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出版调节论的理论渊源与科学内涵*
——基于调节学派的视角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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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新.
数字出版自身所具有的意识形态、文化、经济和数字技术属性,决定着数字出版发展是多维度的发展,要实现预期的主流意识形态维护与传播功能,发挥文化建构、选择、承载和传播功能,践行以出版业为核心领域的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贡献功能,以及实现数字技术赋能出版内部流程和外部产品服务的功能。
党的二十大报告有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1]等相关规定,为解决文化产业核心领域的数字出版发展问题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而解决数字出版发展问题的“调节”思维,则内含着宏观层面的“发展模式、发展道路”、中观层面的“产业链调节、制度调节和项目调节”,以及微观层面的基于新科技革命的出版传播新范式等丰富内涵。
数字出版调节和数字出版治理,是贯穿于数字出版活动的中心问题,是研究内容的核心部分,是研究对象的内核所在。[2]事实上,整个数字出版活动的两大基本问题,一为数字出版发展问题,另一为数字出版治理问题,调节活动和治理活动,构成了数字出版活动这一研究对象的主体内容。
数字出版调节,是指出版系统吸收内化数字技术,调整自身产业链各环节及相关领域,以形成有序或高级有序的结构或状态。数字出版调节,主要解决的是数字出版的发展问题,由此涉及数字出版产品研发、技术应用、市场营销的产业链基本环节,还涉及作为数字出版活动主体的数字出版编辑,作为系统外部力量的数字出版项目,和贯穿于数字出版各环节的数字出版制度,以及覆盖数字出版各领域的数字出版标准。由此可进一步得知,数字出版调节论,是关于数字出版发展的理论,是立足于特定发展阶段,由数字出版产品、数字出版技术、数字出版运维、数字出版编辑、数字出版项目、数字出版制度和数字出版标准等所构成的、具有特定逻辑结构的知识体系整体。
我们选择用“调节”来涵括数字出版的发展问题,而不采用“产业”“竞争”“市场”等,是因为数字出版发展不仅是经济问题、产业问题、市场问题,还涉及文化的建构、选择、承载和传播等,涉及意识形态的传播和维护,涉及数字技术的识别、采纳和应用;也不仅是竞争性领域的发展,更是处于不完全竞争领域的发展,是介于完全垄断和完全竞争中间的“中等程度竞争的市场结构”[3]的发展。总之,数字出版调节,是带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发展问题,是包含意识形态、文化、经济、技术等要素在内的协同发展问题。
本文将着重介绍数字出版调节论的理论渊源、理论适配性分析以及其丰富的内涵组成。
1 数字出版调节论的理论渊源
数字出版调节论的主要理论渊源,一则是出版学基础理论,二则是出版经营理论,三则是调节学派的理论体系。
出版学基础理论,是指“出版学的核心概念、研究范畴与基本问题”,是出版学“存在和被认可的核心与基础”。[4]出版学基础理论是数字出版调节论的根本渊源,为数字出版调节论提供了关于研究数字出版调节基本问题、基本概念和基本范畴的一般性规律,为数字出版调节论提供了本体、方法、价值等基础性建构的母学科范式和基本方法遵循。
出版经营理论,是关于出版产品生产销售活动的理论,是有关出版企业经营、出版产业发展的理论,具体包括“出版经营定位、经营目标、经营计划和经营模式等方面”[5]的理论。出版经营理论,是出版企业和产业实践在学术中的反映,旨在揭示出版企业经营规律和出版产业发展规律。出版经营理论,是数字出版调节论的直接理论渊源,为数字出版调节研究提供了出版主体、出版资源、出版流程等出版产业链环节直接的、具体的认知框架、研究思路和方法借鉴。
除了上述出版学理论以外,数字出版调节论最重要的理论渊源是调节学派理论体系。调节学派的理论体系,为数字出版调节论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渊源和崭新的方法论启示。
调节理论经历了两代发展,第一代调节理论是在20世纪70年代经济危机的背景下产生的,根据杰瑟普的划分,共计包括七个学派[8]:阿姆斯特丹学派、西德调节主义、北欧模式学派、美国社会积累结构学派,以及法国的格勒诺布尔学派、巴黎学派、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学派,其中法国的巴黎学派最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其代表性人物被誉为法国调节学派“三剑客”的分别是米歇尔·阿格利埃塔、阿兰·利配茨、罗布尔·布瓦耶。第二代调节理论形成于21世纪初,一般认为2003、2004年调节学派年会在法国的召开标志着调节学派的新老交替。阿玛布尔、罗尔敦、帕劳姆巴利尼等人是第二代调节学派的代表性人物,他们在对第一代学者的理论框架和方法体系批判、继承和完善的基础上,“突出调节理论的独特性,重新发现独特的以结构主义为源泉的方法论,通过吸收比较制度分析学派的成果,对变化着的制度的各种形态进行研究”[9],开创了“资本主义多样性”“制度形成”等理论体系。
调节理论以积累体制、调节模式和发展模式为概念基础,以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为分析框架和理论结构。
在微观层面,建立在对新古典经济学所设定的微观经济主体是“理性的个人”(有学者称为“工业范式或科技生产范式,即劳动过程中的技术和分工”[7])的批判基础之上,调节理论以有限理性的个人和集团为前提假设。在宏观层面,以资本的“积累体制”为研究对象,指出积累体制是维持生产和消费平衡的再生产模式,是资本主义各时期各国家中长期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内涵型积累、外延型积累,两种积累体制),是“一种可以在相当长时期内存在的生产和消费的互补模式”[10];并进一步提出“内涵型积累和外延型积累”两种积累体制:外延型积累指的是资本积累主要依靠增加劳动时间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投入资本积累,而内涵型积累指的是主要依靠提高劳动生产率的资本积累。[11]在微观的“有限理性”个人、集团和宏观的资本的积累体制之间,调节理论提出了独特的中观层面——“制度形式”,“它具有对微观主体的行动进行调节,使其符合资本积累体制发展需要的作用”,这在中观层面发展了马克思的理论。[11]制度形式是在说明特定历史时期经济再生产的规律性,主要包括货币信贷关系、雇佣劳动关系或曰工资关系、企业形式及其所包含的竞争形式、国家制度、国家参与国际体系的制度形式五种类型。
调节模式一般采用上述五种制度形式来加以分析。调节模式指的是使得积累得以稳定的习俗、传统、规范、制度、组织形式、社会网络、行为类型的集合,主要包括“竞争性调节模式和垄断性调节模式”[12]两种类型。调节模式的功能在于使人们遵守规则和规范,形成体制再生产的模式,进而维持积累体制的有效和稳定。
发展模式,是指积累体制、调节模式(制度形式)和工业范式相互契合,并能推动长时期经济稳定发展,这样的发展,称之为发展模式。发展模式的具体内容包括“社会各阶级及各集团的动态变化、经济调节的性质、经济增长的强度、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指数、经济危机的性质等”[11]。
调节学派在进一步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的基础上,还对新制度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等学派产生了重要影响。就方法论而言,该学派把哲学、意识形态、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文化学等多学科研究方法相融合,使之成为交叉科学研究关注的重点领域;除了在经济学之中的贡献以外,还对哲学、政治学、历史学、文化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学科理论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也引起了我国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等领域学者的关注。
2 调节理论对数字出版调节的启迪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调节理论“被运用到对转型经济、发展中经济和全球化的研究之中”[13],成为发展经济学的一个分支流派,用以解释和指导经济如何发展的问题。应该说,调节理论的基本概念、范畴体系、理论框架和方法论对正处于转型发展之中的数字出版,具有多方面的启发和借鉴价值,这也是调节理论构成数字出版调节论理论渊源的重要依据。
2.1 理论框架的启示
应该说,调节学派的积累体制(体系)、调节模式(制度形式)以及发展模式的基本理论框架,对数字出版调节都或多或少具有理论启发意义:
首先,在积累体制方面,调节理论所提出的内涵型积累和外延型积累的二分法,对数字出版该如何发展、走什么样的发展道路有重要的理论启迪。曾几何时,数字出版走过一条依靠铺新摊子、增加要素投入、新设部门或公司、扩充人员队伍的粗放式发展道路,即依靠要素驱动发展或是依靠投资驱动发展的道路。但实践证明,这种外延型积累的发展道路行不通,前赴后继那么多的数字出版内容企业、技术公司和销售企业的关、停、并、转,就是典型的例证。数字出版的发展,应坚持内涵型积累体制,主要依靠创新驱动发展,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出版科技创新引领和带动的出版内容、产品、销售、服务、模式、管理等构成的出版全面创新体系”[14]为核心动力,走出一条蕴含文化自信、高质量增长和数字技术赋能的高质量发展新道路。
其次,在调节模式方面,要高度重视制度的重要性,把制度形成、制度创新作为推动数字出版发展的内生性要素来加以对待。制度建设对数字出版发展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贯穿于数字出版产业链各环节,贯穿于数字出版各领域和各方面。《出版业“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15]所规定、列举的制度建设和落实的任务就多达十余项,涵盖了出版、数字出版工作的方方面面,主要包括:①坚持出版主管主办制度、属地管理制度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②党管出版的体制机制和出版领域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和完备;③落实重大选题备案制度,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出版导向和价值取向;④健全有文化特色的现代出版企业制度,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激发、释放市场主体活力;⑤建立健全出版单位及从业者违规行为和信用管理制度;⑥完善出版领域重大问题分析研判机制,健全出版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制度;⑦改进、完善著作权登记和集体管理制度;⑧深化出版职称制度改革;⑨推进重点领域和重要行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推动行业协会制度化规范化;⑩加强政策供给,完善出版业高质量发展制度保障体系,等等。在数字出版制度体系中,出版企业推动数字出版高质量发展所要着力创新、形成的两种重要制度类型包括:以组织架构创新和业务权限创新为内核的数字出版体制和以资源机制、产品机制、技术机制、运营机制、人才机制和项目机制为主体内容的数字出版机制。[16]与此同时,以调节模式来看,近年来数字出版的一系列重大举措,本质上都是调节的过程:一如“数字化转型升级”,本身就是一种自我调节、数字化转型和自我升级;二如“出版融合发展”,是数字出版系统与外界进行物质、信息和能量交换以推动数字出版向上发展的过程,也是出版系统基于开放性原理,面向技术等其他系统开放以进行“内部-外部”调节的过程;三如出版“高质量发展”,也是一种调节,是发展动力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的调节。
最后,在发展模式方面,与内涵型积累体制以及包含规范、制度、组织形式等在内的调节模式相适应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模式,是数字出版调节要着重探索和寻求的,也是数字出版调节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内对数字出版发展模式的分类曾经大致分为四种:“部门制发展模式、公司制发展模式、双轨制发展模式、股份制发展模式”。[17]但在之后的演化发展进程中,股份制模式基本宣告失败,也鲜有新的范例出现;部门制根据发展态势的不同,而选择予以维持或向着公司制的方向演进;双轨制模式,是改革不彻底的中间状态,最终或是回归到部门制,或是走向公司制;公司制成为最具发展质量、最有发展前途的模式。近几年来,商务印书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等纷纷成立数字出版公司,探索以现代企业制度来推动数字出版发展;而人民法院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等所辖的数字出版公司,则在原有发展基础之上呈现出稳定、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
2.2 方法论的启迪
调节学派对数字出版发展的研究、对数字出版调节论的建构,还具有多维度的方法论意义:
一则,调节学派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
在方法论方面,调节学派:①“坚持了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并有所发展”[6]:基于历史特定性的不同,对资本主义不同阶段的不同调节模式进行历史性的分析,试图诠释资本主义经济的阶段性特征,对特定的发展阶段进行分期考察。事实上,由于解释资本主义现实发展的需要,调节学派从一开始“就把研究资本主义特定发展阶段的稳定存在条件及其发展阶段的转变作为要研究的核心问题。”[12]这种历史地分析方法,和我们置身于数字出版转型升级的过程,对数字出版“数字化、碎片化、数据化”[21]和智能化发展阶段的分析和研究思路,是不谋而合的。②由抽象上升到具体:调节学派承认现象和本质之间的关系,认为“马克思在事物的现象与本质之关系问题上的观点是建立在辩证法基础上的”[22],进而认可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论;但是碍于其阶级立场的不同,认为工人阶级和资本之间是可以妥协的,其本质对立并不存在,由此,导致其对“抽象”(“价值”而非“交换价值”)的认识不如马克思来得那么深刻和彻底。正如笔者之前所认为的那样,包含数字出版调节论在内的数字出版学研究,应坚持“作为最高层次的马克思主义方法”,遵循包括“归纳和演绎相统一、分析和综合相统一、从抽象到具体、逻辑和历史相统一”等辩证逻辑方法。[23]在方法论渊源方面,调节学派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地分析、辩证分析等方法论的运用和数字出版研究是殊途同归的,具有较高的相似性。
二则,调节学派将进化论的研究方法引入经济调节之中。
三则,调节学派注重横断科学方法的运用。系统论、协同论等横断学科的方法论,注重多种具体研究方法的综合,也是调节学派的方法论特点之一。“调节”(régulation)的概念,在法语中,更接近于系统论的含义:系统的各个不同部分或过程在某种条件下交互调整从而产生某些有序的动态。[13]而数字出版发展本身就是文化子系统、经济子系统和技术子系统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进而产生相干效应、融合效应,走向低级有序或高级有序发展状态的过程;是数字出版的子系统通过调整以产生有序状态的发展过程。在采用多学科方法方面,调节学派把经济学、文化学、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意识形态相融合的研究方法,同样值得在数字出版研究中予以借鉴和采纳。
综上,调节理论在理论观点和方法论等方面和数字出版调节活动有着较好的适配性,调节理论对于数字出版调节论的建构有着多方面的启迪意义,也因此构成了数字出版调节论的理论渊源之一。
3 数字出版调节论的概念基础、基本范畴与逻辑系统
数字出版调节论的建构,要立足中国数字出版发展问题,充分反映我国丰富多彩的数字出版实践,构建中国自主数字出版知识体系,体现数字出版的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数字出版调节论的中国特色,具体体现在概念基础、基本范畴和逻辑系统三方面:
3.1 “发展”和“调节”两个基础概念
如前所述,发展问题是数字出版两大基本问题之一。所谓发展,是指事物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运动变化过程;数字出版发展,则是数字出版这一新兴出版产业由小而大、由简到繁、由无序到有序、从低级有序到高级有序的运动变化过程。事实上,自数字出版概念诞生以来,发展问题一直是摆在数字出版产业、摆在数字出版编辑面前的元问题。由这个元问题衍生出来发展理念、发展模式、发展道路、发展主体、发展动力、发展促进、发展保障等一系列制约数字出版发展的具体问题。
近些年来,数字出版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不规范、不可持续等问题凸显,俯拾皆是。曾几何时,一度曾成为数字出版弄潮儿的现象级数字出版机构,最后终归是昙花一现。如何实现更加平衡、更加充分、更为规范、更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如何在发展理念、模式、道路、主体、动力、保障等方面实现突破和创新,是“十四五”时期数字出版人须正面回答的一道考题。
调节的词源本义是指从数量上或程度上调整,使适合要求。在数字出版语境中,数字出版调节是指数字出版调整产业链环节及其相关领域,进而适合发展要求,形成有序或高级有序的结构或状态;这里的“有序”是指发展,“高级有序”是指高质量发展,即文化高质量、经济高质量、科技含金量三位一体的协同创新发展。[14]由此,数字出版调节,是解决数字出版发展问题的方法论。数字出版发展的过程,实质上是调节的过程:通过提高产业链质量,通过项目、制度和标准的调适,通过提升数字出版主体的素质,来推动数字出版高质量发展。
数字出版调节的具体过程:一方面是调整产业链、提升产业链环节质量以满足数字出版发展需要。数字出版产业链基本环节为数字出版产品、数字出版技术和数字出版运维,三者构成了数字出版的基本产业链环节,调节的方式分别是提高数字出版产品质量、发挥数字技术赋能以及数字出版运维环节的提质增效。另一方面是调整数字出版产业链相关领域以促进和保障数字出版发展。以数字出版产业链为中心,数字出版编辑是主体,激发数字出版编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扩展“数字出版编辑的政治素质、专业技能、数字素养与技能所构成的三位一体的素质体系”[27];数字出版项目是外部动力,依据系统论的开放性原理,分别在数字出版产品、技术、营销环节进行赋能,为促进数字出版发展提供了物质、信息和能量;数字出版制度是发展保障,数字出版体制为发展提供了业务权限和组织架构等方面的坚实基础,使得数字出版发展成为可能,数字出版机制则涉及产品环节、技术环节和营销环节,覆盖项目机制和人才机制,更是为数字出版的结构优化和功能提升起到保障护航的积极作用。
3.2 数字出版调节论基本范畴
由上可知,数字出版调节的基本范畴包括产业链调节、主体调节、项目调节和制度调节。
——关于产业链调节。从生产流程来看,产业链是指“在一种最终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从最初的自然资源到最终产品到达消费者手中——所包含的各个环节所构成的整个生产链条。”[28]数字出版产业链是指从数字内容资源到数字出版成品所构成的整个生产链条,其基本环节是数字出版产品、数字出版技术以及数字出版运维。应该说,数字出版产业链是在对出版产业链解构基础之上的再造,以往的编校印发产业链环节不再适用,取而代之地是“产品-技术-营销”的基本环节。这一点,在北京市数字出版职称序列的“数字出版内容编辑、数字出版技术编辑、数字出版运维编辑”的“三分法”之中可得到侧面验证和确认。
数字出版产品是指运用数字技术编辑、加工、复制以进行传播的精神文化产品,包括有形的产品和无形的服务。相较于传统纸质形态的出版产品,数字出版产品具有以数字化信息知识为构成内容、内容要素多样、传播速度快捷、目标用户定位准确、产品功能交互性强、服务方式个性化和定制化、物理空间利用高效以及定价灵活等方面的显著特征。数字出版产品在数字出版产业链中处于核心位置,数字编辑和制作、数字出版运维、数字出版项目设立等数字出版具体活动均是围绕数字出版产品展开,而数字出版产品质量的优劣以及市场接受度、用户反馈等则反映了数字出版效能和发展水平,也直接决定着能否满足人们的数字化阅读学习需求以及满足程度如何。
数字出版技术是指蕴含于数字出版流程、产品或服务之中的数字技术。数字出版技术既包括内生于数字出版产业之中的数字技术,也包括基于“拿来主义”内化吸收而来的其他领域的数字技术。正是“数字技术赋能”[29]这一特有属性,有效区分了图书出版与数字出版,也支撑起数字出版新概念。数字技术是多种数字化技术的集称,也是具有通用目的的技术,具有可编辑性、可扩展性、抗干扰能力强、数字信号稳定性强且精度高、保密性高、通用性强等显著特征。数字出版是由数字技术赋能的出版活动和实践,因此技术要素在数字出版中占据基础性的、关键性的地位。同时,数字技术的应用贯穿数字产品生产流程和产品服务本身,是识别数字出版产品和实践的重要标志。
数字出版运维是数字出版企业对数字出版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控制等,主要包括数字出版发行销售、推广传播、平台运营、售后服务、品牌建设、版权运营等具体工作内容,涵盖了数字出版产品研发、销售和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数字出版运维是推动数字出版产品价值实现的关键性环节,是数字出版产品从价值到价格跃迁的必经之路,也是数字出版技术赋能得以实现的最后一个环节。作为数字出版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出版运维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其要素众多、流程繁复,且在经营上任务繁重,并具有较高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对于数字出版企业而言,其运营管理水平和能力决定了企业发展方向和发展趋势,以及其所生产的数字出版产品和服务能否最大程度发挥出社会效益,获取合理的经济效益和经济回报,进而实现企业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因此,数字出版运维对促进数字出版市场和产业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数字出版产业链调节,是最重要、最基本的数字出版调节方式,为解决数字出版发展问题提供产品供给、技术供给和渠道供给,解决了数字内容资源到数字出版成品的问题,为数字出版走向有序、走向高级有序提供了前提和可能。
——关于主体调节。数字出版主体调节,是指通过提升数字出版主体素质与能力,进而提高数字出版产品、技术、运维各环节活动质量,来促进数字出版发展的一种调节方式。数字出版主体是数字出版活动的发起者,是指以数字出版编辑为主体,由“数字出版领军人才、管理人才、内容人才、技术人才、销售人才”[30]所构成的数字出版人力资源体系。数字出版主体调节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其一,提升数字出版编辑素质与能力,增强数字出版编辑的政治素质、出版专业技能以及数字化适应力、胜任力和创造力等数字素养技能,为数字出版发展提供主体性力量和发展原动力;其二,丰富数字出版编辑类型,建立健全包含内容、技术、运维、资本、管理等各种类型人才在内的队伍体系,以适应数字出版不同领域、不同环节的发展需要;其三,建立健全数字出版编辑机制,构建引进、使用、培养、晋升、激励与约束机制体系,进而提高数字出版活动质量,为促进数字出版发展提供保障体系。2022年7月,“数字出版编辑”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标志着数字出版编辑职业化发展进入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发展新阶段,也为推进数字出版调节、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基础性的、关键性的人才保障。
——关于项目调节。数字出版项目调节,是指通过设定、审批、拨付、实施、管理和验收项目,从外部为数字出版发展提供要素供给、技术供给、渠道供给等,进而促进数字出版发展的一种重要调节方式。数字出版项目调节集中展现了数字出版的中国特色,是政府引导型发展的体现,是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所在,也是将市场机制和政府作用有机结合的一种调节方式。数字出版项目是指中宣部、财政部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数字出版主管部门为促进和支持数字出版产业繁荣与发展,而设置和投入的财政项目,主要包括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项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金项等。数字出版项目对提高数字出版发展整体实力、统筹和规划未来数字出版发展方向、落实和推进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文化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及公共财政实施具有重要意义。从实践来看,当前数字出版项目的策划、申报、实施、验收和管理是新常态下数字出版从业者主要工作内容之一,也是中国特色数字出版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文化发展道路的应有题中之义。
——关于制度调节。数字出版制度调节是保障性调节,为数字出版发展提供保障体系。这里所指的制度是微观层面的制度,是指数字出版企业规范数字出版主体行为的工作规程或行动准则;宏观层面的数字出版治理体系,即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和实施的数字出版规划、财政、税收等法律法规,也同样起着促进数字出版发展、保障数字出版的作用。企业数字出版制度具体可包括战略规划、运营管理、产品管理、人才队伍、版权保护、资本运营、风险防控、激励约束等各方面的规程规范。数字出版制度调节的功能在于为数字出版发展提供规范性、可持续的行为准则,确保数字出版发展的可预期性,提供数字出版发展活动的效率和秩序价值。数字出版制度调节的关键在于推进数字出版体制机制创新,形成适合数字化的组织架构和业务权限,构建适应创新驱动的数字出版机制体系,为深化数字出版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动力。总之,贯彻和落实数字出版制度是实现数字出版健康有序和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数字化高品质的精神文化生活的协同管理与服务活动需要的重要保障。
综上所述,数字出版调节作为数字出版学的核心范畴,其下位的数字出版调节基本范畴是指以数字出版调节活动总体为背景,对数字出版调节基本方面、基本过程、基本环节或初级本质的抽象,属于数字出版调节理论的基本概念体系。数字出版调节基本范畴主要包括数字出版产品、数字出版技术、数字出版运维、数字出版编辑、数字出版项目、数字出版制度等六个方面。
3.3 数字出版调节范畴的逻辑系统
图1
数字出版调节是由积累体制、调节模式和发展模式所构成的三位一体的整体,是以产业链调节为核心、为主体,以主体调节、制度调节和项目调节为辅助、为支撑的有机统一调节体系。
在微观方面,数字出版调节面临着新的生产范式,数字出版流程出现了新的技术和分工。除了资本等传统生产要素外,一方面,劳动力作为传统生产要素,须具备数字素养和技能,“培养数字化适应力、学习力、认知力和理解力和胜任力,需要拥有内容创新力、技术创新力、渠道创新力以及出版企业文化创新力等数字化创造力”[32]。另一方面,信息、数据和数字技术作为新兴生产要素,被纳入数字出版流程并持久发挥赋能作用。确立数据赋能理念,推动数据赋能,完善数据建设流程,推进数据治理,成为数字出版发展的必然趋势;依靠出版科技创新动力,培育数字出版技术要素市场,建立出版科技与标准协同创新体系,高度重视技术赋能价值,贯彻落实出版业数字化战略,成为数字出版发展的内在要求。伴随生产要素系统的革新,数字出版新的分工开始出现:区别于以往编校印发的分工模式,数字出版内容编辑、技术编辑和运维编辑成为相对固定的分工框架。
在中观方面,以产业链调节为主体,以主体调节、制度调节和项目调节为支撑的数字出版调节体系已然形成,并致力于产生和维持内涵型数字出版积累体制。在数字出版调节体系中,产业链调节是主体,是最基本、最重要的调节方式,调节目标在于形成数字出版精品,发挥数字技术多维赋能效应,实现数字出版运维切实提质增效的预期结果;主体调节是原动力,调节目标是培养适应数字出版发展要求的政治素质、出版专业技能、数字素养与技能三位一体的数字出版编辑队伍;项目调节是外部驱动力量,调节目标是充分发挥精品项目的杠杆效应和示范效应,促进形成数字出版发展所需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和新消费;制度调节是内部保障质量,为数字出版内容资源建设、产品设计研发、数字技术应用和数字出版运维提供常态化、稳定性的保障体系,形成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意识形态、文化建构、经济发展和技术赋能的制度体系。
在宏观方面,以创新驱动增长、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为特征的内涵型积累体制,是数字出版调节目标。数字出版调节,旨在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变为创新驱动,达成数字出版发展动力的转换,进而提供高质量数字出版产品,发挥数字技术赋能作用,实现数字出版运维的提质增效,最终实现整个社会数字出版产品服务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数字出版调节解决发展问题,所提供的是“效率型”“内涵型”发展的解决方案,是一种以创新为动力、以精品为内核、以数字技术为支撑的发展,是蕴含文化自信、效益高质量增长、数字技术赋能三位一体的协同创新发展,换言之,是数字出版高质量发展。
数字出版生产范式、调节体系和积累体制相互适配所形成的发展模式,即数字出版发展模式。数字出版的发展,应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1],建立健全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同时,“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也是建立健全有文化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33]由此,中国特色数字出版的发展模式是有文化特色的现代公司制。有文化特色的现代公司制,要坚持文化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二者并重,将文化特色放在首位,实现文化特色和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统一。一方面要坚持文化特色,坚定文化自信,强调数字出版的意识形态属性,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充分发挥数字出版在文化选择、文化建构、文化传播和文化传承中的作用和功能;另一方面,要坚持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党委领导和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的出版体制,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价值优先,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跃升、双丰收,推动数字出版企业、数字出版产业高质量发展。
4 结语
“核心知识‘概念化’是出版学科范式养成中至关重要的部分,应该引起出版学科共同体的高度重视。”[34]在以解决数字出版发展问题为己任的数字出版调节论的提出过程中,笔者认识到理论建构的两个层次:第一层是理论对实践的反映。数字出版乃至出版学之中很多重要的概念、核心知识都还处于对实践反映的概念层次,是对出版实践学术化反映的结果。第二层是理论对实践的抽象。基于对数字出版实践的认知,通过理性思考和理论探索,实现对实践的抽象,以揭示其规律,这或许是理论建构的第二个层次。相对于法学、经济学等成熟学科,出版学迄今为止,之所以没能形成百家争鸣的学术流派格局,原因众多,但无论如何,“基于实践抽象进行理论建构”的努力不够和成果不多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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