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期刊服务法治文化建设的现实观照*
厦门大学法学院,361005,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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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婧.
法治文化建设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环节,涵盖了国家治理层面中的政治内涵、文化研究体系内的学科发展、文明进步意义上的社会期待。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进程中,法学期刊作为学术交流的核心枢纽和学科发展的重要载体,不断发挥理论研究的阵地作用,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的发展要求,突破法治文化发展的“马太效应”[1],并进一步具化为对法学知识再生产所必需的相关客体的控制,为我国法治文化的发展贡献学术力量。
1 法学研究知识层面:回应法治文化建设的重点问题
我国法治文化建设的重点任务是以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基点,立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使命感和认同感。法治文化需要借助文本形式的内在一致性从而建立群体身份的精神连接结构[2],法学期刊的发展与建设法治中国和法治文化的总任务相适应,将思想政治信念融入法学学术研究当中,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针提供学理支撑。
1.1 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研究的重大意义
如果能够将中国的法治建设区分“薄”和“厚”的衡量标准[3],那么,通过法学学术研究从而实现法治文化的认同,则是将建设法治中国的丰富内涵由“薄”转“厚”过程中的重要一环。认同(identity)的拉丁文词根为idem,意为“与前相同”。法学期刊通过深入的学理分析和精准的逻辑梳理,形成具有普遍性、概要性、基础性的学术研究成果,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读者对我国法治文化的认同感。法学期刊在加强法学学科与思想政治的融合、形成文化认同和文化自信的时代任务上责无旁贷,从选稿用稿、编排次序上均渗透对我国法治文化建设的重点问题的强调,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路径提升到法学研究的首要关注领域。
法学期刊中学术论文发文数量的增减和研究方向的变化能够直观体现法学学科下某一研究方向的发展趋势,是衡量某一领域受重视程度的重要指标。[4]以法学类CSSCI来源期刊为例,从期刊排版上看,法学类CSSCI来源期刊均设立了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专题研究,如《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于2021年第2期专设“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栏目、《政法论坛》长期设置“全面依法治国”专栏等。从发文数量上看,近年来法学类CSSCI来源期刊中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研究的文章数量持续增长,尤其是自2020年年末习近平法治思想正式确立以来,思想政治类法学文章的刊文数量由2020年的31篇上升至2021年的94篇。
1.2 厘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研究的思想内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建设与发展,法治思想的多元碰撞与理论热潮亦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我国生根发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法学期刊的使命体现在通过法律研究的视角,为我国社会繁荣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权利保障及利益平衡提供治理思路。我国不断完善依法治国的制度内涵,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等法治任务和法治目标,形成了体系结构完整、理论内涵翔实、思想路径科学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度的革新需要学术思潮的引领和追随,法学期刊不断探索法治形态的多样性,从学术的角度探讨法治路径的发展。
“把社会效益放在首要地位”是出版业界的共识[5],法学期刊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刊宗旨,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为基础,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与治理路径。从微观的角度来看,法学学术研究能够为实现法律制度内部体系的耦合提供深入解读;从宏观的角度来看,法学学术研究能够为促进相关的法律规定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外部大环境相适应提供法理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形态不仅涵盖法治的普遍规律,更需要形成广泛的法治意识认同,法学期刊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学术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使我国法治文化建设符合新时代中国法治形态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法治体系的改革。
1.3 梳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研究的历史逻辑
中国语境下的法治文化研究不能脱离对我国浩瀚的传统文化与民间资源的研究和传承。无论是西周初年的“明德慎罚”、先秦时代兴起的“以法治国”,还是汉代时期儒家思想的“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古今法律之间通常遵循“同一内在必然性规律”。因此,中华民族的传统法律文化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影响具有必然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是在古今交汇点上成长起来的历史产物,串联着光辉历程,赓续着红色血脉。它的内在逻辑包含了“不忘本来”与“面向未来”两个方面:“不忘本来”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对传统法律文化的继承与传承,而“面向未来”蕴含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对中华历史资源的延伸与发展。
作为法学学术研究的集大成之地,法学期刊对法治文化的历史沿革和发展脉络做出细致、权威的梳理,并解读法治思维形成的历史逻辑。一方面,法学期刊关注法治文化在批判中的继承,在研究传统法律文化时“取其精华”;另一方面,法学期刊关注法治文化在继承中的批判,在梳理传统法律文化时“去其糟粕”。通过法学期刊当中的理论研究和学术探讨,实现传统法律文化的发展与革新,并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发展形成紧密联系,梳理历史逻辑、寻求发展路径,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建设提供数据完备、内容翔实的“智库”,确立坚实的历史根基和基本信念。
2 法学研究理论层面:探讨法治文化建设的热点问题
法学期刊的研究内容涵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内的热点问题,致力于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客观情况,解释社会非正义现象的产生与法律体系不完善、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发达之间的冲突。[6]与此同时,法学期刊研究以法学思维审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路径,寻求理论知识与治理手段相匹配,实现法学学科与法治体系在理论上的创新。
2.1 立法环节:研究巩固法治根基的理论基础
科学立法是实现以良法促善治的基本要求,完善的法律体系能够妥善处理社会公平正义的建设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之间的关系。立法研究是法学学科中最为基础的研究方向,法学期刊的研究重点同样涵盖了立法问题。法学期刊研究的作用在于对法律规范体系“立、改、废、释”做出学理分析并提出学理建议,研究方向包含民生发展的基本内容,与人民所关注的热点问题息息相关,从基本内涵、立法意义、修法方向等不同维度,全面分析法律制度体系下的权利保障。在此基础上,法学期刊研究进一步寻求法律与政策的有效衔接,为我国重大改革提供学理支撑[7],对相关的制度政策进行法律体系内部的横向研究与国家治理外部的纵向对比,关注相关制度的合宪性以及与社会发展的稳定性之间的衔接与调试。
2.2 执法环节:研究建设法治政府的实践路径
法治政府建设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严格执法的要求,蕴含着经济社会的监督管理、公共服务的制度保障等职能在内的政府责任体系。法学期刊中的学术研究成果蕴含着一系列独特思想价值的实践活动[8],首先,理顺了阻碍法治政府建设的顽瘴痼疾,总结并升华相关的工作经验,助力勾勒法治政府清晰的建成图景;其次,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丰富、系统集成、深化拓展提供学理支撑,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权力主体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提供依据和思路;最后,丰富了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的法治化参考依据,从法治的视角坚决落实决策法定程序并健全依法决策机制,通过制度对比和理论研究为政府高质量决策形成智力支持。
2.3 司法环节:研究维护公平正义的判罚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对“公正司法”的基本内涵、理念体系进行了多次深刻阐发,公正司法是新时代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是实施法律的一种方式,法学期刊研究为推进司法体系和司法能力现代化、明确司法体制运行的目标与评价标准贡献了学术研究的力量:一方面,体现在法学学术研究包含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文明,关注新时代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下的司法体系建设,从学术视角对“法不阿贵,绳不挠曲”的司法体系做出评判和监督,促进德法兼修;另一方面,体现在法学学术研究着力于将司法机关的案例的“指导性”演化为理论界的“判例性”,全面推进公正司法的实践遵循,为法律适用提供一定的标准范式和发展路径,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基础。
2.4 守法环节:研究倡导社会新风的行为准则
全民守法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基础工程,它与建设法治国家的总体目标息息相关,是法治政府建设这一主体工程的一体化实现,对于“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意义。法学期刊研究能够阐明守法的科学内涵,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理念进行学术凝练,寻找“全民守法”的信仰寄托和精神联结,借助学术研究对更深层面上的守法要义做出评价和指引。与此同时,法学学术研究将规则意识进行全面的学理解释,并为乡规民约在内的基层规范和基层治理提供富有洞见的理论要素和制度参考。因此,法学期刊为建设守法社会这一“高级目标”做出了学术贡献,无论是守法意识的生成与维系、守法能力的塑造与发展还是守法环境的营造与强化,都离不开法学基础理论和法学学科知识的研究。
3 法学研究方法层面:解决法治文化建设的难点问题
法学期刊的研究基础根植于法律现象的剖析和内在规律的解析,能够将“概念、原理、意义、定律”等理性知识成果,通过系统研究和深入分析,完成法学学科理论体系的构建。[9]在此基础上,法学期刊的研究价值体现在通过对法学知识的融汇贯通和触类旁通,兼顾描述法律规范和论证法律观点的“客观性”和“体系性”,使得法学学科由基础研究迈向“法律科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提供解决路径。
3.1 为学科交叉提供调试思路
根据现代科学的“理性思维”与专业化发展的需求,需要对学科体系进行严密的区分。然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建设不能仅仅局限于法学学科中单一部门法的研究。进入新时代,我国的法学研究从立法研究向交叉学科研究逐步演变,法学期刊研究不再过分强调严格的法律适用以致流于僵硬,不再把自由心证作为主观任意性的借口,而是注重寻求法律科学内部以及与其他人文学科之间的共同知识基础。[10]推进和实现法治中国的建设,需要跨越多学科之间的对话,通过不同学科的交流和融合,共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学科研究路径与话语体系。
从法学学科的内部关系的角度来看,法学期刊研究关注法律体系内部不同部门法之间的法学理念竞合和法律权益平衡,例如:《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于2021年第2期开展的“民法典与商法续造”专题研究;《现代法学》2020年第4期设立的“民刑交叉法治专题”。从其他学科的外部关联的视野来看,法学期刊研究关注法学学科与其他人文社会学科之间的理论交汇和知识交叉,例如,《法学评论》长期开设“生态文明与环境法治”栏目,关注法学学科与环境保护问题的关联;《现代法学》2020年第5期设立的“市场经济法制”专题,研究法学学科与经济学科的交互;《中外法学》2020年第2期开展“网络平台与数据治理”专题研究,探讨法学学科与信息技术发展之间的协调。
3.2 为法律适用提供学理参考
如何妥善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中法治实践出现的各类问题,既是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中必须克服和战胜的困难,也是法学学科建设在迈向法律科学发展的过程中需要面对和解答的难点。[11]法学期刊将目光放至法律科学的“经验研究”,对法律事实的“定性研究”进行总结和升华,为我国法律实践提供理论依据和路径参考,以“深描”的方法进一步揭示法律制度运作的规律,强调法学学术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向读者传递关于构建法律体系的“洞见”。
具体而言,法学期刊之中有关法律适用的学术研究区分“建构型”与“演进型”。“建构型”研究路径具有明显的目标和方向性,根据明确的研究主题展开学术研究,借鉴各方面的经验教训,以大规模、集成式的方式进行全局性思考。例如,《中国法学》2021年第4期的“民法典解读与适用”专题研究;《法学论坛》2020年第3期“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中的疑难问题”,均为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提供了理论基础和路径分析。“演进型”研究路径体现为自生自发向前推进,多是基于实践情况进行经验总结,在有限的知识和信息范围内进行学术设想和理论探索。例如,《现代法学》2021年第2期开展的“公司法改革”专题,《当代法学》2021年第4期“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专题”研究,均为中国法治建设的发展方向提供可供参考的学术思潮。
3.3 为制度设计提供域外经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不仅吸取了中华民族固有的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同时也在不断吸收其他民族在历史演进过程中形成的有益成果,例如,古典自然法理论中的“良法善治与法律权威”;西方法制史中的“约束公权与保障人权”,等等。我国法治文化在吸收外来的过程中不断走向成熟,域外制度和理念的借鉴及最终引进均离不开法学学术界的深入研究,只有经过系统性梳理、创造性转化,才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所吸收,有效防范“食洋不化”“水土不服”的弊端,进而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精进。
近年来,法学期刊的研究越来越重视中西文化交融在彼此法治进程中的作用,单向的“移植”或“继受”让位于中外法治互动关系的“交流”,强调具体历史时刻的社会氛围对制度与知识形成的塑造作用,关注投身于法学知识交流的个人与他们的社会关系和策略性选择。[12]从宏观的刊文安排上看,以《比较法研究》《环球法律评论》《中外法学》等法学类CSSCI来源期刊致力于国内外法学学科的研究、比较和借鉴,其余法学期刊亦会设置比较法研究专栏并关注国际法视阈下的中国主张。从微观的文章结构上看,无论是否以比较法学作为文章的主题,中外法律对比已然成为法学类文章架构范式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对外国法律制度的分析和借鉴是所有法学类文章在理论阐述、制度研究过程中的固定环节。
4 结语
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再次强调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之中,法治社会的建设和法治文化的推广是实现人民安居乐业、市场经济稳步发展的重要基石。法学期刊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它承载着传播学术成果、普及法律知识、渗透法治文化,进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使命。法学期刊为社会主体提供了一个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的客观、公正、中立的思想碰撞平台,形成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系统化生态圈,以问题探讨或文化交流等方式产生互动,催生出有益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理论和实证研究,使法学学科不断自我完善,并与其他社会场中的互动形成合力,推动我国社会结构及制度基础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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