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数字出版话语权分析*
——基于数字出版行业话语权与学术话语权的双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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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方伟, 张新新.
2021年5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用中国理论阐释中国实践,用中国实践升华中国理论,打造融通中外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更加充分、更加鲜明地展现中国故事及其背后的思想力量和精神力量。”我国数字出版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创新机制、发展模式与实践路径。建构中国特色数字出版话语体系,科学系统地总结数字出版的发展规律,对完善我国数字出版三大体系,进一步推动出版业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出版“走出去”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特色数字出版话语体系的建设,要加快建立和完善数字出版新概念、新范畴和新表达。其中,数字出版新概念解决数字出版话语的内容和符号问题,数字出版新范畴解决数字出版话语的框架问题,数字出版新表达解决数字出版话语权和话语表达形式的创新问题。
张新新在《数字出版概念述评与新解——数字出版概念20年综述与思考》一文中,解决了数字出版的新概念、元概念问题,即“数字出版是指以数字技术将作品编辑加工后,经过复制进行传播的新型出版”[1],进而解决了数字出版话语的内容和符号问题。在《中国特色数字出版话语体系初探:实践与框架——2020年中国数字出版盘点》[2]一文中,张新新在总结产业实践的基础上,提出“数字出版产品、数字出版技术、数字出版营销”“规划调控(治理)、财政调控、标准调控”等数字出版基本范畴,并根据实践归纳出“调控(治理)—调节”的范畴。在《中国特色数字出版范畴体系》[3]一文中,张新新提出了“数字出版”为元范畴,“调节”“治理”为核心范畴,涵盖基本范畴和一般范畴的数字出版范畴体系,进而解决了数字出版话语框架问题。在《数字出版叙事:概念界定、价值取向与研究框架》[4]一文中,张新新提出了数字出版故事、话语、叙述的数字出版叙事框架,解决了中国特色数字出版话语表达创新的问题。本文拟围绕数字出版行业话语权和学术话语权的视角,阐述中国特色数字出版话语权这一基本理论问题。
1 数字出版话语权的提出:概念界定与要素解析
话语和话语权属于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使用频率较高的概念术语。关于话语权的理论和范式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在丰富话语权理论内涵的同时,也存在意指泛化、概念模糊与本质遮蔽等问题。数字出版话语权研究应该正本清源,从话语与话语权的理论原点出发,科学认识和准确把握出版话语权、数字出版话语权的内涵特征。
1.1 话语与话语权
话语是形成话语权的基础。话语是源自语言学的概念,本义指主体之间丰富而具体的言语行为和口耳相传的言语形态。话语产生和服务于人们的交流实践,作为言说,话语具有“交流的、表达的或意指的”三种功能[5]。将言语形诸文字或符号即构成文本,话语是以口语和文本出现的语言形式。言语只存在于交流者在场的特定语境,有清晰的能指与所指;而文本则从特定语境中解耦出来,抽象为文字或符号,实现了主体的抽离、表征的泛化和传播的弥散。作为文本的话语是情感表达、事物表征、讯息传播、文化谛构的基本工具与核心范畴。话语研究即话语分析,逐渐超越语言学进入更广阔的社会、文化与历史语境,成为多学科交叉的领域。福柯从思想史和哲学的角度分析话语,将话语看作是从各个方面积极构筑社会的过程:话语构建知识客体、社会主体和自我“形式”,建构社会关系和概念框架[6]。阿尔都塞从政治和文化的视角分析了隐藏在话语背后的权力和意识形态,认为“话语是意识形态再生产的工具”。费尔克拉夫将话语分析和社会理论结合起来,构建了文本、话语实践和社会实践的多向度话语分析框架。近代以来西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经历了本体论、认识论和语言论转向,提出语言不只是表述世界和表达思想观念的工具,语言(话语)就是思想本体,对人和社会都具有控制性[7]。话语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话语分析的范式日渐多元,话语成为洞悉当代经济社会与文化生活的重要路径。
话语权是个复合概念,可以概括为话语权利和话语权力。话语权指人们所享有的发表见解的权利,特指话语所具有的强制性和排他性的影响力[8]。话语权利是话语的自然属性,言说和表达是个体与生俱来的权利。话语权力是话语的社会属性,社会学家韦伯认为权力是“在社会交往中一个行为者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其他行为者之上的可能性”[9]。话语权力是话语主体对其他对象产生的影响力。权利是话语权的基础,权力是话语权的核心[10]。启蒙运动中,话语权被誉为是与生俱来,不证自明的“天赋人权”,和生存权、发展权一样重要,新兴的资产阶级把话语权作为斗争的武器,来争取个体意志的表达自由,捍卫出版自由,提出保障话语权是发现真理、辨别谬误、传播新思想、促进社会进步的必要条件。话语与权力关系密不可分,福柯认为“话语既是权力的工具,又是权力的结果[11]”。话语是权力的外衣,权力是话语的内核[12]。作为权力的话语权是社会场域内各种力量较量的结果,话语权的生成是个持续建构和动态演化的过程,对实践具有能动作用。政治话语权、经济话语权、文化话语权、学术话语权等构成了复杂的话语体系,根据布尔迪厄的场域理论,不同的话语权可以在社会场域中进行博弈转换。
综上,可以得出结论,话语权是话语主体运用话语的形式通过一定的媒介向受众传播内容所形成的影响力和地位。
1.2 出版话语权与数字出版话语权
数字出版与出版是种属关系,数字出版是出版的下位概念,两者是一脉相承的。界定数字出版话语权之前,要厘清出版话语权的内涵与特征。
出版是从事文化生产与传播的行业,是将个人知识社会化、无序知识有序化为目标的社会活动[13]。知识是人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过程中形成的理性认知。知识的本质是基于共识的一种社会建构[14]。话语是知识的存在形式和意义的表征。出版就是将有价值的话语知识固化为符号,形成话语体系和规范的文本,用以传承文化、传播知识、服务社会。出版通过话语再生产深度参与社会的文化生产与传播过程,成为塑造主体身份、建构社会共识、争取生存发展条件的重要工具。出版与话语、文化、意识形态、权力等要素的关系紧密,阿尔都塞在其《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一文中将“出版”列入“传播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中[15]。文化产业的本质属性是意识形态属性。出版人是知识和文化的生产者,也是知识和文化的守门人,出版的话语生产是有选择性的,受到意识形态、经济资本、文化观念等因素的影响。
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出版话语权,是话语主体运用出版话语的形式通过一定的媒介向受众传播内容所形成的影响力和地位。同理,数字出版话语权,是话语主体运用数字出版话语的形式通过一定的媒介向受众传播内容所形成的影响力和地位。数字出版话语权的生成,包含了话语权主体、话语权受众、话语内容、话语权传播媒介、话语权实施效果等要素。
下面对数字出版话语权构成要素进行解析:①数字出版话语权主体,具有广泛性,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机构或国家,包括数字出版企业、与数字出版相关的管理部门、行业协会、智库、教育机构等,还包括数字出版从业人员、研究者等,他们是数字出版话语权的主导者和受益者。同时,也不排除数字出版邻近行业、领域的个人和机构成为数字出版话语主体。②数字出版话语权受众,一方面包括出版、数字出版共同体,即从事出版和数字出版理论和实践工作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另一方面,也包括各行各业的个人和机构,甚至是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数字出版话语权受众范围越广,意味着数字出版话语权的影响力越大,地位越高。③数字出版话语内容,由“话语文本、话语结构、话语方式以及意识形态”[16]等组成。数字出版话语文本,即数字出版话语的表现形式,如口语、文字、图片、音频、视频、3D模型、虚拟现实媒介等多模态文本;数字出版话语结构,即用于传播的数字出版的字、词、句、段、章、篇等;数字出版话语方式,是指叙事方式、讲述方式、阅读方式或写作方式等;数字出版话语内容还包括内嵌在、符号化于数字出版言语之中的意识形态,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④数字出版话语权传播媒介,包括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如通过传统的报纸、期刊、书籍、电台、电视台等传播以形成传统媒体话语权,也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视频号等新兴媒体来传播从而形成网络话语权。⑤数字出版话语权实施效果,是指数字出版话语传播所形成的影响力和地位,如基于行业视角的数字出版行业话语权,基于学术视角的数字出版学术话语权,以及基于空间维度的数字出版国际话语权等。表面看来,数字出版话语权是话语主体在相关领域的地位和对其他对象的影响力;本质上,数字出版话语权是政治力量、经济资本、文化观念等社会结构要素在数字出版领域的话语映射。
数字出版话语权的产生、发展和壮大,有利于为数字出版发展争取资源,促进数字出版产业的繁荣发展,推动数字出版自主知识体系的健全,进一步丰富数字出版基础理论体系,最终指导数字出版实践更好地开展。
数字出版话语权是中国特色出版话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接下来笔者将从行业话语权和学术话语权两个维度建构数字出版话语权的分析框架,分析探究数字出版话语权的影响因素和构建路径,以期对中国特色出版话语体系建设作出理论贡献。
2 基于实践视域的数字出版行业话语权分析
数字出版行业话语权是指话语主体在数字出版企业、产业所形成的影响力和地位。数字出版行业话语权是经济话语权的一种,作为经济话语权的直接体现,数字出版行业话语权是建构数字出版话语权体系的基石,直接决定着数字出版学术话语权和国际话语权的强弱。
行业话语权是企业竞争力和行业发展程度的直接体现。数字出版行业话语权体现在数字出版企业在相关行业中具有的优势位置,对自身发展模式、发展道路、产品体系、标准规范、商业模式等要素有决策权,对其他企业和行业有影响力。数字出版行业话语权具体体现为数字出版的产业规模、企业实力、用户数量、服务水平、标准规范、市场竞争力、主流影响力、品牌号召力等多个方面。数字出版产业规模大、企业实力强、用户范围广,数字出版行业话语权就具有强势的地位和影响力,反之则不然。
2.1 数字出版行业话语权面临的挑战
数字出版作为科技赋能出版产生的新业态,是出版业中最具活力、发展最为迅速的力量。但是,数字出版行业话语权整体偏弱,与数字出版产业的繁荣发展极不相称,已成为影响数字出版产业健康发展的不利因素。我国数字出版行业话语权偏弱体现在多个方面。
其一,传统出版企业的数字出版效益不高,未成为数字出版市场的主导力量。传统出版企业较早进入数字出版市场,或开发电子书产品,或建设数字化网络平台提供知识服务等,但总体来看两类产品的市场表现均不尽如人意。电子书出版产业虽然历经数十年的发展,但是产值规模小,增速缓慢,发展乏力,盗版猖獗、产品良莠不齐、商业模式不够成熟等诸多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2022年6月,亚马逊宣布Kindle将逐步退出中国电子书市场,给曾经寄予厚望的软硬件搭配销售的电子书商业模式蒙上阴影。同时,国际电子书市场也不景气,美国电子书从2015年至2019年的五年间销量下降了30.8% [17]。电子书市场发展已经度过了“过高期望的峰值”。搭建数字出版平台,转型知识服务是传统出版企业进军数字出版市场的另一重要举措。建设数字化网络平台已成为传统出版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共识,传统出版企业纷纷建设开发平台矩阵,构建平台化服务体系。但平台建设和运营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以及高水平的技术人才和经管人才,对传统出版企业是个挑战。部分平台利用资源优势,定位细分市场,提供专业服务,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大部分平台建设靠财政扶持,运营中资源匮乏、用户规模小、单边服务型平台模式无法利用网络效应实现规模化跨越式扩张和正向循环发展,经济效益差,甚至成为部分传统出版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鸡肋”和“包袱”。传统出版企业在新兴出版市场还处于探索和发展阶段,并未形成较大的竞争力和成熟的商业模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行业话语权的表达。
其二,国有数字出版产值和市场规模占比较少,主流话语引导能力有待提升。出版业是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出版企业是我国出版业的中流砥柱,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文化强国的中坚力量。2020年我国数字出版产业产值已突破万亿元大关[18],但国有出版企业书报刊的数字化收入占比逐年下滑,甚至不足1%,国有出版企业数字出版产值占比畸低,与新兴出版企业差距较大。人民法院出版社2021年数字出版营业收入达到4 700万元,利润达到2 200万元,在国有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中可谓是凤毛麟角,国有出版企业数字出版产值扩大始终是提质增效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出版产值直接反映了出版产品和服务的市场规模和读者数量,国有出版企业需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推出精品力作,唯有如此,才能讲好数字出版故事,才能创造出更多提升话语权的数字出版话语内容,从而提升对主流话语的引导能力。
其三,新兴互联网出版企业受资本市场主导,商业化和娱乐化倾向突出。数字出版是基于数字信息技术出现的出版新业态,数字出版的快速发展需要先进技术支持和大量资本的持续投入。大型互联网公司投资新兴数字出版企业,凭借技术、资本和运营优势,激活了数字内容消费市场,占据较大市场份额,发展迅速。这些企业在丰富数字内容供给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存在着产品良莠不齐、题材重复、内容娱乐化严重、盗版侵权泛滥等问题,其业务范围多集中在网络文学、游戏动漫等新兴的大众出版消费市场,对主流话语、价值观念的影响偏弱。
数字出版行业话语权现状反映了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国有出版企业数字出版业务进展不顺,未能将传统出版业的话语影响力延伸至数字出版市场;新兴数字出版企业囿于体制机制,顾虑市场风险,基于企业利益选择性发声。相关机构对数字出版范围界定模糊,将数字广告、音乐、游戏、音视频等新业态都囊括进数字出版产业,使产业主体和产业结构复杂化,利益诉求差异较大,导致数字出版行业话语体系内部众声喧哗,难以形成合力。数字出版行业话语权是数字行业整体竞争力的体现,既需要行业领军企业的创新示范,又需要国有出版企业的价值引领,还需要大量中小型数字出版企业的协同发展。我国数字出版行业话语权建设需要国有出版企业“不缺位”,新兴互联网出版企业“不越位”,中小型数字出版企业“不错位”。数字出版行业只有不断提升整体竞争力,才能在文化产业中“站好位”,抓住机遇推动数字出版的大繁荣、大发展。
2.2 数字出版行业话语权提升的机遇和路径
当前我国出版业正在实现“弯道超车”,由“出版大国”向“出版强国”迈进,处在承前启后新的历史发展期。这一时期,是我国出版业从传统出版到融合创新的转型期、从高速度增长到高质量发展的调整期、从生产制造型到知识服务型的升级期,出版行业话语权建设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
其一,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提速,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出版业“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提出实施数字化战略,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引领作用,推进出版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大力提升行业数字化、数据化、智能化水平。出版业数字化战略的核心是融合发展和创新发展,目标是高质量发展。出版业融合发展已进入深度融合发展阶段,出版业融合发展正经历从量变积累到质变升华,从局部转型到系统重构。出版企业基本上完成了技术升级和数字化平台建设,下一步需要通过流程优化、平台再造,实现各种出版资源、生产要素的有效整合,实现信息内容、技术应用、平台终端、管理手段的共融互通,催化融合质变,放大一体效能,打造出版融合一体化产业链,构建融合发展生态[19]。数字出版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相加相融,必然催生出一大批附加值高、功能多样的新型“出版+”业态。同时,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出版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大数据、5G、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等技术赋能出版企业创新发展,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不断涌现[20]。数字出版企业理应抓住时代变局和产业调整的机遇,实现跨越式发展,提升数字出版企业竞争力,掌握数字出版行业话语权。
其二,我国数字出版业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和发展中国家的国情决定了我国数字出版注定要走一条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不同的发展道路。我国数字出版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力量,我国数字出版的性质决定了产业发展的道路和方向。中国特色数字出版发展道路具有以下鲜明特征:第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出版导向,始终贯彻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第二,在发展模式上,构建了政府产业扶持政策与市场化配置资源相结合的“政府引导型”双驱动发展机制,政府通过制定产业规划,设立专项资金,实施重大出版工程等方式,直接引导和推动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在实施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使产业政策的势能在市场中得到成倍释放,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同时,又主导了产业发展走向。第三,创新发展是推动我国数字出版快速发展的核心动力。我国政府鼓励创新,加强知识版权保护,对数字出版新业态采取审慎包容的治理原则,激发了企业的创新活力。我国出版企业在新技术应用、新兴市场开发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
其三,我国数字出版业正在形成新的发展格局。当前,我国出版业处在承前启后新的历史发展期,这一时期是我国出版业从传统出版到融合创新的转型期、从高速度增长到高质量发展的调整期、从生产制造型到知识服务型的升级期,产业格局调整加速。一方面,国有出版企业的深化改革激发了创新发展活力,一大批国有出版企业纷纷成立数字出版公司,采取“公司制”的发展模式推动数字出版发展;国有出版企业的数字内容资源优势凸显,通过加强科技创新和数字化平台建设,实施融合发展项目和重大出版工程,打造数字出版精品,在主题出版、教育出版、学术出版、知识服务等领域展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国有出版企业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提升数字出版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话语权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另一方面,民营数字出版企业强化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整合资源,深挖细分市场,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满足读者的多样化需求,在网络文学、知识付费、音视频出版等领域取得了良好的业绩,激发了数字出版市场的发展活力。国有出版企业和民营数字出版企业形成了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各类数字出版企业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融合发展、智能发展、生态发展的新发展理念,擘画新蓝图,开启新征程,展现新作为。在技术革命、产业融合的时代变局中披荆斩棘,奋勇前行,积极构建统筹国内出版内循环发展与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不断提升我国数字出版业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上述三个方面的发展机遇和路径,一则,有利于进一步壮大数字出版话语主体,尤其是扩充数字出版国家队——国有数字出版企业的数量和比例,为提升数字出版行业话语权提供前提和可能;二则,有利于进一步丰富数字出版话语权内容,通过深化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动深度融合发展、将市场机制和政府作用有机融合,创造更多数字出版精品案例、代表人物和卓越品牌,进而生成类别丰富、吸引力强的数字出版故事,为数字出版话语权的实质性提升提供话语权内容动力;三则,有利于增加数字出版话语权受众群体,通过推出数字化精品力作、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数字出版服务,在增加产值的同时吸引并留住更多的数字出版受众,扩大数字出版话语传播的受众范围。
3 基于理论视野的数字出版学术话语权分析
数字出版学术话语权,是话语主体通过学术话语形式传播其学术成果所形成的影响力和地位。数字出版学术话语权是数字出版业发展程度和影响力在学术研究领域的集中体现,它根植于数字出版实践,通过理论研究、学术研讨、决策咨询、学科建制、人才培养、发展建议等方式指引和服务于数字出版业发展,是数字出版话语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权力的学术话语权指主体作为权威话语者对客体的多方面影响,包括指引导向权、鉴定评判权、行动支配权等[21]。
与数字出版行业话语权相比,数字出版话语权呈现出“产业冷、学术热”的特点。数字出版已成为学术研究的热点、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亮点、出版业转型升级的着力点。相较于行业话语权的沉寂,数字出版的学术话语权在快速崛起,并成为引导、规范和促进数字出版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
数字出版学术话语权的崛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数字出版学术话语主体规模不断壮大,为数字出版学术话语权的提升提供了主体性力量。数字出版从业者规模不断扩大,数字出版专业毕业生数量越来越多,以及数字出版科研工作者数量不断增加,这些构成了数字出版话语权提升的主体因素。
其次,数字出版话语内容不断丰富,学术成果数量不断提升,数字出版话语内容和形式进一步健全。数字出版学术成果涉及的领域和范围越来越广,数字出版学术论文在学术期刊中所占的比例不断扩大。
再次,学术成果质量不断提高,数字出版学术地位和学术影响力日臻壮大,一级学科论证中,多名学者提出将数字出版作为二级学科。数字出版在国家社科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中所占分量不断提升,数字出版学术成果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硕博士论文、图书专著、高水平期刊论文等形式不断出现,数字出版学科在出版学科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性不断提升,等等,种种现象都表明数字出版学术地位和学术影响力日益增加。
最后,数字出版学术话语受众范围越来越广,数字出版学术话语权实施效果越来越好。随着全民阅读报告、数字阅读白皮书、数字出版产业年度报告等成果的推出,数字出版学术成果的传播力、影响力和引导力与日俱增,影响着越来越多的大众读者和机构群体,数字出版话语权实施效果得到不断优化和提高。
3.1 数字出版学术话语权崛起与三大体系建设
学术话语权提升的关键在于确立核心范畴,形成研究范式,构建学术话语体系。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是一个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有机统一整体,其中,学科体系是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基础;学术体系是学科体系、话语体系的内核和支撑;话语体系是学术体系的反映、表达和传播方式,是构成学科体系之网的纽结[22]。
数字出版学术话语权的崛起,是数字出版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不断健全的结果,三者共同构成了数字出版学术话语权的根基。经过20余年的学术发展历程,数字出版三大体系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果:一是,从文化—政治—经济的维度构建了数字出版的话语体系,形成了一系列新的数字出版话语符号、话语框架和话语表达形式;二是,从概念—范畴—理论维度构建了数字出版的学术体系,提出了数字出版元概念、核心概念,并形成了概念集群,建构了由“调节—治理”为内核的数字出版核心范畴,并形成了范畴体系,初步推动了数字出版理论自足;三是,从能力—专业—学科维度构建了数字出版的学科体系,由数字出版基础理论、数字出版调节论、数字出版治理论、数字出版发展史以及国际数字出版学所构成的“一个中心,一个对象,三个性质,五个分支”[23]的学科体系建设框架已基本形成。
下面简要分析数字出版三大体系与数字出版学术话语权提升的关系。
其一,中国特色数字出版话语体系的构建实践,是数字出版话语权生成的前提和基础,是数字出版学术话语权彰显的主要依托和载体,是数字出版学术话语权壮大的根基所在。话语体系是话语权生成的前提、基础和表达形式。话语体系是一个融合感性、知性和理性的表达系统[24]。在数字出版话语体系中,数字出版新概念是话语权的基础,数字出版新范畴是话语传播内容,数字出版新表达是话语权生成和发展的策略手段。
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数字出版话语体系,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话语体系为思想源泉和基本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话语体系是对当代中国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成就的集中阐释,是对以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文化自信为核心范畴和内在逻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深化认识和创新表达[25]。中国特色数字出版话语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话语体系的组成部分,两者的指导思想和价值内涵一脉相承,共同指引数字出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构建数字出版话语体系的首要任务是,从外部宏观维度明确话语主体的指导思想、本质属性、价值功能和发展方向,确立话语主体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格局中的位置和价值。对我国数字出版的属性、价值和功能的深刻认知和系统表达意味着中国特色数字出版话语体系初步形成。在指导思想方面,数字出版是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和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属性体系中,数字出版具有文化属性、意识形态属性、技术属性与产业属性,其中意识形态属性是本质属性[26]。在价值宗旨方面,数字出版坚持人民至上的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价值导向。在发展方向上,数字出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积极融入和服务于国家战略,主动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以高质量文化供给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
上述中国特色数字出版话语体系构建的丰富实践,推动着数字出版理论的不断完善,使得数字出版所蕴含的主流意识形态深入人心,构成了数字出版学术话语权提高的基本前提和深厚基础。
其二,植根于中国实践的数字出版学术体系不断完善,数字出版话语内容不断丰富,数字出版学术话语影响力和地位不断提升。
中国特色数字出版学术体系是基于对数字出版活动这一研究对象以及对数字出版发展规律的理性认知和系统阐释,所形成的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体系,由基础概念、核心范畴、知识创新、理论建构、学术思想、研究范式等构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个学科都要构建成体系的学科理论和概念。”学术体系是话语体系的内核,是学科体系的支撑。我国数字出版的学术体系建设从筚路蓝缕到蔚为大观,呈现出螺旋式上升与波浪式前进、渐成规模体系的发展特点。研究者将数字出版概念、内涵、外延的界定作为学科术语生成与理论建构的逻辑起点,深入研究和科学把握数字出版新业态的发展规律,形成了数字出版研究的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方法论、治理论、学科论、人才论等理论范畴[27]。
一直以来,我国数字出版学术体系建设沿着三个维度向纵深推进。一是数字出版对传统出版理论的继承与超越。数字出版的属性、价值、导向等与传统出版一脉相通,传统出版所形成的优良传统,数字出版仍需要继续坚持并发扬光大;同时,还需要深入挖掘数字出版具有的开放性、交互性等创新性特点。二是从行动自觉到理论自信。数字出版属于应用性学科,其理论研究要根植于产业实践,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回应转型难点,解决发展痛点,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锻炼了一支“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研究队伍,立足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发展实践,凝炼概念范畴和阐释学术命题,构建理论体系和研究范式。三是国际视野与本土创新融合发展。我国数字出版发展与世界同步,在部分领域甚至走在世界前列,国外数字出版的新模式和先进经验快速引入,国内数字出版的新业态积极进军海外市场,形成了高度开放、协同创新、融合发展的格局。在国内外优秀学术成果以及我国数字出版企业的国际化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我国数字出版话语体系正以开放性、国际化的心态持续建构和健全。
综上,中国特色数字出版学术体系的不断完善,是数字出版话语权不断强化的动力,推动着数字出版学术话语权壮大,数字出版话语内容不断丰富,以及数字出版影响力和学术地位不断增强。
其三,数字出版学科体系不断健全,是数字出版学术话语权彰显的主要依托和阵地,推动着数字出版学术话语权的传播力、影响力和引导力持续、稳定、历时性地增长。
经过多年的艰辛努力,数字出版学科体系取得了如下成效:①在数字出版学科专业目录方面,硕博士教育阶段,通过开设数字出版研究方向的形式培养数字出版高层次人才;本科教育阶段,数字出版作为特设专业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截至2022年7月,全国有22所本科高校开设数字出版专业。②在数字出版专业人才培养方面,2017年全国高职院校开设数字出版相关专业点累计达到831个[29],截至2022年底,我国共有20所高校开设数字出版本科专业(含2021年新增专业备案);而在28所开设出版硕士的高校中,15所高校明确招收数字出版方向的硕士研究生;武汉大学、南京大学分别招收新媒体与数字出版、数字出版方向的博士研究生,中国人民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分别在传媒经济学和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招收数字出版研究、大数据与数字出版方向的博士研究生,数字出版学初步形成了覆盖不同层次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③在数字出版人才评价体系方面,2016年,北京市开启了数字出版专业领域职称评价,设置了初级、中级、主任编辑、高级编辑的职称序列,为数字出版从业者提供了权威的身份认证和评价指标体系;2017年,全国出版专业高级职称设置了数字副编审和数字编审序列。④在数字出版学科共同体方面,数字出版学者、数字出版工作者、数字出版协会、数字出版智库以及其他数字出版研究人员一起构成了数字出版学科共同体,为数字出版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共同推动数字出版教育、科研、实践等产业发展和事业进步。⑤在数字出版学科交流平台方面,出版专业期刊、数字出版论坛和专题研讨会、数字出版产业年度发展报告、中国数字出版博览会等成为数字出版学科传播交流的平台。
正是上述数字出版学科体系所取得的成果,推动着数字出版学术话语权的主体和受众不断扩大,一方面培养出更多更优秀的数字出版科研工作者,打造更多数字出版科研机构,扩充数字出版学术话语权主体数量,提升数字出版学术话语权主体质量;另一方面,学术交流平台的不断涌现、评价体系的不断完善、专业设置的逐步增加,打造了一系列数字出版学术话语权传播渠道和载体,培育出更多数字出版话语权受众。数字出版学科体系的不断健全,也推动着数字出版学术话语内容、话语形式不断固化和传播,学科体系将创新性的学术成果及时予以固化;通过数字出版教学活动进行传播,对数字出版话语内容起到了沉淀、固定和传承的积极效果,进而为提升数字出版话语权实施效果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为提升数字出版话语权的传播力、影响力和引导力起到了添砖加瓦的积极作用。
3.2 数字出版学术话语权由大到强的再思考
虽然我国数字出版学术话语权整体在提升,但其“大而不强”的现状需要得到进一步改善。数字出版的基础概念、核心范畴、价值导向、理论框架、规范标准等基本确立,数字出版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体系在逐步完善,专业建设形成一定规模,学术研究欣欣向荣,学科发展蓬勃向上,中国特色数字出版话语体系初步形成。成绩有目共睹,但隐忧不容忽视,要清醒地认识到数字出版三大体系还存在“大而不强、全而不精”等问题。为进一步提升中国特色数字出版学术话语权,完善中国特色数字出版话语权格局,宜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快推动数字出版三大体系建设。
首先,中国特色数字出版话语体系建设应聚焦“中国特色”。其一,数字出版话语体系构建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其二,数字出版理论研究要立足中国实践,解决中国问题;其三,数字出版研究要兼具国际视野和本土情怀,要将世界先进经验与本土实践创新有机结合;其四,数字出版话语体系要能够科学合理地阐释我国数字出版特色鲜明的发展模式,凸显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按照以上要求,目前数字出版话语体系建设还有较大的完善空间,中国特色数字出版话语的内涵凝炼、价值挖掘有待深入;中国特色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模式、治理机制、创新实践等尚未形成科学系统的理论阐释;中国特色数字出版话语体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偏弱;数字出版话语体系与学术体系、学科体系的协同联动有待提升,这些都是数字出版话语体系建设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
其次,数字出版学术体系建设应坚持自主原创。目前数字出版学术体系建设存在的一些问题不容忽视。在基础理论方面,数字出版相关概念的界定不够严谨,使用不够规范,传统出版概念需要与时俱进,外来数字出版术语需要本土化改造,中国数字出版原生概念创新能力不足;数字出版核心范畴需要进一步研究,笔者认为数字出版“调治论”是基础理论内核和核心范畴,是立足中国实践、体现中国特色的经验总结和实践抽象。在理论建构方面,部分研究者追新逐异,抢占热点,使数字出版研究看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实则蜻蜓点水、浅尝辄止;数字出版理论体系建构需要丰富而系统的学术思想支撑,需要学术共同体奋楫笃行,砥砺深耕。此外,数字出版尚未形成成熟稳定的研究范式,出版学研究的方法和方法论尚处在形成过程之中,其研究方法体系仍不完备[30]。韦路提出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应该围绕“概念—理论—理论传统—研究范式—思想体系”的框架展开[31],可以借鉴作为数字出版学术体系建设的逻辑和框架。
最后,数字出版学科体系应注重加强“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建设。数字出版学科体系是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数字出版科学的根本依托,要坚持问题意识和目标导向,强化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研究,使得基础课程更扎实,重点课程优势更明显,新兴课程更多创新发展。数字出版学科创建应坚持立足本土化、自主性原则,将源于实践、指导实践的自主知识体系及时沉淀和转化为新兴学科;数字出版学科调整,应面向国家重大需求,整合归并低水平重复设置的学科,及时调整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符的相关学科;数字出版学科体系形成,应坚持基础理论、应用研究、数字出版发展史、国际数字出版学的基本框架,塑造高水平、高质量的中国特色数字出版学科格局。
4 结语
数字出版话语权,是中国特色数字出版新表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中国特色数字出版话语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数字出版行业话语权偏弱,源于传统出版企业的数字出版效益不明显,源于数字出版提质增效的预期目标尚未实现。而数字出版学术话语权的崛起,得益于数字出版三大体系构建,是数字出版话语体系初步形成、学术体系不断完善、学科体系不断健全的结果。伴随着数字出版话语权的由大到强,以及提升数字出版国际话语权的迫切需要,数字出版话语体系建设应聚焦中国特色,数字出版学术体系建设应坚持自主原创,数字出版学科体系建设应注重加强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构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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