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传播体系视域的出版深度融合发展指标体系建构与分析*
——何为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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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新, 张璐颖.
2019年1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在信息社会不断发展,新兴媒体影响力越来越大的情况下,推动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建设全媒体传播体系,是一项重要且紧迫的任务。”2020年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指出“建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传播体系”,要“按照资源集约、结构合理、差异发展、协同高效的原则,完善中央媒体、省级媒体、市级媒体和县级融媒体中心四级融合发展布局。努力打造全媒体对外传播格局,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华文化”。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加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塑造主流舆论新格局。”2023年10月,习近平文化思想首次提出,坚定不移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加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加快构建“融为一体、合而为一”全媒体传播格局则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战略部署和要求的重要内容之一。
关于全媒体传播体系和媒体深度融合发展之间的关系,我们认为:一则,要建设全媒体传播体系,就要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全媒体传播体系是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目标,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是建立全媒体传播体系的必经过程和必由之路。二则,建设全媒体传播体系的“新发展理念”“融为一体、合而为一”的一体化发展理念、“物理组合到化学反应”的融合理念等启迪和引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推进工作。三则,全媒体传播体系的“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特征同样规定和约束着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四则,全媒体传播体系的业务耦合、机制耦合、技术赋能等耦合机理、协同机理同样为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提供了一般性遵循。五则,资源节约、结构合理、差异发展、协同高效的全媒体传播体系的建设原则同样适用于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出版深度融合发展作为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基本范畴、题中应有之义和不可或缺内容,也同样符合上述五对关系并须在全媒体传播体系的目标引领下高质量进行推进。
笔者在《出版深度融合发展:内涵、机理、模式与路径分析》[1]一文中分析和研究了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表征内涵和实质内涵,表征内涵是指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多维度、多环节交融、互融、通融、共融的状态,包括出版内部深度融合发展和出版外部深度融合发展两种类型;实质内涵是指出版的政治子系统、文化子系统、经济子系统和新兴的数字技术子系统融合、协同的过程。出版的深度融合发展是一个重要理论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现实问题。出版融合发展的历程,在政策调控方面,先后经历了“相加、相融到深度融合发展”[2]三个阶段,也是从物理组合到化学反应的深度融合历程,构成了出版融合发展的一条外线逻辑。期间,技术要素被出版系统不断吸收,形成文化、经济和科技同频共振的协同效应,推动出版融合发展向着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构成了出版融合发展走向纵深的一条内线逻辑。由此,“出版深度融合发展”已不再是一纸文字,而是一个立体而鲜活的现实世界,需要我们开展更深入的研究以适应时代发展趋势。
从国内研究现状来看,关于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研究已有了初步进展。一则,出版融合发展研究已形成一些研究范式。已有研究通常以文化、经济、科技为分析视角,通过政策分析与经验总结对出版融合发展的现状及进路进行阐述,为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实证研究奠定较为丰富的研究资料。二则,在出版深度融合的内涵、机制、模式、路径等规范研究方面涌现了大量创新研究成果,如:从融合维度出发,提出“技术融合、产业融合、读者融合、监管规制融合”[3]的表征路径;从全方位推动体系[4]的视角,提出增强配套政策措施、强化规范标准治理、健全市场生态系统、推进产业融合、强化生产要素、创新企业机制六个方面的推动力;从数字出版编辑的视角,分析出版深度融合发展下的出版编辑的“数字化适应力、胜任力和创造力”[5]以及“优化评价体系、畅通晋升渠道和扩大受益群体”[5]等激励保障措施;从科学机理源头出发,基于系统论和协同论等横断科学方法,提出“文化-经济-科技”的三维实质融合路径[1],提出“思维创新、内容产品创新、技术应用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业态创新”[7]的创新路径,等等。然而,“出版深度融合发展”作为一个新兴的研究议题,指标体系与指数研究这一关键理论课题却仍暂付阙如。而本文认为: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指标体系和指数研究是衡量与判断出版深度融合发展“深度”水平与程度的两个基本点。基于此,本文旨在解决“指标体系”的问题,即从哪些维度评价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深度”,从而站在科学问题的角度初步探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如何“深度”融合发展的问题。如此,一方面能够进一步验证以往研究所提出的有关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科学内涵,继而更有利于科学性、系统性地测度出我国出版深度融合发展水平;另一方面可以从构建的指标体系中凝练和输出调节路径、治理路径等后续研究的基本范畴体系,为后续出版深度融合实践路径研究提供理论依据。
1 出版深度融合发展指标体系的数据来源
在我国,政策是国家、政党为完成特定任务而规定的行动准则,我国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方向和部署同样以政策文本来体现。为保证样本数据的信效度,本文主要选取发文单位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署、中央网信办等权威机关单位正式发布的与“出版深度融合发展”密切相关的规定规则、通知公告、意见办法、法律法规等政策文件作为研究对象。在人工剔除相关性不强或非规范性政策文件后,梳理出2015年至今的9份政策文件(见表1)。其中,《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以下简称为“《指导意见》”)、《关于深化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的通知》(2017)和《关于推动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以下简称为“《实施意见》”)这三项有关出版融合发展的专门性政策文件是本次研究的核心数据,同时结合《出版业“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作为补充数据。综上,本文的研究数据具有较强的权威性、系统性、严谨性、完整性和可获取性,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本次研究结论的科学性。
表1 出版深度融合发展指标体系的数据来源
| 序号 | 印发机关 | 文件名称 | 印发时间/年 |
| ①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 | 《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 2015 |
| ②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 | 《关于深化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的通知》 | 2017 |
| ③ | 中宣部 | 《关于推动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 2022 |
| ④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 《新闻出版业数字出版“十三五”时期发展专项规划》 | 2016 |
| ⑤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出版业“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 | 2021 |
| ⑥ | 科技部、中宣部、中央网信办、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广播电视总局 | 《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 | 2019 |
| ⑦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 | 2022 |
| ⑧ | 国务院 | 《“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 2022 |
| ⑨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 | 2022 |
2 出版深度融合发展指标体系的构建方法
为探究出版深度融合“深度”的科学含义,本文主要采用扎根理论(ground theory)这一质性研究方法和Nvivo11 Plus这一探索性研究技术工具。扎根理论是由社会学家巴尼斯·格拉瑟(Barney Glaser)和安赫尔·古德曼(Anselm Strauss)于20世纪60年代初提出的一种质性研究方法。其基本研究思路就是在经验资料的基础上抽象得出新的理论[8],简言之就是针对已有资料归纳概括,然后上升至理论,从而反映社会现象的研究方法。这种方法强调了对研究数据的深入分析和解释,以期建立出更贴近实际情况的理论框架。而本文选择这一方法正是由于研究目的、数据来源等方面均符合扎根理论的研究旨趣,因此选择其作为主要研究方法。同时,为了强化研究结论的科学性,本文辅以专家访谈法予以验证完善。专家访谈法属于研究性交流的质性研究方法,选择该研究方法可进一步获得来自出版领域顶级专家的深入见解,有助于提高本次研究的质量和深度。具体来说,本文的操作步骤包括:
(1)分析文本。将搜集到的政策文本导入Nvivo11 Plus软件,并利用该软件对政策文本进行逐行逐句分析,筛选出与“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相关的原始语句进行编码,将其概念化和范畴化,最终得出开放式编码。在这一过程中,要最大限度地降低个人思维主观性和提高编码的客观性。
(2)比较概念。对政策文本和开放式编码进行持续比较,进一步对其进行归纳,挖掘概念与概念之间的内在联系并结构化,以形成更高层次的选择性编码。同时锤炼范畴之间的逻辑关系,归纳出中心范畴,得出理论编码。
(3)建构指标体系。利用扎根理论初步建构出版深度融合发展指标体系的基础理论框架,并辅以专家访谈法予验证完善。本文选择“三类专家三轮访谈”的半结构化形式对初步建构的出版深度融合发展指标体系进行访谈咨询。研究对象选取6位具有丰富理论经验和实践经验的出版专家,其中包括从事出版领域研究的资深学者、出版企业领军人物以及出版主管部门政策制定者。在访谈的过程中,专家们对初步建构的出版深度融合发展指标体系表示了赞同,同时给出了一些宝贵的修改意见。通过比较、总结这6位专家访谈的意见和观点,最终建构出一个包括“理念融合、调节融合、治理融合”3项一级指标,21项二级指标和53项三级指标在内的多维度、多层级的出版深度融合发展指标体系。
(4)理论饱和度检验。由于研究中可能会出现资料遗漏等现象,理论饱和度就是用于评估理论模型是否已经获得足够数据,不再产生新信息的概念。因此,本文运用预留的一份政策文本对建构的指标体系进行理论饱和度检验。检验得出,未有新的概念和范畴脱离理念融合、调节融合、治理融合这三个主题维度下的类别从属关系,充分证明本次研究的编码已完善,该出版深度融合发展指标体系理论模型已达到饱和状态。
3 出版深度融合发展指标理论框架的建构与解析
本部分主要对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理念融合、调节融合、治理融合3个一级指标和21个二级指标进行择要分析(见表2)。
表2 出版深度融合发展指标体系
| 一级指标(3) | 二级指标(21) | 三级指标(53) |
| A理念融合 | A1融为一体,合而为一 | |
| A2从物理组合走向化学反应 | ||
| A3新发展理念 | A31创新理念 | |
| A32协调理念 | ||
| A33绿色理念 | ||
| A34开放理念 | ||
| A35共享理念 | ||
| A4版权理念 | ||
| B调节融合 | B1内容建设 | B11内容生产 |
| B12内容传播 | ||
| B13内容监管 | ||
| B14资源配置 | ||
| B15资源应用/管理 | ||
| B2数字技术 | B21技术研发/应用 | |
| B22数据应用/管理 | ||
| B23算力 | ||
| B24算法 | ||
| B25平台级别 | ||
| B26平台类型 | ||
| B27平台功能 | ||
| B3产品建设 | B31产品生产/传播 | |
| B32产品类型/数量 | ||
| B33数据库产品 | ||
| B34产品质量(精品) | ||
| B4服务建设 | B41公共服务 | |
| B42知识服务 | ||
| B5市场运维 | B51营销 | |
| B6人才建设 | B61行业人才培养 | |
| B62企业人才建设 | ||
| B7新主体 | B71出版企业主体创新 | |
| B72数字出版企业主体创新 | ||
| B73示范企业 | ||
| B74出版园区/基地主体创新 | ||
| B8新业态 | B81业态类型 | |
| B82业态模式 | ||
| B9新消费 | B91消费体验场景 | |
| B92书店建设 | ||
| C治理融合 | C1治理体系 | C11宏观体制机制建设 |
| C12中观市场机制建设 | ||
| C13微观企业制度建设 | ||
| C2意识形态治理 | ||
| C3规划治理 | C31战略 | |
| C32规划 | ||
| C4法律治理 | C41立法 | |
| C42执法、司法 | ||
| C43版权 | ||
| C5财税治理 | C51项目 | |
| C52工程 | ||
| C53财政资金 | ||
| C6标准治理 | C61标准级别 | |
| C62标准流程 | ||
| C63专题标准 | ||
| C7安全治理 | C71文化安全 | |
| C72产业安全 | ||
| C73技术安全 | ||
| C8智库治理 | C81智库建设 | |
| C82实验室建设 | ||
3.1 理念融合
目前,传统出版和数字出版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两张皮”“两股道”现象,究其根本原因在于缺少科学合理的理念引导。理念是行动的导向,理念融合是调节融合、治理融合的前提和基础。出版理念融合评价指标主要包括“融为一体,合而为一”的理念,“从物理组合走向化学反应”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所构成的新发展理念、版权理念这四个范畴。具体来说。
3.1.1 “融为一体,合而为一”[9]的理念
此融合理念为推进出版深度融合发展指明了根本方向。融合理念在《指导意见》中体现为“一体化”,即坚持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一体化发展,形成一体化的组织结构、传播体系和管理机制;在《实施意见》中则更为明确地提出“融为一体、合而为一”的(出版)体制机制,“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新型出版传播体系。基于全媒体传播体系的理念和目标引领,我们认为这种新型的出版传播体系,即“全媒体出版传播体系”。
值得一提的是,当前仍存在将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作为两种独立形态加以对待的现象。但全媒体出版传播体系、“融为一体,合而为一”的融合发展是“互联网+”时代出版业转型升级的最终目标[10],即实现传统出版与数字出版在内容、技术、平台、渠道等方面的一体化发展,不会再有传统出版和数字出版之分野,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统一于“全媒体出版传播体系”。基于此,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出版导向的前提下,首先将“你就是我,我就是你”的“合而为一”的深度融合发展理念纳入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理念融合考核指标,是符合我国具体实情的“必选项”,是出版人开展融合实践的共同思想基础。
3.1.2 “从物理组合走向化学反应”的理念
此强调了出版融合需要更深层次的思想理念变革。过去我们在谈出版融合时,更多只是内容、技术、营销、服务等资源的简单线性相加(即“A+B=AB”),并未在思想层面真正建立起要实现“出版文化子系统、经济子系统、技术子系统的‘一体化、协同化、同步化’”[11]这一发展理念。化学反应的过程,我们可以简单理解为是分子拆解成原子,原子重组成新物质的过程。基于此,这种“化学反应”式的融合理念同样意味着出版内部各要素之间的互通互融,以催化融合质变,产生新的效能(即“A+B=C”)。因此,将该指标纳入理念融合的评价范畴,可以帮助评估出版业是否正在朝着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融合发展前进,有助于生成高级协同有序的出版生态系统。
3.1.3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所构成的新发展理念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出版业完整准确全面地贯彻新发展理念,须将其作为出版深度融合发展、出版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指引。其一,创新是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核心动力,创新理念是评价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核心指标,是破除发展梗阻的“牛鼻子”。创新理念在出版深度融合发展过程中体现在:①创新内容呈现传播方式,大幅度提升出版产品创新力;②用好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革命成果,创新驱动出版深度融合发展,将科技创新成果融入标准体系,健全(出版)科技创新应用体系,推动科技创新有效赋能出版深度融合发展;③在高层次人才培养激励方面,打造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创新创造能力突出、引领发展表现出色的出版深度融合发展人才队伍体系;④以创新管理为保障,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完善政策扶持机制,加强出版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建立以创新价值和综合贡献为导向的绩效评价机制,以更好地促进出版深度融合发展。其二,协同理论认为,任何一个巨系统,只有当其子系统之间相互合作和协同,才能在整体上形成有序的结构,产生协同效应。[12]协调理念是评价出版持续性健康发展的内在指标,是评价是否坚持统筹兼顾、能否协调发展,善于“弹钢琴”的前提。其三,绿色理念是出版可持续融合发展,体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评价指标。文化产业是一种绿色产业,具有环境污染少、附加值高、资源消耗低、可持续性强的特点。[13]出版产业作为文化产业的一部分,出版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就是对绿色发展理念最好的体现。其四,开放理念是运用开放视野和发散思维看待出版行业,将此理念归至新发展理念考核之中,就是要强调出版融合对内的资源整合能力和对外的边界开拓能力,以打破传统观念,接纳多元思想。其五,共享理念在出版业内部体现为支持资源整合,防止数据孤岛、信息壁垒等观念,而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则是促进优质的融合出版产品和服务为全国人民共享的理念,是评价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成果是否惠及全体人民、体现社会公平的指标,承载着把出版业的蛋糕做大、分好的共同愿景。总而言之,只有将新发展理念作为理念融合的根本遵循,才能切实解决“理解不深入”“行动跟不上”的问题。
3.1.4 版权理念
版权保护、版权意识、版权合作等版权理念渗透在每一项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政策之中。技术革新不可避免地带来版权理念的变革,而评价版权理念的融合更多在于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和普及程度。从纵向维度来看,数字出版时代,版权理念发生了根本性变革,强调“以复制权为中心”转变到“以传播权或发行权为中心”[14];而在元宇宙时代,版权理念又强调创作主体的平等,凸显回归人本主义[15];数字版权的可持续授予、版权碎片化与高效使用、版权评估确权作为基础性和制约性关键技术,等等。这些变化都是适应技术和社会变化,为创作者和社会带来更多福祉的回应。从横向来看,版权理念指标反映了用户对版权的认知度与认可度。让版权意识根植于每个人的心中,有助于平衡创作者、使用者和社会公共的利益,促进创作活动的繁荣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2 调节融合
3.2.1 内容建设
在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新型出版传播体系中,“内容建设为根本”是第一要求和首要特征。具体而言,内容建设又可包括扩大优质内容供给、创新内容呈现传播方式和打造重点领域内容精品等细分指标。有关出版融合发展的文件中多次提及“内容为本技术为用、内容为体技术为翼”。这表明,不论是过去的“内容为王”还是如今的“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内容始终是出版业的核心,是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根本,是满足受众需求的“第一指标”。在内容建设的过程中,要注重内容生产、传播、监管,由此形成关于内容建设评价的一条完整闭环链——内容生产是针对内容本身而言,影响着内容的数量、类型、质量以及创新性;内容传播是针对内容to B/to C而言,由于传播策略、方式都会影响内容传播效果,所以内容传播体现为内容的曝光度、吸引力、影响力;内容监管统筹生产与传播,有效的内容监管可以确保内容生产和传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提高内容的合规性、规范性、信任度。这三者相互关联,共同推动内容建设的高质量发展。同时,资源要素属于生产要素范畴,且是生产要素的核心部分[18],这意味着高效配置和应用管理资源成为出版内容建设的重要评价指标[19],利用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共同为内容建设提供支持,以更好地展开出版内容生产、传播和监管活动。
3.2.2 数字技术
“先进技术为支撑”是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解决了新兴出版的存在、发展和壮大问题,支撑和引领传统出版、新兴出版的融合点、融合度和融合趋势。就技术而言,目前绝大多数的出版先进技术,是指数字技术,已经跨越了传统出版技术的范畴,在移动互联技术、大数据分析统计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方面进行了尝试和布局。科技是创新驱动发展的第一生产力。因此,数字技术也为出版深度融合发展提供了评价方向,发挥数字技术支撑作用主要体现在前沿技术探索应用、成熟技术应用推广以及健全科技创新应用体系等方面。评价技术融合效果如何,应以先进技术的研发/应用因素为引领,以数据应用/管理因素为主线,以算力、算法因素为保障,以平台级别、类型、功能效果因素为反馈,倒逼出版与数字技术融合不断深化,从而更好地支持内容建设,推动数字技术和出版业态从“相加”走到“相融”再到“深融”。
3.2.3 产品建设
融合出版产品是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集中体现,是优质内容和先进技术的结晶。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的融合发展促使融合型出版产品和服务的出现和普及。这些产品和服务结合了传统出版的内容优势和数字技术的创新性,为读者提供了多元化、个性化的阅读和娱乐体验,如教育出版、专业出版、大众出版分别为不同受众群体推出数量众多、品类多样的出版产品。故而,产品生产/传播作为流程指标(或流通指标),是衡量出版产品供应链中关键环节的指标,对于产品的成功推出和市场表现具有重要的影响。同时,产品类型和数量是出版产品的规模指标,反映了产品线的多样性和丰富性,评价其是否能够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产品质量(精品建设)是出版产品的质量指标,体现了产品的品质、性能、工艺等方面,直接影响产品竞争力和用户满意度。
3.2.4 服务建设
出版本身具有服务属性,并在数字时代下进一步凸显。[20]影响出版服务建设融合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公共服务因素,二是知识服务因素。首先,公共服务是衡量出版公共服务体系运行水平和效能的指标,包括政策规划、资源配置、环境优化等方面。从可行性角度而言,当前出版生产力已经具备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从必要性角度而言,公共服务是新闻出版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让更广大的人民群众共享新闻出版业发展成果的重大举措。[21]其次,知识服务指标则主要反映了出版行业在提供信息服务、知识产品、知识解决方案[22]等方面的发展状况。通过数字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知识服务可以提供更加精准化、个性化和多样化的服务形式,进一步满足用户的知识需求,关系着出版知识服务的质量、创新力和用户满意度。公共服务和知识服务的能力与水平,对出版服务建设产生正向影响,共同推动出版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
3.2.5 市场运维
营销融合是出版融合的“最后一公里”,市场运维体系的融合是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重要标志。当前出版营销融合的路径包括转化型和原创型两种,前者是传统出版渠道与新兴数字技术的融合,后者是数字出版营销渠道建设[23],是将产品研发、技术应用、市场销售融于一体的独立营销渠道。这两个营销路径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出版产品的销售量、市场占有率、经济利益等运营指标。另外,处于媒体时代,出版企业还会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环境,制定一系列营销策略,这同样是影响营销指标的关键因素,如蓝海战略、长尾营销、病毒营销等方式。因此,如果说营销路径决定了出版产品如何传播和推广,那么营销方式则决定了出版产品在传播和推广过程中所采取的具体手段,这两个因素共同影响着营销指标,进而影响出版市场运作的可持续性发展。
3.2.6 人才建设
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主要抓手在于人才建设[24],人才是第一资源。人才建设下设两个维度,一是宏观的行业人才建设;二是微观的企业人才建设。行业人才建设指标重在反映整个出版行业在人才培养、引进和管理方面的状况,包括职称评定、人才工程、培训教育等。企业人才建设指标则关注的是出版企业内部的人才培养和管理情况,旨在更好地评价“引进人才、使用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的效果,促使企业拥有高素质的员工队伍、良好的人力资源管理和稳定的团队工作积极性,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持。另外,随着出版深度融合发展业务的拓展,运营、数据等具有新兴出版特色的岗位在出版产业崭露头角,数字素养和技能也成为国际竞争力和国家软实力的重要指标和关键指标。因此,评价复合型出版人才的“数字化适应力、数字化胜任力、数字化创造力”[5]成为重中之重,将直接影响出版深度融合实现与否。
3.2.7 新主体
为适应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趋势,须着力打造出版业的新市场主体。出版企业要想在融合时代赢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必须打造一种新的主体身份[25],以适应媒介融合的新态势,包括打造新的出版企业主体、新的数字出版企业主体、建设示范企业主体以及建设出版园区/基地主体。其一,出版企业主体创新指标关注的是传统出版企业转型升级和新兴出版企业建设发展情况。其二,数字出版企业创新指标关注的是新型数字出版企业,主要评估其是否达到“技术领先、融合度高、精品聚集、示范性强”[26]的水平,是否具备带动出版行业全面提高融合发展的能力。其三,示范企业主要评估出版企业是否是具有“主业突出、国际竞争力强、具有广泛影响”[26]作用的龙头企业。其四,出版园区/基地主体创新指标考察的是出版企业集群能力和效果,即是否是“创新活跃、资源集聚、带动效应明显”[26]的出版园区或基地。这四个指标共同考察了不同层面的出版新主体建设情况,从而能够全面评估出版深度融合发展主体的创新能力、发展潜力以及产业环境。
3.2.8 新业态
《规划》中多次提及“创新出版业态”“大力发展数字出版新业态”“构建新型‘出版+’业态”[26];《实施意见》也强调了业态创新的重要性,这表明出版深度融合发展与新兴出版业态密不可分,与开拓业态类型、创新业态模式密不可分。进一步说,业态类型关注的是出版业中的新型业态种类。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数字技术赋能于出版业所形成的增强现实出版(AR出版)、虚拟现实出版(VR出版)、数据出版等深度融合发展新业态不断涌现,表现出蓬勃的融合发展之态势。业态模式考察的是出版深度融合发展下出版业态的新型运营方式。它评价的是如何通过创新的方式将传统的出版业务与新兴的技术、渠道和市场需求相结合,实现效益最大化。如平台合作、内容付费、定制化服务等都属于出版深度融合发展下出现的新业态新模式。
3.2.9 新消费
《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将“发展数字化文化消费新场景,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在线在场相结合的数字化文化新体验”纳入重点任务,这意味着消费体验场景和书店建设成为当下影响出版新消费指标的重要因素。“体验”强调的是人对于空间的感受,因此,消费体验场景侧重于评价消费者在阅读、购买、使用出版产品时的心理环境建设,如出版企业可以通过提供设计独特的灯光、虚拟沉浸的体验空间等条件来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同时,随着出版深度融合新业态的发展,实体书店逐渐转型为数字创意营销和传播的承载平台。[27]在评价新消费时,书店建设成为越来越重要的因素。书店建设强调评价实体书店的物理环境规划,包括数字化水平的提升(如VR/AR技术的应用程度)和多元化的营销方式(如社交媒体营销、社群营销等)。
3.3 治理融合
出版治理,主要解决的是出版深度融合发展治理一侧的评价问题;治理融合也是落实“创新管理为保障”要求的出版深度融合发展一级指标。出版治理融合度是基于出版管理,即宏观治理和市场规制[28]所作出的量的测量,包括治理体系、意识形态治理、规划治理、法律治理、财税治理、标准治理、安全治理、智库治理这8个维度的指标。
3.3.1 治理体系
治理体系的完善与创新是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动力源泉[24],要想真正达到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状态,就要坚持“出版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26],坚持行政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10],包括优化宏观体制机制、中观市场机制和微观企业制度。一则,体制机制是由政府通过制定系列政策、规章、意见等所构建的宏观治理框架。宏观体制机制的合理性、稳定性和健全程度对于建立和运行适宜出版深度融合时代下出版治理体系有着重要影响。二则,中观市场机制是针对出版业建立的市场竞争机制和市场监管机制,它关注的是市场竞争程度、市场规则规范、市场监管机构职责等方面的指标,能够客观评估出版在融合发展中市场的竞争状况和市场环境的健康程度。三则,有学者认为,我国出版产业之所以不够强大,从微观层面分析,主要还是因为出版企业的运行机制不灵活。[29]微观企业制度是指出版企业内部的组织架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能够评价出版企业的治理效能。例如,出版企业的监督机制、出版物的质量管理机制等都是微观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总的来说,这三个指标相互关联,共同构成了出版治理体系的基础。只有健全宏观、中观和微观这三个层面的体制机制,才能真正实现出版业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从而进一步提高出版治理效能。
3.3.2 意识形态治理
意识形态属性是数字出版的固有属性,在出版深度融合发展指标方面,意识形态治理是出版深度融合发展治理指标体系的不可或缺因素;在出版深度融合发展指数方面,意识形态治理在评测出版深度融合度的过程中实行“一票否决”。“防范出版领域意识形态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正确处理出版意识形态属性和产业属性”[26]都表明“十四五”期间,数字出版的意识形态属性将进一步凸显。[30]尤其在当前出版业积极推进网信战略的背景下,更应坚持以主流价值驾驭数字技术。由此,将意识形态治理设为出版治理融合度的考核指标,它关注的是党和政府对出版业的管控程度,即基于特定意识形态的监控和干预,以确保出版融合活动与行为遵循正确的政治方向、出版导向、价值取向,防范潜在的意识形态风险。
3.3.3 规划治理
规划治理是我国出版领域内一种典型的、常态化的治理方式,如出版业的五年发展规划、专项发展规划等都属于规划治理范畴。作为一种战略层次的治理方式,规划治理可以统筹调度法律、财税、标准、安全、智库等其他治理方式,具有“目标性、前瞻性、综合性”[31]的特点。规划治理是衡量出版业发展规划、出版企业发展规划所含涉及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内容和计划是否科学合理的重要指标因素。因此,将规划治理力作为评价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指标,体现着出版业对未来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宏观谋划能力和整体把控水平,在凝聚出版深度融合发展共识、引领出版深度融合发展方向、配置出版公共资源、实现战略目标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影响规划治理指标的因素包括两个,一是战略建设,二是规划建设。前者是规划治理力的指导和目标,可以从战略引领力[32]、调适力、创新力等方面对出版深度融合发展战略建设进行评估,还可以从战略目标、战略任务、战略评估反馈等环节[30]进行考察。而规划建设力则是在出版战略指导下的具体行动计划,决定了规划治理力的实施效果。规划建设力可根据规划的实施过程进行评估,包括规划制定力、实施力、评估力[31];还可根据规划的覆盖范围进行考察,如国家级规划、行业级规划、地方性规划、企业级规划,从而进一步评价出版规划的健全程度与科学程度。一言蔽之,在评价出版融合发展规划治理时,需综合评估出版战略与出版规划,考察其是否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是否能达到共同支撑出版深度融合发展在宏观治理层面能够实现健康发展的效果。
3.3.4 法律治理
法律治理在出版深度融合发展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合理的法律框架可以促进出版产品创新、出版市场公平竞争等,推动出版深度融合的可持续性发展。同时,《规划》也将“出版领域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完备,全社会版权保护意识和保护水平明显提高”列入主要目标,并在“九、提高出版业治理能力与管理水平”部分集中对出版业、数字出版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而系统的规定。由此表明,评价出版法律法规的健全程度(覆盖范围)、适用程度、科学与否、执行落实情况等是确保出版深度融合发展处于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的关键指标,主要包括从立法、执法/司法、版权这三个维度进行评价。通过建立合理有效、与时俱进的法律法规能够进一步应对出版在融合发展时代下出现的新挑战。
3.3.5 财税治理
出版财税治理是优化出版资源配置、维护出版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33]的重要治理内容。在融合发展时代下,国家也出台了多项财政政策和税收政策以支持传统出版与新兴出版的深度融合发展。[34]总的来说,由于财税治理是以文化产业基金、新闻出版业转型升级、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等重大项目为引领,以出版社企业基金为助力,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驱动提高项目成果转化能力[10],因此,在出版领域中,财税治理同样可以着眼于项目、工程、财政资金这三方面对其深度融合发展水平进行评估。评估出版项目建设和出版工程建设着重对标项目工程本身的实现过程,它能够保证出版项目工程按时、保质地实施,从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出版业的深度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和整体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另外,财政资金是财税治理的核心要素,尤其是当下正处于出版深度融合发展阶段,财政资金的投入与管理在出版深度融合发展中是非常关键的,评价财政资金治理有助于确保出版资金的合理使用、透明度和有效管理,这对于促进出版深度融合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3.3.6 标准治理
在出版深度融合发展进程中,标准发挥重要的秩序和效率价值,能够提高深度融合发展效率,并对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产品、技术、运营、成果、流程、人才等方面起到建章立制、指导示范的预期效果。《实施意见》指出建立科技工作与标准工作联动机制,把科技成果融入标准,支持出版深度融合发展新业态、融合技术等领域的标准研制,以出版科技与标准创新项目为抓手,评选标准研制优秀成果,推动科技标准创新有效赋能出版深度融合发展。随着出版融合发展的纵深推进,出版标准体系的覆盖范围逐渐扩大,并在实现市场规制、资源共享、降低成本、提升数字出版产品内容质量和服务[35]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评价标准级别、标准流程和专题标准能够进一步适应出版行业在融合发展时代下的发展需求,进一步完善出版标准体系的健全程度、提高标准实施的操作性、保障标准制定权威性等。
3.3.7 安全治理
3.3.8 智库治理
基于第四部门、外脑智慧的智库治理能够有效提升出版治理的科学性。[30]“十四五”期间,“出版智库高质量建设计划”被列入出版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工程,这表明,在出版融合发展时代下,由数字技术赋能所产生的中国特色新型智库需要进一步推进“出版高端智库建设”,发挥“智库作用”,加强“出版智库规范”。[26]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建立完善的智库评价体系予以规范,如“资源整合能力、技术应用能力、跨界协同能力、产品传播能力、专家组织能力”[37]等指标都可用于评估智库建设效果,从而进一步提高智库在出版融合发展中发挥的“理论研究、咨政献言、舆论引导、社会服务、公共外交”[38]的功能。同时,实验室建设是影响智库治理指标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实验室是智库进行研究和实践的核心基础设施,它为出版融合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实验设备、技术支持等条件。因此,可以从实验室的融合发展创新模式[39]、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跨界协同能力等方面评价出版融合发展实验室的建设质量,从而为推动出版智库融合发展提供更大的动能。
4 结语
本文基于扎根理论、专家访谈法的质性研究方法,分析了2015年以来有关出版融合发展的政策文件,最终构建了基于全媒体传播体系的出版深度融合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上述维度的融合指标,可进一步概括为文化维度、经济维度、技术维度和管理维度的指标,分别对应着文化、经济、技术、政治子系统的协同和非线性融合效应,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与系统性。而基于上述指标,在对出版集团、专业出版、教育出版、大众出版等单位的出版深度融合发展度,即出版深度融合发展指数的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和评价反馈,则是从定量层面解决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深度”的关键步骤,该学理问题将在后续文章中予以实证分析和研究。
参考文献
浅议出版深度融合背景下数字出版人才的激励保障措施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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