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与出版, 2024, 43(5): 84-93 doi: 10.16510/j.cnki.kjycb.2024.05.001

融媒之光

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我国数字文化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路径分析*

姜涛1),2), 叶思雨3)

1)洛阳师范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471934,河南洛阳

2)河南省公共文化研究中心,471934,河南洛阳

3)洛阳师范学院历史文化学院,471934,河南洛阳

摘要

大力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需要构建稳定且具有竞争力的数字文化产业链。在整体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背景下,要加快数字文化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必须协调与延伸数字文化产业供需链,提高产业链整体协同能力;转型与升级数字文化产业产品链,增加高质量文化产品有效供给;延伸和拓展数字文化产业价值链,提升产业链附加值;创新与升级数字文化产业技术链,夯实产业基础能力;培育与聚合数字文化产业空间链,优化数字文化产业链的空间布局。

关键词: 中国式现代化 ; 数字文化产业链 ; 高质量发展 ; 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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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涛, 叶思雨. 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我国数字文化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路径分析*. 科技与出版[J], 2024, 43(5): 84-93 doi:10.16510/j.cnki.kjycb.2024.05.001

数字文化产业是我国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的新业态、新领域,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消费互联网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国以数字技术赋能文化产业发展,催生文化产业新应用、新体验、新消费,为数字中国、文化强国建设蓄势赋能。当前,我国数字文化产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但依然存在总体规模量不大、生产要素市场机制不完善、文化与科技融合度有待提升、数字文化领军企业亟须培育、新型业态培育不够、优质产品供给缺乏等亟待破解的难题。《“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提出把扩大内需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起来,完善产业规划和政策,强化创新驱动,实施数字化战略,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促进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1]。产业链是产业各个部门之间基于一定的技术经济关联,并依据一定的逻辑关系和空间分布关系而客观形成的链条式关联关系形态。完整的产业链一般包括供需链、价值链、产品链、技术链和空间链五个彼此关联的维度,如表1所示[2]。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3],指引着我国数字文化产业的前进方向。因此,在整体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背景下,将产业链理论作为分析工具,分别从产业链五个维度深入探讨数字文化产业的运作机制,有利于数字文化企业了解产业内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和相互作用,明确自己在行业中所处的位置,根据自身优势进行产业价值链环节的选择,形成高效的协作和分工,从而提高市场竞争力。

表1   产业链的维度

维度含义
供需链描述企业之间满足彼此供应和需求的契约关系
价值链从原料到产品或服务的价值传递和增值过程,强调价值的增值及分配
产品链从原料到交付产品或服务的物理性能或功能完成过程,是产品功能形成和资源加工深度的表达
技术链产业链的主导核心技术
空间链产业链的地理空间布局特性,强调产业空间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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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协调与延伸数字文化产业供需链,提高产业链协同能力

数字文化产业链涵盖内容创意开发、生产制作、营销推广等环节,上游、中游和下游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和互动,物流、资金流、技术流和信息流等在产业链各环节之间传递,上游的创意素材需要中游的生产制作来实现,而下游的营销推广将数字文化产品推向市场。同时,下游的销售情况会对上游和中游的生产制作产生影响,这种上下游环节之间的关联就形成了数字文化企业之间的供需结构关系——供需链。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数字技术与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逐步推进,传统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加速,文化新业态不断涌现,数字文化产业链呈现出在线化、网络化和平台化的特征,处于产业链上中下游的数字文化企业的分工协作日益增多,重构了传统文化产业链的组织方式,创新了文化企业之间的契约关系、市场分工关系和供需关系,有效降低制度、交易、资金和管理等各类成本,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其一,数字经济时代,平台经济具有交叉网络外部性和开放性等特征,有助于形成规模经济,成为应用非常广泛的经济形态。平台经济搭建起数字文化产业生产者与用户之间的桥梁,发挥双边市场效应,打破时空限制,将参与用户拓展为国内为主、全球互通的用户群,为双方提供众创空间、公共服务、交易市场和消费场景,通过智能决策分析显著改善产业链管理,促进数字文化产业链组织协同与结构创新,高效率地实现数字文化产业链及其分工环节的生产组织调度,帮助更多链上组织及时获取市场供求信息,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和协同创新[4]

其二,传统的产业链分工制度安排包括纵向一体化、纵向契约关系和市场分工三种形式[5]。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我国传统文化产业链将发生重大变革。例如,图书出版产业链包含创作、出版、发行和销售等多个环节,但在网络时代,大量“草根作家”可以通过平台实现从小说创作到发行的贯穿全产业链条的巨大整合。随着5G、IPv6等网络技术和数字技术在文化产业的应用,通过众包、众创等形式可以改变数字文化产品的生产方式,生产分工制度由企业分工转向市场分工。契约关系是产业链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数字文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动态供需合作关系可以通过知识产权关联和准市场关联等契约方式形成,通过整合产业链上各类资源,既可以降低企业的研发成本和经营风险,又可以集中优势提高自身核心能力。虽然数字文化企业可以利用众筹、众扶、众包和众创等新手段,以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网络化为服务特色,实现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运营,但这种社会化协作方式基于企业和大众之间的一种非契约约束关系,由于参与者数量庞大,涉及企业、工作室、个人等多个市场主体,存在知识产权风险、能力风险和信息安全风险。因此,主导文化企业可以考虑将生产环节外包,丰富IP授权合作契约形式,利用知识产权关系衔接相关利益主体,充分发挥技术溢出效应,驱动数字文化企业创新发展。此外,网络众包、众创等合作方式由于低交易频率和非零和博弈,可能因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而导致交易有失公平和产生知识产权纠纷,加剧生产经营风险。因此,数字文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更适合采用准市场式和混合式契约关系,并借助区块链技术对产业链上各数字文化企业进行保护[6]

其三,我国数字文化企业多为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缺乏具备产业带动力、产业格局控制力和产业生态主导力的“龙头企业、链主企业”[7]。数字文化产业市场主体应着眼于整个产业链或某一环节,打造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引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在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向更高层次提升。同时,管理部门需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踊跃参与数字文化建设,推动数字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鼓励大型数字文化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创办、合作、联营等方式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文化产业集团,支持中小微数字文化企业通过聚焦细分市场,往专精特方向发展,从而做深做细,在个性化、多样性、高品质文化产品和服务方面形成比较优势[1]。数字文化产业链上下游各节点企业之间分工协作,发挥技术溢出效应,在统一的数字文化产品制作平台和服务平台上共享信息和资源,有助于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形成协同生产能力更高的分工体系和治理体系,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市场主体多元发展与产业结构优化。数字文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在相互依存中动态发展,通过不断提升制度和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供需链组织效率,深化开放合作和互利共赢格局,推动数字文化产业提振升级。

其四,在经济双循环的发展背景下,一方面,我国不断加快对外文化投资、文化交流和文化贸易步伐,文化产品出口贸易整体势头良好。尤其是近年来,在数字经济的加持下,我国图书、影视、游戏等内容产品对外贸易向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不断提升在文化贸易输出中的比重。作为“制造业大国”,文化消费终端生产一直是我国文化产业增量发展的主要来源,国内众多文化企业专注于文化用品生产与出口,以玩具、乐器、无人机、游乐游艺设备为代表的文化产品凭借“低价优质”畅销国际市场,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尽管我国生产的文化产品在国际市场拥有不俗销量,但未完全实现技术自主化,尤其是高新技术产品品类不多,当前很多文化制造行业所需要的核心元件十分依赖进口。例如,深圳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无人机凭借价格优势目前占有全球约70%的市场份额,但其不少核心部件均来自世界顶级供应商,由于西方反华势力对我国高科技企业进行打压,在高新技术领域进行技术封锁,大疆无人机的生产独立性将受到极大挑战,或失去发展的主动权。与此同时,国际上一些国家和地区为巩固其在国际文化贸易中的霸权地位,不断对我国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进行限制。例如,我国游戏发行商进入部分国家和地区的门槛较高,动漫影视作品较难在海外发行。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攀升,我国居民消费由基本生存型向发展享受型升级,文化娱乐消费在居民总消费中的占比逐年提高,以数字化、融合化、体验式为特征的新型文化消费成为消费领域的热点和亮点。我国数字文化产品虽然数量庞大,但产品结构不合理,优质产品明显不足,存在高质量文化有效供给与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不匹配的矛盾。例如,我国一些动漫产品很受市场欢迎,但多是日韩风,中国元素较少;一些网络小说充斥着拜金主义等不良内容。文化消费是文化产业链上的终端环节,数字文化产业链上各节点企业应面向市场,树立用户思维,加强创意、生产、传播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协同合作。供需关系随消费需求的变动而变动,供需双方只有风险共担和利益均享,才能最终实现“双赢”。因此,要实现我国数字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必须解决供需矛盾问题,需要在供需两端双向发力[8]。一是加强数字文化消费引导,文化消费需求的升级可以牵引新的供给。我国居民文化消费需求日益多样化、分众化和个性化[9],消费需求的升级会促使市场体量快速扩张,牵引供给端扩大生产规模,提高文化产品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消费者更注重智能化、便捷化的文化消费体验,消费喜好善变,数字文化产品生命周期较短,推动相关供应链、产业链上各环节的更新和有序发展。我国数字文化企业要深入研究数字文化消费特征和趋势,及时捕获市场需求变化信息,借助智能设备以及大数据、AR、VR等技术,更好地洞察用户的心理特征、行为模式、日常轨迹等,对消费者数字文化产品消费行为进行预测和判断,充分挖掘数字文化消费潜力和市场价值,积极推动数字文化消费需求的结构优化和质量升级,引导大众数字文化消费。二是增加优质数字文化产品供给,文化供给质量的升级可以创造新的需求。高品位的数字文化产品供给以强大的内容原创性和感染力深入人心,能够引起心灵上的共鸣,给人以美的感受和精神愉悦;新颖独特的文化创意IP能释放出强大的市场价值,带动数字文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密切合作和共同发展,调动居民的消费热情,激发消费活力,创造新的消费需求。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应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的要求,绝不能为了追求流量而忘记通过开发并利用文化资源讲好中国故事、展示中国形象、弘扬中国精神的初衷。首先,文化产业要以数字化、互联网技术为支撑,构建多元化、互动式的特色数字文化消费场景,打造开放型数字文化消费平台,不断创新文化的内容、形式、手段、方式,丰富服务模式,以引起消费者情感共鸣为目标,提升消费体验,以高质量内容满足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特别是国有文化企业作为主力军,在主战场上应发挥更多的作用。其次,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算法推荐,让技术为优质内容“破圈”服务。文化企业应融通产业链创意端和消费端,以创意创新、技术升级和智能营销为抓手,扩大优质数字文化产品供给,引导文化消费潮流和趋势,引领高端化、精细化的消费变革,不断巩固和深化用户导向的数字文化企业上下游供需关系,实现全供需链价值提升和供需结构优化。

2 转型与升级数字文化产业产品链,增加高质量文化产品有效供给

产品链是产品功能形成和资源加工深度的表达。当前我国数字文化产业面临数字化应用水平不高、文化产品创造力不足的问题。数字化技术带来文化生产和体验方式的深刻变化,作为需求侧驱动力的文化消费推动新产品、新技术和新业态不断完善。随着文化需求逐渐向品质化、个性化、定制化转变,人们在文化消费过程中的主体意识和交互意愿不断增强,推动了数字文化内容产品链的转型与升级。

其一,在创新理念指导下,数字文化产业形成一条创意素材在线化、内容生产众包化、产品消费数字化的完整链条,产业链上企业分工更加专业化和精细化,数字文化产品创意、研发、生产和流通等能力显著提升。首先,加强科技创新技术集成运用,积极引导扶持数字产业内容集成平台、服务集成平台、技术研发平台建设,发挥数字技术对内容创作、产品开发、模式创新的支撑作用,提高产品品质、丰富表现形式,通过集成创新重构文化产业内核,提高文化全产业链运行效率,构建全新的数字文化产业体系。其次,统筹安排,使分工体系和分工制度技术含量更高、协同生产能力更强,通过资源共享和技术溢出推动数字文化产品生产能力提质增效。最后,主导企业应制定适用于全行业的技术标准,并组织和协调数字文化产品链上各单位的协同创新,推动数字文化产品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其二,深化“互联网+”思维,利用新兴技术进行线上线下资源全面整合、活动延伸和产业链重构,推动传统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如数字出版、数字文博、智慧文旅、远程教育、VR电影、云演艺和智慧会展等。一方面,有利于传统文化产品克服市场瓶颈,满足新兴文化消费需求,推动文化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边际收益;另一方面,有利于延长产业链条,文化企业利用IP授权、衍生品开发、活动推广和增值服务等开辟更多收入渠道。

其三,加大5G、VR、AR、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技术,以及短视频、直播、Vlog等新媒体表达形式在文化企业的应用,实现数字文化产品在线化、实时化、智能化,打造新媒体、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的应用场景,突破传统文化产品营销的渠道限制,创新数字文化企业与消费者互动方式,拓展文化产业发展新空间。

其四,利用数字技术打破文化产业各细分行业之间的藩篱,使得小说、影视和电竞游戏等原来相对独立的产业渗透融合,围绕优秀文化IP构建全产品链,扩大产品组合和拓展产品线,提高数字IP产能和价值,促进高质量数字文化精品的规模化供给。

其五,文化产业具备意识形态属性,在发展数字文化产业的过程中,要坚持正确的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聚焦优质内容的数字化、产业化和市场化。数字文化产业本质上是一种内容产业,始终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做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要坚持内容为王,使数字文化与传统文化共生,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将丰富多彩的中华优秀文化资源和地方特色文化资源转化为现代经济资源,提高数字产业的文化内涵、创意水平和附加价值。首先,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引入新一代信息通信、数字传媒、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区块链等技术,使中华文化经典在数字时代得以传承和发扬,实施数字内容创新发展工程,鼓励文化企业对艺术品、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转化和开发,实现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其次,利用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加强对地方特色文化的数字技术应用产品的开发,探索特色文化的数字化和现代化升级,加强现代设计与传统工艺对接,开发具有鲜明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数字文化产品,打造既有文化内涵又有审美趣味的高质量文化产品。最后,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发展数字文化产业是增强国家文化主权安全和文化竞争力、影响力的重要途径。我国数字文化企业要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内涵,充分吸收全世界优秀文明精华,与全球优秀文化企业和力量合作,打造由中国主导、全球共享的具有中华文化特色元素的精品力作,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文化企业,提高我国数字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10]

3 延伸和拓展数字文化产业价值链,提升产业链附加值

发展对外文化贸易,是加快建设文化强国和贸易强国的必然要求。我国自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不断加快对外文化投资、文化交流和文化贸易的步伐,文化产品出口贸易整体势头良好。我国自2021年开始,文化产品出口多年稳居全球第一,文化服务出口占服务出口比重持续提升。文化贸易作为连接经济与文化的纽带和桥梁,对树立文化自信、传播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起到重要作用。尽管我国文化产业规模快速扩大,但在创意设计、研发创新等价值链中高附加值环节的投入和产出相对较低,大部分文化产业活动仍集中在生产、制造和加工等低附加值环节,缺乏对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的掌控,导致利润相对较低。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较为复杂:一是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生态环境不够完善,创意产业发展不足;二是文化精品创作、文化品牌塑造和传播的能力不足,目前我国主要以劳动密集型文化产品出口为主,创意设计、版权服务等在国际文化贸易中缺乏市场主导权。创意是文化产业价值链的源头,也是提升文化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部分,位于价值链的高利润区。这一特点在传媒、娱乐、艺术等行业表现尤为突出。近年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深度融入文化产业,形成不同的创新应用场景,深刻改变着文化生产、传播和消费方式,极大地增强了文化的传播力、吸引力和感染力。然而,过分注重技术轻视内容也非有效的文化产业数字化,想让文化出圈,吸引更多人真正地走进文化、真实地感受和体验文化,需要对文化内容应用更高水平、更多形式、带来更好体验的数字技术,需要对文化内容进行多视角、新思维、深层次的挖掘,把握文化的深刻内涵,摒弃以流量导向的发展模式,注重高质量内容创作的发展方向,以数字技术深刻引导和变革数字文化内容的创作和创新,使内容和数字技术的融合恰到好处,打造亮眼的中国文化符号[11]。数字技术释放了传播渠道资源,信息时代的用户在进行数字文化产品消费时有太多的选择,因此无论是传媒还是文化艺术,均从“渠道为王”转向“内容为王”,归根结底比拼的是内容的原创能力和集成能力,创意、设计越来越成为价值链的核心环节。因此,提升数字文化产品的原创能力和集成能力是实现价值链分工地位攀升及价值增值的关键环节[12]。同时,要突出优化我国数字文化产业链下游品牌营销环节附加值占比[13]

“互联网+”思维和新基建在文化产业的应用,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链上各企业分工向精细化方向发展,数字文化产业价值链不断延伸与向外拓展。一是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向创意设计与标准制定等上游方向拓展。可以通过数字技术应用、产业组织结构重构、分工模式重组、业务流程再造、价值传递方式创新,完成对数字内容产品创意、行业标准制定、产品设计研发和新技术产品创新等核心环节的把控,形成创意产品内容创作的IP资产、提升品牌价值等,同时实现资源共享、横向拓展数字文化产业价值链,形成竞争优势并引领数字文化产品的高端化、精品化和品牌化。二是数字文化企业向智能制造与高端外包等中游方向拓展。传统意义上的文化产业价值链中游是企业为节约生产成本和治理成本而将非核心业务外包或委托代理加工的环节,而企业则集中资源经营核心业务,外包或代工是一种附加值较低的劳动密集型生产活动。数字文化产业价值链可以借助数据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的生产体系和平台,由核心文化企业掌控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进行数字文化产品的标准化、定制化、在线化生产,实现高品质数字文化产品集约式和精品化生产。三是数字文化企业应利用5G、大数据、VR等数字技术提供实时在线交互和智能服务,并利用区块链技术建立数字文化产品信用体系,努力延伸数字文化产业链下游,由提供传统产品和服务向IP授权、衍生品开发、增值服务和品牌运营等转型升级,降低数字文化产品市场风险、渠道中介风险和收益波动性。

数字文化价值链上增值环节由低端向中高端转移,提高了价值传输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扩大了利润空间,提升了数字文化产业增值能力,从而实现价值链纵向升级。首先,数字文化企业应制定统一的产品、技术和服务的标准与规则,对价值链上各种生产要素、资源和利润的最终流向进行严格控制,创新应用数字文化产业核心技术、整合各类资源提高产品与服务附加值,带动价值链上下游各环节价值的创造、转移和传递,拓展价值创造空间,最终提升数字文化产业的整体价值。其次,应进一步提高价值链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发挥知识和技术外溢效应,引导价值链的横向整合,扩大产业利润空间。最后,数字文化产业核心企业应发挥“链主”效应,引导其他数字文化企业资源向创意、营销或服务等高端环节渗透和嵌入,强化行业关联效应,构建“全产业链”生态系统。同时,生产环节上参与市场主体众多,应形成由众包、众筹和创客等组成的网络型组织结构,创新生产分工体系,间接推动数字文化产业价值链的附加值提升。

4 创新与升级数字文化产业技术链,夯实产业基础保障能力

不同于传统文化产业,数字文化产业全部产业链条都对5G、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前沿数字技术硬件与软件具有强烈的依赖性[14],数字技术大大降低了数字文化产业链各节点企业的模块化交易成本,促进产业链分工的进一步深化。当下我国数字文化产业链上下游基础相对薄弱,限制了数字文化产业链的转型升级和现代化发展,具体表现为如下方面:一是部分产业链关键环节自主可控能力较弱。当前我国很多文化制造行业所需要的核心元件十分依赖进口,在核心芯片、数字—模拟转换器、模拟—数字转换器等关键零部件领域,高度依赖境外供应商。二是基础研究能力不强。我国技术研发长期以来重应用轻基础研究,基础研究投入不足、自主创新能力有待突破,部分核心技术受制于人。三是新型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比较落后。当前,以“新基建”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为文化与科技的融合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但目前我国宽带网络、工业互联网、数据库、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不足、消费服务能力偏弱、监管标准滞后,迟滞了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四是文化与科技融合程度还不高。数字文化产品制作技术手段相对落后,数字文化终端产品的精细化、稳定化、美学性还有待提升。例如,国产动漫产品的技术水平仍停留在发达国家20世纪60年代的水平,国产手机和苹果手机相比在外观、系统设计、人机交互体验等方面差距明显。我国文化资源极为丰富,但中华文化的数字资源价值还未实现充分转化,文化数字资源利用面临如何更好活态化传播、数字化永生和生态化应用等挑战。另外,在数字规则竞争方面,我国在数据跨境流动、数字服务市场开放、数据本地化存储、个人隐私数据保护等关键数字治理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加强与高水平国际数字规则的衔接。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创新与升级数字文化产业技术链,推进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从以下几点入手。

首先,要夯实数字文化产业基础能力。一是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建设技术领先、安全性强的数据平台、计算中心和产业基地,提高数据算力和信息传输速度,为高质量的数字技术创新和应用提供坚实的硬件基础。二是重视数字技术领域的基础性研究,关注数字人才队伍建设。数字技术创新要瞄准科技发展前沿,集中优势资源,加大数字技术研发投入,有针对性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数字技术领域“卡脖子”问题。三是推进数字技术产学研合作,培养尖端科技人才和跨界技术人才,改革高校人才培养机制,改善科研环境,强化科研激励,充分激发数字人才的创新活力。

其次,要深入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主导核心技术对数字文化产业的推动作用,发挥技术扩散效应对数字文化全产业链的内生支撑作用,促进产业链全方位升级。第一,主导文化企业应立足中国国情和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利用新基建构建数字文化内容生产、集成、传输的共享平台,统一技术标准与行业规范,覆盖数字文化全产业链,并控制技术、知识流向,掌握全球产业链话语权,确保数据、信息、技术与知识在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合理流动和精准对接,助推各节点企业的协同技术创新和规模化大生产,加强对整个产业链的控制能力,降低产品研发风险,形成由核心企业主导的联系紧密与分工明确的开放式协作战略联盟。第二,不断推进文化科技深度融合发展,形成覆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新体系,深度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提高不同内容和形式之间的融合程度和转换效率。第三,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必须坚持“融合发展、开放共享”的理念,要以数字技术实现文化产业与移动通信、互联网、智能技术等相关产业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融合,推进技术共融共通、产业间相互渗透和融合,引领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最后,推进数字文化产业链建设,必须突出文化的主体地位,把握好数字文化产业正确发展方向,处理好数字与文化的关系,防止出现重技术、轻价值的问题。要以创新为驱动,以新技术、新手段、新模式激活文化资源,赋能数字文化产业研发、生产和运营全过程,延伸文化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不断提高文化产业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要深刻把握数字文化价值属性,充分挖掘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线上线下双向发力、互相融通,让文化融入日常生活,为引领社会风尚、传承文化发展汇聚强大力量。

5 培育与聚合数字文化产业空间链,优化数字文化产业链的分工布局

当前我国数字文化产业发展迅猛,但区域间的发展水平差异较大。根源在于:首先,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的战略部署是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我国产业链发展重心位于东部沿海开放型省市,全国要素资源纷纷汇集东部,东中西部产业生态差距拉大。尽管中西部地区正着力以新基建为契机,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数字经济规模正在持续扩大,但由于它们自身配套产业不足和区位优势不明显,先天差异导致后期各地发展水平不一致。其次,受地区保护主义的影响,地方政府更加重视本地文化企业发展,地区之间的分工与协作意识不强,缺乏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重复建设、资源浪费问题突出,导致区域间数字文化产业链集群难以发挥协同效应,反而造成数字文化产业链同质化竞争严重[15]。最后,城乡差距明显。由于数字基础、收入水平、受教育程度、消费理念等差别,目前我国数字文化产业主要聚集在城市,在农村的发展非常薄弱。再加上政府调控不力,城乡之间的数字文化产业鸿沟正不断扩大[16]

从产业链发展规律来看,在某空间区域内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或产业链某环节不断扩张势必会形成产业集群。传统文化产业的数字化升级加速,网络文化产业、数字内容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等在科技和金融的加持下快速成长,逐步形成文化产业数字集群和虚拟集群。数字文化产业集群中多元市场主体在某一地理区域通过线上线下集中形成产业链集群,有利于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带动信息流、知识流、资金流、物流、商流的合理流动和汇聚,促进链上知识在空间内的创新和扩散并实现溢出效应。因此,要优化科技要素配置、技术服务集中与共享、技术成果转化,完善我国数字文化产业链的空间布局。这既是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强有力尝试,也是对“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的践行。为此,要从以下方面着力打造。

其一,应培育分工明确、各具特色、优势突出、具有集聚效应的数字文化产业集群式结构布局,加强企业间的紧密联系和协调合作,从而提高产业集聚园区的竞争优势。发展数字文化产业,要打破文化市场长期存在的条块分割、地区封锁、城乡分离等体制障碍[17],加速推动人力资本、金融资本、知识产权等核心文化生产要素跨区域、跨产业、跨行业、跨企业的市场化流动、优化组合与融合发展,流向优势产品、企业和产业集群。鼓励互联网企业以并购、股权合作等形式进入传统文化传媒领域,打造以数字化产品、网络化传播、个性化服务为核心的国家级数字文化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文化企业[18]。构建完善的文化企业服务体系,努力为市场主体营造宽松包容、公平开放、有序竞争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布局和发展一批特色鲜明、主业突出、集聚度高、带动性强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形成以“头雁”领航“群雁”的产业集群发展模式。

其二,构建线上线下混合式信息、知识和技术服务共享平台,优化数字文化产业空间布局。数字文化产业价值链各环节本身依托网络技术进行,且具有产业网络节点无边界、产业链条无限延伸的特性,数字文化产业虚拟集群应当是一个以平台为载体的、信息透明的、“去中心化”的开放性产业网络,数字文化及相关企业在虚拟空间中资源共享、信息公开、基础技术开源、专业化分工,以“内容创作”竞争代替“技术开发”竞争,以项目为导向的“弹性”合作代替以核心企业为主导的“刚性”合作。目前,西方发达国家仍旧占据着全球数字文化产业链的高利润区,只有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产业集群方式,提高创新效率和数字技术应用水平,我国数字文化产业链相关企业才能抱团嵌入全球产业链。

其三,以“新基建”为代表的高科技在数字文化产业集群中的应用,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和提高边际收益,增加了长尾效应,使各市场主体分工协作打破了时空限制。因此,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聚焦数字文化产业链高附加值环节,谋划重大项目,强化招商引资,突出龙头企业引领,推动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化发展,构建相对完善的产业生态。一是发挥产业链纵向集群效应,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集群内部各企业在创意、制作、营销、传播和消费等上下游环节线上线下混合式集聚和分工协作。二是发挥横向集群效应,将产业链上某一环节的同类企业集聚起来,不仅可以优化数字文化产业的分工布局,又可以共同抵御市场风险、金融风险、技术风险和战略风险。三是鼓励数字文化产业科技创新,利用数字技术深度挖掘、保存和共享“文化+科技”要素资源,培育新型文化消费需求,优化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所需的人才、资本、资源和信息等要素配置,提高数字文化产业核心技术和优秀文化资源的集聚密度和契合度,使数字文化产业空间链上各种要素得以重新组合、拓展、创新和集聚,形成特色化的数字文化产业集聚和产业集群发展模式,推动我国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其四,形成包容性更强、融合范围更广的数字文化产业集群。一方面,实现数字文化产业领域内相互融合衔接。数字文化产业的底层技术与内容在数字融合趋势下已经打通,领域之间疆界缩小,如阅文集团是做网络原创文学平台的企业,不仅投资制作动漫、影视剧以及相关周边产品,同时还与喜马拉雅合作制作音频内容。另一方面,数字文化产业应该加强与ICT、旅游、教育、广告和文化设备制造等相关产业的渗透、交叉和跨界融合,搭建融合创新开放型生态平台,促进各类资源和要素自由流动,加速技术与知识扩散,最终形成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竞争有序、合作稳定、协同发展的庞大产业集群和产业链聚合新格局。

6 结语

当前,我国数字文化产业在稳定经济增长、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提高人们的生活品质等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地位。大力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需要构建稳定、具有竞争力的数字文化产业链。然而,我国数字文化产业链供需错位、协同性和稳定性较差、增值能力弱、要素配置效率不高和空间布局不合理等问题突出,仍有较大的优化空间。在整体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背景下,要加快数字文化产业链的建设,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协调与延伸数字文化产业供需链,提高产业链整体协同能力,优化上下游企业生存环境,降低上下游企业成本,带动数字文化产业上下游产业链健康发展,加强上下游企业整体的协同力、创新力和竞争力;转型与升级数字文化产业产品链,增加高质量文化有效供给;延伸和拓展数字文化产业价值链,提升产业链附加值;创新与升级数字文化产业技术链,夯实产业基础能力;培育与聚合数字文化产业空间链,优化数字文化产业链的空间布局。

基金项目:2024年河南省软科学计划项目“文旅融合背景下河南黄河文化品牌运营模式研究”(242400410375);河南省高校人文社科资助性项目“基于价值链视角的洛阳地区博物馆文创产品开发研究”(2022-ZZJH-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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