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文化科技融合模式:聚类、特征与价值*
1)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100872,北京
2)中国人民大学数字人文研究中心,100872,北京
3)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100872,北京
4)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创新与传播研究中心,100872,北京
关键词:
本文引用格式
钱 明辉, 郭 佳璐, 匡 月晴, 齐 悦.
1 问题提出
科技的发展正在深刻影响和重塑人们的文化生活,文化力量也在不断丰富科技的应用和表达,两者的深度融合日益成为文化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我国文化资源富足,未来的文化竞争力将来自本土文化优势与国际先进科技有机融合所产生的超大规模经济效益和强有力的文化软实力。从2016年12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将数字创意产业列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到2019年8月科技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指导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促进意见》,近年来我国发布了多项促进文化科技融合、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公共政策。与此同时,越来越多国内优秀的文化企业与科技企业开始积极探索传统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的方式和道路。[1]在文化产业链条的采集、创作、呈现、传播四大环节中,数字科技发挥出加快运作效率、提升产出品质的突出作用。[2,3,4]文化科技融合不仅有利于产出更高质量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也有利于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为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提供新保障。已有研究从微观创新[5]、文化发展[6]、产业组织[7]、创新链条[8]、重点业态[9]等多个视角对文化科技融合进行了描述,但对于文化科技融合的基本模式及特征未能形成一致结论。因此,如何分析和提炼文化科技融合模式的基本类型,揭示不同模式的主要特点及其典型应用,以期丰富文化科技融合的理论研究并为相关实践提供指导,成为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2 理论回顾
2.1 文化科技融合的内涵与意义
文化科技融合(integration of culture and digital technology,ICDT)指文化产业与科技产业的融合发展,可以是文化融入科技,也可以是科技赋能文化,还可以是两者之间的相互融合[10,11];其表现形式为文化产业在高科技产业技术手段作用下产出新成果,用高科技手段来延伸和拓宽文化产业的表现形式,催生出一系列文化新业态,进而提升文化产业的服务范围与水准[12,13]。有学者认为,文化与科技融合的本质是高新科技向文化领域的选择性切入[14];而文化科技融合的核心是文化内涵,是运用科学技术来展示和创新文化的内容、表现形式、服务方式,以及提升文化体验档次,通过科技的嵌入使文化产品具有更强的传播力、感染力和吸引力,进而创造更大价值的过程[7,15,16]。还有学者认为,文化与科技融合旨在提升有关产品的价值与品质,是为形成能够更好地满足人们物质文化需求的新内容、新形式、新功能与新服务,将各类文化内容、元素、形式和服务与科学技术的原理、方法、理论、手段进行的有机结合。[17]基于学界的上述讨论,本文将文化科技融合的内涵界定为:文化科技融合是各类文化元素与科技元素通过互相渗透、互相强化,在不同业务领域得以综合运用的过程。
2.2 文化科技融合的主要模式
表1
| 文献来源 | 分类依据 | 分类方法 | 分类结果 | 分类特点 |
| 陈少峰(2013) | 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特点 | 归纳法 | 娱乐体验模式、延伸产业链模式、平台模式、消费模式、技术支撑模式、文化和技术融合的营销模式 | 分类结果凸显新的产业发展与经济发展模式,但缺乏必要的实证证据 |
| 崔木花(2015) | 对文化与科技内涵的梳理概括 | 归纳法 | 政府主导驱动模式、市场导向驱动模式、政府和市场共同驱动模式、文化创意企业驱动模式、产学研互动驱动模式 | 分类结果凸显文化与科技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但存在实证证据不足的问题 |
| 傅才武,李国东(2015) | 对以往学者有关文化科技融合模式分类的研究进行综述 | 归纳法 | 政策导向模式、产业需求平台模式 | 分类结果凸显不同分类模式的共性特征,但缺失相关的实证证据 |
| 伊彤,江光华,黄琳(2015) | 文化与科技的哲学层次 | 演绎法 | 将文化和科技分别划分为物质、制度和精神3个层次,共同构成9个不同的文化科技融合模式 | 分类结果凸显文化科技融合的哲学意义,分类过程具有一定的逻辑性 |
| 李凤亮,宗祖盼(2016) | 文化科技融合的主体(个体、企业、消费者、政府和中介)和客体(产业、产品)之间的相互作用 | 归纳法 | 业态新创模式、跨界聚合模式、流程赋能模式、技术嫁接模式、协同创新模式 | 分类结果关联性不强,分类方法缺乏必要的实证证据,分类结果可信度有待加强 |
| 余冬林(2018) | 文化系统与科技系统的内涵与运行机理 | 归纳法 | 文化系统与科技系统融合的运行模式 | 模式提炼结果聚焦于文化系统与科技系统的交互,仅包含一个总模式,缺乏阶段分类 |
通过文献梳理不难发现,现有研究中对于文化科技融合模式的提炼大多能从侧面反映出文化科技产业经济发展[32,33,34]、文化与科技的相互作用[35,36]、文化与科技的多元主体[7,8,37]、文化与科技的哲学意义[38]、文化与科技的系统交互[39]等,但未能充分揭示当前文化科技融合的主要特点与基本实质。现有研究大多仅通过浅层的表面特征对文化科技融合模式进行分类,如梳理数字化产业发展的特点、综述过往有关文化科技融合模式分类的研究、提炼文化与科技的哲学层次、剖析文化与科技系统的内涵与机理以及概述文化与科技融合的主体等,而未能够专门围绕各类文化与科技融合模式的内在特征与主要特色进行充分的剖析。另外,现有研究所运用的文化科技融合模式提炼方法主要是归纳法和演绎法,基于这类研究方法所获得的研究结论存在一定的可靠性与合理性风险,如对于文化与科技融合规律归纳不完全,对于文化与科技融合模式反映不充分,研究中所依据的客观事实存在偏差或关键性的遗漏,等等。总之,现有文献中关于文化科技融合模式的分类鲜见基于实践案例与客观数据分析的研究成果。为此,本文拟通过对文化科技融合案例进行编码,以期最大程度贴近我国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现状,反映当下文化科技融合的模式特征;在此基础上,本文还将采用二阶聚类的方法对数据展开分析,以更好地保障研究结论的科学性与客观性,提升文化科技融合模式划分的严谨性。
3 基于文化科技融合案例的聚类分析
表2
| 维度 | 维度含义 | |
| Who | 主体名称 | 案例企业的名称 |
| 主体性质 | 案例企业所属的性质,主要包括民企、外企、事业单位、政府4类 | |
| 主体人员规模 | 案例企业从业人员数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案例企业的运营规模 | |
| 主体注册资本 | 案例企业的注册资本数量,在一定程度上直观反映企业财务资源 | |
| 主体行业类型 | 案例企业所属行业,用于分析文化科技融合所发生的行业类型 | |
| 主体行业地位 | 案例企业在所属行业中的影响力,用于分析龙头企业对文化科技融合的引导作用以及创业企业的贡献力 | |
| 主管级别 | 案例企业负责文化科技融合事务的主管人员层级,用于分析公司对于文化科技融合项目的重视程度 | |
| 主管职务 | 案例企业负责文化科技融合事务的主管人员职务,用于分析公司对于文化科技融合的方向与定位 | |
| Why | 融合原因 | 案例企业进行文化科技融合的原因,用于分析是什么因素催生了文化科技融合 |
| 满足需求 | 案例企业进行文化科技融合的项目需求,用于分析文化科技融合满足了哪些需求 | |
| What | 融合文化内容 | 案例企业文化科技融合所涉及的具体文化内容,用于分析融合所涉及的文化领域 |
| 资源格式类型 | 案例企业文化科技融合所采用的数字资源格式,用于分析不同融合模式的产物之间的格式差异 | |
| 融合科技内容 | 案例企业文化科技融合所涉及的具体科技内容,用于分析融合中运用到的科技元素 | |
| 科技代次 | 案例企业文化科技融合所采用的数字技术代次,用于分析不同融合模式中运用科技的代次 | |
| 最终产物 | 案例企业文化科技融合的产品内容,用于明确融合具体产物 | |
| 产物呈现方式 | 案例企业文化科技融合的产品形式,用于分析不同融合模式的产物呈现方式是否存在差异 | |
| When | 融合开始时间 | 案例企业开始进行文化科技融合的时间节点,用于明确案例最早出现时间 |
| 融合持续时间 | 案例企业持续进行文化科技融合的时间范围,用于明确融合周期 | |
| Where | 融合地点 | 案例企业进行文化科技融合的主要地区范围,用于分析文化科技融合较为广泛的地区 |
| How | 融合环节 | 案例企业进行文化科技融合的关键环节,用于明确融合发生在哪个环节,包括:采集、创作、呈现、传播 |
| 融合步骤 | 案例企业进行文化科技融合的具体操作步骤,用于明确具体融合步骤 | |
| 资源投入情况 | 案例企业投入文化科技融合的资金,用于分析融合得到的人财物支持 | |
| 政府引导 | 案例企业进行文化科技融合是否经由政府引导,用于分析融合是由政府引导还是企业或个人自发进行 | |
| 融资 | 案例企业进行文化科技融合是否展开融资,用于分析融合是否得到外界资金支持 | |
| 预期效果 | 案例企业开展文化科技融合期望获得的效果,结合现状对未来发展情况进行预判 |
本文采用SPSS 16.0对105个案例编码分析结果进行二阶聚类分析。选取“融合原因/满足需求”“融合步骤”“融合科技类型”“科技代次”“融合环节”“产物呈现方式”“最终产物”“融合文化内容”和“资源格式类型”等与文化科技融合过程中所涉及的文化元素、科技元素密切相关的9大维度,对105条有效编码结果数据进行二阶聚类,最终SPSS自动确定最佳聚类数为5,聚类凝聚与分离的平均轮廓为0.3,聚类质量达到良好。每一类聚类结果中的案例规模占有效样本的比例分别为:第一类中的案例规模占比为18.8%,第二类中的案例规模占比为19.8%,第三类中的案例规模占比为21.8%,第四类中的案例规模占比为28.7%,第五类中的案例规模占比为10.9%。此外,本次聚类中没有出现类别规模过大或者过小的情况,具有较好的区分度。[43]
(1)在采集环节中,90.9%的案例运用了“资源数字化技术”赋能文化产业发展,18.2%的案例采用“信息采集—建立数据库—资源共享”的步骤进行文化科技融合,27.3%的案例是为了“响应政府政策和促进文化资源传播共享”而开展文化科技融合,过半数采集环节案例的最终产物为“数据库”,相应的资源格式类型是CSV、DAT、DBF、MDB、ODB++等数据库文件格式,并且大都采用“网络呈现”的手段进行呈现。
(2)在创作环节,89.5%的案例都在文化产业中运用了“图像语义分割、文本分析、图像增强”等数字科技手段,21.1%的案例采用“信息挖掘—智能创作”的步骤进行文化科技融合,15.8%的案例的融合原因是“让消费者获得更好的产品体验、提升消费效率和创新激活文化产品”。近1/3案例的资源格式类型为“文本、音视频”,近半数案例的产物呈现方式为“网络呈现”。
(3)在呈现环节,89.7%的案例运用了“虚拟现实、全息”等数字技术手段,34.5%的案例采用“打造体验区—表演呈现”的步骤进行文化科技融合,近半数案例的融合原因是“为了让消费者获得更好的产品体验、提升消费效率和创新激活文化产品”,27.6%的案例的最终产物为“三维模型”,31%的案例的产物呈现方式为“实体呈现”。
(4)在传播环节,50%的案例运用了“协同过滤推荐、基于内容推荐、知识图谱”等数字科技手段,18.2%的案例采用“信息分析—智能推荐”的步骤进行文化科技融合,近1/3的案例的融合原因是“为了让消费者获得更好的消费体验、提高效率、优化企业运营”,传播环节案例的资源格式类型多为“网络传输数据”,半数案例的产物呈现方式为“网络呈现”。
(5)在复合环节中,35%以上的案例运用了“数字化、知识图谱、文本分析”等数字科技手段,25%的案例采用“平台构建—分发传播—产品优化”的步骤进行文化科技融合,满足的需求较为多样,包括“让消费者获得更好的消费体验、提高效率、优化企业运营、响应国家政策、创新激活文化资源”等,复合环节案例的资源格式类型和最终产物较为综合,近半数案例的产物呈现方式为“网络呈现、实体呈现”双管齐下。
4 我国文化科技融合模式及其特征
在对所选取的105个文化科技融合案例进行编码并实施聚类分析之后,本文对5个聚类结果在各个聚类维度上的表现进行了比较分析,将聚类结果分别命名为资源数化型、流程赋能型、呈现富化型、传播优化型、复合强化型5种文化科技融合模式,并从融合深度、融合广度、融合难度、融合方式、技术类型、涉及文化领域等6个方面对每种融合模式的特征进行了讨论。
4.1 资源数化型文化科技融合模式
资源数化型文化科技融合模式是指在文化资源采集环节,运用数字技术对文化领域的图像、语音、文本、音频、视频等数据资源进行采集,并借助现代高新技术手段对其进行有效存储、管理和保护,进而促进文化资源广泛共享的模式。在这一融合模式中,蓝光存储、数据管理、虚拟化技术等创新科技被用于文化资源的存储、管理和保护,以实现在保护珍贵文化资源的同时打破时空限制进行资源共享,提高基于数字技术的文化资源整合与服务能力。资源数化型模式多涉及图书类文化资源,同时还会涉及美术、文物、百科知识等方面的文化资源。资源数化型文化与科技融合过程一般包括信息采集、资源数字化、数据库构建、资源共享等环节,融合产物往往是以云原生数据库的形式呈现。
4.2 流程赋能型文化科技融合模式
流程赋能型文化科技融合模式是指在文化创作环节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革新文化创作方式的模式。这一模式的具体文化创作方式包括:改编文化知识产权(IP)以孵化其衍生价值并创造相应的数字生态,以及通过智能写稿、智能剪辑、智能设计等环节提升文化内容的创作效率和创新质量。在这一模式中,图像语义分割、文本分析、图像增强等数字技术被用于文化内容创作,以期革新文化创作者的创作方式,提升内容创作效率和创新质量。这一模式多涉及影视图像类文化资源,此外还会涉及游戏、动漫、音乐、设计等方面的文化资源。流程赋能型文化与科技融合过程一般包括信息挖掘、智能创作、生态衍生等环节,融合产物往往是以“网络呈现为主、实体呈现为辅”的数字音视频的形式呈现。
4.3 呈现富化型文化科技融合模式
呈现富化型文化科技融合模式是指在文化产品和服务交付环节,借助AR、VR等数字技术使文化内容体验更加生动,使参与者沉浸式体验演出、展会等文化活动,运用全息影像等技术创新和丰富文化项目的模式。在这一模式下,AI、AR、5G、脑科学等智能技术被用于优化文化产品或服务。这一模式的融合原因通常为增强用户消费体验、使文化内容体验更加生动、推动认知智能产业的创新与落地。这一模式多涉及展览类文化资源,此外还会涉及教育、主题公园、演艺、娱乐等方面的文化资源。呈现富化型文化科技融合过程一般包括技术开发、体验区(产品)打造、交付推广等环节,融合产物往往是以线下互动展览演出或平台程序等形式呈现。
4.4 传播优化型文化科技融合模式
传播优化型文化科技融合模式是指在文化产品信息的传播环节,通过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分析技术预测用户偏好及市场供需趋势,让文化项目在时间、空间、人群等层面实现精准投放与高效传递,从而提升和改进文化产品与服务营销的智慧化水平的模式。在这一模式下,机器学习、深度神经网络、基于内容推荐等数字技术被用于文化信息传播。这一模式的融合原因主要为助力企业经营用户、提升运营效率、更高效地满足用户的文化消费需求。这一模式多涉及传媒类文化资源,此外还会涉及广告、出版、影片发行等方面的文化资源。传播优化型文化科技融合过程一般包括信息分析、智能推荐、分发传播等环节,融合产物往往是以线上智能平台等形式呈现。
4.5 复合强化型文化科技融合模式
复合强化型文化科技融合模式是指在单个文化产品、文化项目的运营中,综合运用资源数化、流程赋能、呈现富化、传播优化等两种及以上融合模式,共同强化文化内容吸引力和竞争力的模式。在这一模式下,数字化、机器学习、文本分析等多项数字技术被用来赋能文化产业全链条中的多个环节,这种模式的融合原因往往较为多元。这一模式多涉及教育类文化资源,此外还会涉及旅游、展览、影视、图书等方面的文化资源。此外,复合强化型文化科技融合过程通常较为复杂,难以形成一般性步骤,融合产物往往是以“网络呈现”为主、“实体呈现”为辅的智能平台形式呈现。
不难发现,上述5五种文化科技融合模式在融合深度、融合广度和融合难度等方面具有不同的特征:①资源数化型模式不改变文化内容本质,融合深度相对较低;运用的科技手段较为单一,涉及的文化领域比较局限,融合广度也较低;融合手段较为成熟固定,融合难度不大。②流程赋能型模式通过科技手段进行文化内容创作,融合深度较高;运用的科技较为综合,涉及的文化领域较为全面,融合广度相对较广;融合形式的创新性要求较高,科技渗入文化创意研发,融合难度较高。③呈现富化型模式虽然基本不改变文化内容本质,但是富化呈现形态直接影响消费体验,其文化科技融合具备一定深度;融合过程中所运用的科技较为综合,涉及的文化领域较为广泛,融合广度相对较高;融合形式多样且多变,存在一定的创新性要求,融合难度不小。④传播优化型模式不改变文化内容本质,融合深度低;所采用的科技较为综合,涉及的文化领域范围广,融合广度较高;技术较为成熟,融合难度较低。⑤复合强化型模式涉及两种及以上的模式复合,通常对文化产品或服务的改变较大;融合过程中运用的科技较为综合,技术复杂且较具灵活性,涉及的文化领域更全面,因此这种模式的融合深度、融合广度、融合难度最大。
5 结语
本文在对105个文化科技案例文本进行内容分析的基础上,对文化科技融合模式进行了界定和命名,并揭示了各个模式的主要特征。主要结论包括:①当前我国文化科技融合实践主要呈现出5种模式,分别是资源数化型、流程赋能型、呈现富化型、传播优化型和复合强化型。②各类模式在融合技术、融合原因、融合产物、融合步骤等方面呈现出不同的特征。③5种模式的融合难度与融合广度各不相同,且以复合强化型文化科技融合的难度最高、广度最甚。
基于本文的研究发现,可以得出以下管理启示。
第一,相关政府部门应结合5种文化科技融合模式的特色与适应性,合理规划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格局。地方政府应结合各地区文化科技产业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合理开发、管理和利用区域文化资源,针对不同的文化科技融合模式推行相适应的扶优助强政策,加快形成不同地区梯次演进、分工合理、重点突出、各具特色的文化科技产业空间发展格局。
第二,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科研部门可以结合5种文化科技融合模式的特点展开文化关键技术研发。科研机构应不断加强文化创作、生产、传播和消费等环节的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以便文化科技企业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对文化产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的改造,推动文化数字化成果走向网络化、智能化。科研机构还可以重点研发智慧型呈现技术,开发数字化文化产品,加快文化产业智能化升级,支持智能技术和创新服务在出版发行、广播影视、演艺娱乐、印刷复制、广告服务、会展服务等传统文化产业中的应用,实现服务模式与产业形态的创新。
第三,文化科技企业与行业协会在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的过程中,应依据5种文化科技融合模式着力创新文化内容和表现形式。文化企业可以在文化作品的不同阶段融入不同的科技元素,有效利用数字技术增强文化产品的表现力;还可以依据不同文化科技融合模式的实际需求,培养一支专业复合、创新能力强的人才队伍。另外,在科研机构攻坚克难的基础上,文化科技企业可以在内部设立创意中心,并成立专门性文化科技研究院,研究跟踪不同文化科技融合模式前沿领域的新技术与新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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