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学术期刊的重要差异在于参考文献位置、目次要求、脚注编码顺序等方面,这一差异导致很多学者(或编辑)在投稿(或审稿)过程中将太多精力投入到格式修改,而不是论文写作。虽然格式差异在防止一稿多投和体现期刊特色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但一稿多投作为学术论文投稿的内部“软规则”,不仅没有对一稿多发起到关键的隔绝作用,更成为作者和期刊编辑不愿深究的“鸡肋”。因此,建议当下法学核心期刊科学制定法学期刊出版中论文的统一格式。
李佳飞. 法学学术期刊出版论文格式统一的困境与建议[J]. 科技与出版, 2019, 38(3): 108-114.
http://kjycb.tsinghuajournals.com/CN/Y2019/V38/I3/108
C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