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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人作品的创作是完全自由的,而其传播,则应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限制,以不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为限。具体而言,演绎类同人作品的传播应以不侵犯原作品著作权人的改编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为限;续写类同人作品的传播和利用重要元素再创作类同人作品应以不侵犯原作品著作权人获得报酬的权利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为限。利用重要元素再创作类同人作品,不构成合理使用。同人作品的传播,应当通过征得许可等方式解决权利瑕疵问题。
孙山. 同人作品传播中的《著作权法》限制*[J]. 科技与出版, 2017, 36(12): 76-79.
http://kjycb.tsinghuajournals.com/CN/Y2017/V36/I12/76
C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