协调,进而发现方法与方法之间的规律、活动与活动之间的联系、方法和活动之间的桥梁。
3.5 层次性原则
数字出版方法论的建构,采用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和专门研究方法的层级体系。
在哲学方法层面,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最高层次的方法,为数字出版研究提供了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方法。
在一般科学方法层面,遵循“最密切联系”原则,对逻辑方法、归纳方法、横断学科方法进行“取舍”。
在专门研究方法层面,一方面,可从出版学临近学科(新闻学、传播学、图书馆学等)的方法论中获取有益成果加以借鉴,从临近学科方法论确立、发展、完善等历程中得到启示;另一方面,要花大气力、下真功夫去思考、发现、挖掘、建构专属于数字出版的研究方法。
4 数字出版方法论体系建构
数字出版方法论,是数字出版研究方法体系的集成,是由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专门研究方法所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是服务于数字出版基础理论、市场调节论、政府调控论的方法工具系统,是数字出版共同体从事数字出版研究时的研究逻辑所在。
数字出版方法论的建构,可以吸收上位学科出版学的方法论精髓,也可以借鉴图书馆学、新闻学、传播学等邻近学科的方法论经验,但核心在于形成数字出版的专门方法论体系。
有关出版学方法论的论述,学者们观点不一,但这些认知是一个不断否定之否定的扬弃过程:从早期有学者认为,“出版学的方法是今后的问题”,“出版学独自的方法不成立”,不需要出版学研究方法;到“出版学是部分领域的学问,其方法是边缘学科性的”,用“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历史学”[20]等方法去剖析出版活动,“应用其他学术领域普遍应用的研究方法、更加充实出版学研究方法”[21];到出版学需要确立“一般研究方法、特殊研究方法”[22]、专门学科方法;再到出版学科的分支学科的方法论的提出。例如,出版史方法论的范式的提出,即“事实、价值与关系;政治、经济与文化;人、物与环境”[9],以及出版史研究的“出版要素和出版角色、出版意义和出版利益、出版路径和出版成果、出版目的和出版关联”[23]的定位分析法的提出;关于比较研究方法,罗紫初、徐丽芳等提出“影响比较”“平行比较”[24]的研究方法,吴平等提出“纵向比较”“横向比较”[10]的研究方法。应该说,出版学方法论经历了一个认知不断深化、持续升华的过程,进而逐步建立起系统、完善、自足的出版学方法论。
关于出版学方法论的研究,代表性的观点如下,可作为数字出版方法论建构的参考。其一,关于出版学方法论的必然性和阶段性,方卿指出“出版学科范式大致可以包括出版学科的核心概念、价值取向、经典范例和方法论等内容。方法和方法论本就是内化于学科的东西。”[8]“出版学研究的方法和方法论尚处在形成过程之中,其研究方法体系仍不完备”。[25]其二,关于出版学方法论的层次性、体系性,罗紫初等提出了将“哲学方法、课题选择方法、材料获取方法、课题论证方法”[14]作为出版学的方法体系;余敏提出了“哲学方法、出版学的一般研究方法”的“二分法”结构[26];彭建炎提出了“哲学方法、出版学的一般研究方法、出版学的特殊研究方法”[22]的出版学方法论架构;袁亮提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具体的方法(调研研究法、古今中外法、分析综合法)、临近学科的理论、原则和方法”[27]。其三,关于出版学方法论的趋势和展望,吴赟提出了出版学方法改进的方向,“采用多样化的研究方法、根据研究内容的不同选择与之相适合的方法、吸收新的技术方法并密切关注新兴的互联网研究方法、考虑出版业的实情使研究更有现实针对性”[11]。
4.1 哲学方法
哲学方法是普遍存在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们思维中的方式,以解决思维和存在这个基本问题为特征,是最高层次的方法。数字出版方法论所讲的“哲学方法”,即马克思主义方法,包括辩证法、认识论和辩证逻辑,也包括主客观相统一的方法、矛盾分析法、因果关系分析法等具体方法,“是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相统一的方法论,它是指导我们正确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28]。马克思主义方法是数字出版方法论的最高层次,是数字出版方法论的基础和前提,具有高度概括性、普遍适用性和整体指导性。随着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的确立,作为意识形态主阵地和前沿阵地的数字出版,更需要学术共同体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开展研究和指导实践。
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方法研究数字出版,要用客观、全面、发展的观点去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尽量避免以主观、片面、静止的态度去分析和研究。唯有如此,才能通过科学研究,更加深刻、正确地认知数字出版的研究内容和研究范围,逐步探索和找寻数字出版活动的规律所在、真理所在。
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方法研究数字出版,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掌握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只有注重调查研究,从不断变化的实践出发,从日新月异的技术变革视角去分析和看待数字出版的发展,不断解放思想,打破陈旧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才能使我们的认知接近客观实际,继而制定出前瞻、合理、务实的发展战略,从而推进数字出版的产业发展和学术研究处于健康、稳步、可持续、高质量的运行状态。
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方法研究数字出版,要注意不能以马克思主义一般原理来代替或否定出版学研究方法,不能机械套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概念来解释数字出版现象、分析数字出版问题。只有在充分、全面占有资料的基础上,在深入调研的前提下,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才有对问题的发言权。数字出版学术研究在这方面比较容易出问题,聊举几例:①曾有人断言“数字出版”的概念是“十三五”期间首次写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该论断显然是没有对数字出版的政策演变做深入调查研究而得出的;实质上是“十一五”期间就写入了规划,尽管彼时和此时的“数字出版”概念内涵和外延迥异。②曾有人将时兴、热门的理论、政策和数字出版做“关系式”研究,但没有找到准确的“结合点”,以致存在着理论、政策和实践“两张皮”、相脱节的问题,写出来的文章缺乏厚度、深度和高度。③曾有人对数字出版的未来持悲观态度,显然这是没能坚持用发展的观点去看问题。马克思曾指出,判断变革时代“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需要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29]。作为新事物的数字出版,自然是吸收了积极、前瞻、正能量的因素,“代表着新的生产力,旨在变革生产关系”,因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能够不断壮大和发展。“以技术赋能为显著特征的数字出版,自然是把‘第一生产力’内化于自身”,进而涌现出代表着先进生产力的数字出版产品与服务,“通过变革出版业内部流程和外部业态,来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精神生活需要”。[30]
4.2 一般科学方法
一般科学方法,是有关各类科学研究的一般方法的理论,是关于科学研究活动的程序、途径、手段、工具及技术的理论体系。一般科学方法,是比哲学方法低一个层次的方法体系,又是高于专门研究方法的方法体系,它不是某学科所特有的,而是在各学科专门研究方法的基础上提炼和总结出来的、普遍适用于各学科的方法,是各学科研究中都不可或缺的方法,主要包括“逻辑方法、经验法方法和横断学科方法等”[31]。
逻辑方法,是指根据逻辑学的规则、规律而形成概念、做出判断、进行推理和组织论证的方法。学术研究过程中,适用于数字出版的逻辑方法主要包括形式逻辑方法和辩证逻辑方法两大类,前者主要包括比较、分类、类比、证明与反驳等方法;后者主要包括归纳和演绎相统一、分析和综合相统一、从抽象到具体、逻辑和历史相统一等方法。《数字出版概念述评与新解——数字出版概念20年综述与思考》[12]一文就运用了大量的逻辑方法,对“二进制说”“数字技术说”“全媒体说”进行了抽象、概括和定义。
经验方法,是指以经验知识为依据和手段来分析认识事物的方法,主要包括观察方法、实验方法、调查方法、统计方法、“假说、悖论与理论”方法等。经验方法在数字出版学术研究中的应用还没有全面展开,且不太成熟、不太严谨,严格、规范化的方法程序还未得到良好遵循。例如,调查方法中的问卷设计的步骤,是从“探索性工作、设计问卷初稿、试用”到“修改定稿并印制”[32],但在目前绝大部分数字出版、出版学的问卷调查中,几乎都没有“试用”环节。而“试用”环节恰恰是发现问卷初稿的错误、瑕疵、不合理性的关键环节,只有经过“试用”环节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和改正,才能步入正式的问卷定稿、问卷发放的阶段。
横断学科,又叫横向学科,是以自然界、社会和人类思维特定的“共同点”、“横断面”、共同方面、共同属性作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横断学科的方法主要包括“老三论(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和“新三论(耗散结构论、协调论、突变论)”。横断学科方法在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领域的应用已经取得了卓有成效的进展;而在出版学、数字出版领域几乎没有应用,仅有李新祥曾撰文指出横断学科方法对于出版传播研究的方法论指导意义,并简要概括了“以系统论为基础、以控制论为基础、以信息论为基础”[33]的研究方法。数字出版研究应用横断学科方法要注意遵循整体性、动态性、有序性、最优化、模型化的原则。长远来看,横断学科方法对数字出版研究将具有较大的指导意义:①系统论关于“系统环境、结构、状态和行为之间的固有关系及规律”[34]的研究,能够用于分析数字出版发展环境、企业内部结构、企业发展阶段,揭示产品研发、技术应用、市场运营等行为之间关系和规律;②控制论关于系统类比法、功能模拟法和黑箱辨识等方法,能够用于描述系统的状态、功能和行为,调节和控制系统达到预期目标,划分数字出版的“数字化、数据化、智能化”等发展阶段,对于阶段措施的提出与最终目标的实现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③信息论的信源、信道、信宿、中介的理论模型,有助于数字出版营销传播策略、技巧和规律的研究;④耗散结构论有关“对称与非对称、平衡与非平衡、有序与无序、稳定与不稳定”等问题的研究,对于认识和思考传统出版与数字出版的关系、发展顺序、功能定位等有较大的启发意义;⑤协同论采用类别方法,能够发现“不同系统之间深刻的相似性、系统元素或子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或协同合作”,在特定条件下,“产生时间、空间或时空结构上新的有序状态”的理论,[35]对于时下整个产学研聚焦的传统出版与新兴出版融合发展、出版业高质量发展等具有方法论层面的启迪作用;⑥突变论有关“过程量的跃迁、一种稳定态到另一种稳定态突变”的理论[35],不但切合渐变与突变、量变与质变的辩证法,也有助于思考和研究出版业数字化战略,有助于分析集“传统出版”与“新兴出版”于一体的“新出版业”。在不久的将来,可以期待地是,横断学科的发展将推动科学与技术加速融合,使得科学与技术之间的界限日渐模糊,学科与学科之间也将相互借鉴、渗透和融合,而横断科学方法也将不断渗透、影响、加速“数字技术赋能”特征鲜明的数字出版研究,推动数字出版方法论的自我成熟与日臻完善。
4.3 数字出版专门研究方法
专门研究方法的重要性已基本在各学科达成共识:“一门学科如果没有自己专门的研究对象,就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产生和发展;假如它没有自己的研究方法,至少可以说这门科学还未真正地建立起来”。[5]7“专门方法的建立、完善标志着一门学科的成熟”[36]。专门研究方法,是具体学科领域专有的研究方法,具有特定的适用范围。
尚处于襁褓之中的数字出版学,要经历成长、发展和成熟,需要逐步建立起专门研究方法。那么数字出版学有没有自己的研究方法?尽管目前几乎很少有文章探讨这个问题,甚至还有学者认为出版学尚且都没有自己的专门研究方法,“出版学独自的方法不成立”[20],何况数字出版学呢?但笔者认为,数字出版专门研究方法是客观存在的,理由如下。
首先,从临近学科视角分析。其实,上述论调在临近学科方法论建立的过程中也曾遇到过,黄宗忠先生曾在《论图书馆学研究的专门方法》一文中概括了当时图书馆学界的4种认知:“怀疑没有自己的专门方法,认为应有并罗列,认为没有绝对的专门方法,认为专门方法就是图书馆学研究中广泛地、经常地应用的方法”[37]。应该说这4种观点,在出版学界、数字出版学领域也或多或少存在。任何一个学科从其产生和发展的历程来看,肯定会有专属于学科自身的研究方法,只不过这些方法是被自发、零星、偶然、随机地使用的,缺乏理论自觉和总结。一旦实现从方法“自发使用”到方法“自觉使用”的跃迁,也就意味着该学科的方法论趋于成熟和完备。事实上,数字出版方法论的形成也正处于由自发到自觉的跃迁阶段。
其次,从出版学分支学科来看,前述出版史、编辑学、图书营销学、比较出版学等领域均纷纷提出了专门研究方法,其中旗帜鲜明地对专门研究方法进行介绍的,则是图书营销学中“图书产品研究法、机构研究法、功能研究法、个案研究法”组成的[16]32-33专门方法体系。之所以出版学分支学科能够提出专门的研究方法,是因为其独特的研究对象决定着独特的研究方法,作为“元问题”的研究对象,解答了“研究什么”的问题,而同样作为“元问题”的方法论则试图解答“怎么研究”的问题;“研究什么”决定着、注定着“怎么研究”,前者为主,后者为从。同理,笔者认为既然数字出版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有其独特的研究对象(数字出版活动,即数字出版活动主体、内容、客体和效应所构成的客观存在),那么探索研究内容和研究范围的特殊规律,就需要使用专门的研究方法,处于快速发展过程中的数字出版学,其专门研究方法的发现、发掘自然应该被提上日程。
最后,从学科自足来看,数字出版专门研究方法是数字出版方法论的研究对象,对专门方法的挖掘和归纳,有利于丰富数字出版方法论体系,有助于完善数字出版方法基本理论。同时,数字出版专门研究方法,对数字出版学研究、调控实践、产业实践能够起到最直接、最有效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那么,什么是数字出版专门研究方法?数字出版专门研究方法,是专门适用于数字出版研究领域,以对数字出版活动规律的认识为基础,以数字出版学理论为依据,对数字出版各分支学科、各研究领域的全部或部分,均有描述性、规范性、指导性和预测性功能的研究方法。
下面,笔者立足数字出版活动这个客观存在,透过纷繁复杂的数字出版现象,分析和归纳出4种数字出版学的专门研究方法。
4.3.1 数字出版关系分析法
数字出版关系分析法,是指对数字出版主体、行为、客体、效应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状态进行分析的研究方法。数字出版关系分析法可涵盖数字出版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的各环节,适用于数字出版学科体系的几乎所有分支学科,无论是基于“理论维度”的“数字出版基础理论”,还是基于“实践维度”的“数字出版市场学和调控学”,抑或是基于“时空维度”的“数字出版发展史和国际数字出版学”[38],都可以采用数字出版关系分析法进行研究和论述。
具体来讲,数字出版关系分析法包括:①对主体的研究,自然人主体研究包括著名出版人、出版学者、出版专家等的研究;出版组织体研究包括出版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市场主体、社会组织、科研院所等的研究。②对行为的研究,包括对数字调控行为(如规划调控、财政调控、税收调控、安全调控、标准调控等)的研究;对数字出版市场调节行为(如产品研发、技术应用、市场运营、项目实施等)的研究;对数字出版科研行为(如数字出版教育研究、数字出版学术研究、数字出版人才建设等)的研究。③对客体的研究,以数字出版物为核心,包括对电子书、数据库、AR出版物、VR出版物、出版大数据、知识服务产品、数字出版标准规范等开展研究;④对出版行为所产生的效果和反应的研究,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⑤相关性研究,是对数字出版主体、行为、客体、效应之间的关系、影响、规律的系统性研究。
数字出版关系分析法,是由“数字出版活动”这个研究对象的内核所决定的:“至大无外,至小无内”,整个数字出版的全部内容,不外乎数字出版关系的主体、客体、本体及“所成”。以“活动”这个内核为原点,“主体”是“活动”之所属,“客体”是“活动”之所附,“行为”系“活动”之本体,“效应”系“活动”之所成。运用数字出版关系分析法,能够实现对“主体、客体、本体、所成”的长期性、全覆盖、多向度研究,能够对数字出版研究对象达成接近规律性的认知和理解。
4.3.2 “双效统一”分析法
作为出版业的具体业态,数字出版自然应该坚持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数字出版的社会效益,是指数字出版活动对社会产生的价值和影响
关于“双效统一”分析方法的具体运用,一方面,要坚持“位次”的标准,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守社会价值高于经济价值、社会效益高于经济效益的标准,一旦两种价值、两个效益初显冲突,经济价值要服从社会价值,经济效益要让路给社会效益;另一方面,要坚持“统一”的标准,要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统一的途径可采取同时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元型平衡模式”[39]。
从适用范围来看,“双效统一”分析法和数字出版关系分析法一样,也适用于数字出版的整个研究范围和全部研究内容:数字出版活动主体需要对调控、调节、科研成果的效益做出评估;理性的数字出版行为(“活动”本体)本身就是以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目标而展开的;数字出版活动客体或对象是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统一体,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载体和介质;数字出版活动效应,或是效益本身的体现,或是由“效益”所体现或附着的时空。
在具体的数字出版实践之中,可将目光再放大至出版实践,“双效统一”分析法能够合理地解释诸多出版和数字出版现象;以协助我们理解有关政策、制度、行为的合理性和规律性所在。例如,我国长期以来的“保本微利”的图书定价策略,其政策价值就在于对社会效益优先的固化和保障,其社会效益的重要体现就在于让人们买得起书、看得起书。这一点在后续的数字出版产品定价实践中,无论是单一型数字出版产品,还是面向机构用户的集合型数字出版产品,都得到了有效遵循。又如,我国稿酬制度从“基本稿酬(按字数与质量)”“附加稿酬(后改为‘印数稿酬’)”到后来的“减半支付”,经历数次调整,都是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重要体现。再如,1952年我国首次明确提出出版社对书稿实行“三审制”,这便为“双效统一”提供了至为重要的制度保障和配套措施。
4.3.3 数字出版案例研究法
数字出版案例研究法,是指通过对数字出版领域的典型案例进行定性、定量分析,以分析问题、发现规律、提出解决方案的一种研究方法。近年来,作为数字出版主管部门的国家新闻出版署已分别在数字出版示范单位、数字出版项目、出版业科技与标准示范项目等领域组织了多批次的数字出版精品遴选计划,体现了主管部门对经典范例分析方法的重视和应用。也有学者专门进行过数字出版的案例研究,从大众出版商、教育出版商、专业出版商、作为集成商的技术商、渠道商5个方面,对国内外知名的数字出版企业进行了研究,可称得上是数字出版案例研究方面的范例。[40]
不过,既往的数字出版案例研究中,存在着不严谨、不规范、随意性强、就事论事的短板与不足,“案例研究”严格的程序和规程没有得到很好的遵循。标准意义上的数字出版案例研究,应该遵循“建立基础理论、选择案例、收集数据、分析资料、提出发现或结论(撰写报告)”[41]这样一种基本模式,分析如下。
建立基础理论(也称为案例研究设计),旨在为案例研究建立指导性框架,主要包括5个组成部分:①提出问题,即明确数字出版案例研究的目的,包括提出“为什么”或“怎么样”的问题。②研究者的主张,即提出假设(新的理论)或验证现存理论,如“这次研究要考察为什么出版流程再造要进行组织重构”。这种主张并非一开始就是正确的,随着案例研究的深入进行,可能会被证实、证伪或修改。③研究客体,可以是数字出版代表性人物,可以是某个数字出版群体,也可以是数字出版企业等。④逻辑联系及解释准则,对理论主张进行明确描述以便将数据与理论假设相关联。对于研究结果,针对研究的问题提出解释以回应原来的理论命题。⑤案例数量,可选择单一案例研究,也可选择多案例分析。
选择案例的要点包括:①所选择的案例要能够与研究的对象以及要回答的问题紧密相关,能够带来供统计分析的数据。②多案例研究要遵循“案例内分析、案例交叉分析”的阶段步骤。③可以收集定性数据,也可以收集定量数据,主要收集方法包括文件法、档案记录法、访谈法、观察法等。④分析数据的具体方法可采用解释性分析法、结构性分析法、反射性分析法等。⑤撰写报告主要包含描述和解释两种要素,描述分为概括描述(数据资料的代表性、相关性的概括描述)和特别描述(所采集的特定数据资料),解释主要是针对描述进行解释、归纳并得出结论。
坦言之,数字出版案例研究法即便提出来,离严格意义上的研究规范仍然有不小的距离,而要得到整个数字出版学术共同体的普遍认可、广泛采纳和规范应用,还需要很长时间。
4.3.4 数字出版技术研究法
数字出版技术研究法,是指采用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数字技术的研究方法,结合数字出版学实际情况,内化形成的专门研究方法。相较数字出版关系分析法、“双效统一”分析法、数字出版案例研究法而言,数字出版技术研究法属于自成体系、创新性更突出的方法集合,是一个可包含方法理论、方法工具和方法技术在内的方法体系。
例如,出版数据分析法是一种以“内容数据、用户数据、交互数据”模型来分析和研究数字出版的研究方法。数据是数字出版产业的核心竞争力,采用“内容数据、用户数据、交互数据”去分析数字出版产业链,往往会在产品研发、技术应用、市场运维、战略制定等方面得出全新的结论,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同时,出版数据分析法往往结合使用文献计量地图等可视化工具,以起到直观、生动、形象的展示效果。《我国数字出版政策工具选择体系及其优化策略研究》一文,就以2006—2020年我国数字出版政策文件(内容数据)为研究对象,通过构建“政策工具类别、产业活动环节”[44]在内的二维政策分析框架,来研究我国数字出版调控政策的得失,该文综合运用了政策分析法、数据分析法、可视化分析工具等多种研究方法和工具。
作为专门研究方法,数字出版技术研究法是一个不断成长、不断完善的方法体系,还需要数字出版共同体进行艰辛的理论探索,不断推动其实现从建立、健全、完善到成熟的发展演变。
除以上4种专门研究方法以外,还有数字出版政策分析法、意识形态分析法等。在数字出版调控领域,数字出版政策分析法是研究数字出版治理、调控的重要方法,可遵循“定义问题、收集资料、构建选项、选择标准、预测结果、权衡得失、做出决定、总结陈述”的“八步法”[45],以分析和研究现行政策,协助主管部门坚持、调整或改进数字出版调控目标。在国际数字出版领域进行比较研究时,需要运用意识形态分析法,从意识论、价值论等维度分析我国数字出版和国外数字出版的异同点,以建立和健全我国数字出版的话语体系,不断确立、巩固和强化我国数字出版的话语权。意识形态分析法属于国际数字出版领域较为特殊的专门研究方法。
5 结语
“炼汞烧铅四十年,至今犹在药炉前。不知子晋缘何事,只学吹箫便得仙。”这首诗蕴含着方法的重要性诠释,如果方法不当,规律不知,即便勤奋至极,也难以有所收获;相反,如果方法得当,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可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作为数字出版基础理论的核心组成,方法论是数字出版学科成熟与完善过程中绕不过去的一座大山。正因为以往的数字出版研究存在方法思维缺位和方法论意识淡薄、质化与量化不平衡、有“理”无“论”、方法规范不严谨、缺乏方法自觉等问题,推动数字出版方法论范式建构与理论创新才显得更有意义。在认识到数字出版方法论在“研究对象、学科建设、学术研究、指导实践、完善话语体系”等方面的功能和价值之后,按照整体性原则、开放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协调性原则、层次性原则,初步构建集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专门研究方法于一体的数字出版方法论体系。
谨以此文,抛砖引玉,以求数字出版共同体致力于数字出版方法论的思考和研究,进一步推动中国特色数字出版理论体系的健全和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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