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融合之困”:数智技术赋能儿童出版的现实困境、生发逻辑及其矫治之道
Beyond the "Dilemma of Integration": Digital Dilemma, Generative Logic and Corrective Measures of Digital Intelligence Technologies Empowering Children's Publis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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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th the rapid evolution of a new round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revolution and industrial transformation, digital technologies represented by big data, cloud computing 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have developed rapidly and begun to be widely used in the publishing industry, showing strong publishing affordance. As one of key sectors within the entire publishing industry, children's publishing has actively participated in the construction of digital publishing systems and digital publishing service capabilities, continuously strengthened the digital thinking of publishing entities, and expanded more efficient technical tools, thus laying a solid foundation for building a Chinese style modernization of children's publishing. However, it is undeniable that once embedded into children's publishing practices, digital intelligence technologies partially fail to meet practical needs, and the problems include repetitive digital construction, low utilization rate of various platforms, and poor content quality. Moverover, children's digital books lack localization and rely heavily on Western cultural resources, further exacerbating issues of homogeneity and superficiality of content production. Children's digital books also lack integration, struggling to establish smooth connection between print media and other forms of media, and lack design to mobilize children's multiple sensory systems. Additionally, for children's digital books, there are inconsistencies in classification standards and imbalances in classification resources, as well as concerns regarding the potential infringement of children's privacy, etc. The root cause of the aforementioned challenges is that digital technology does not work in a vacuum, but is deeply embedded in a specific social context, and influenced and constrained by endogenous factors such as the goals, structure and system of publishing organizations. From the theoretical perspective of "technology-organization" dual interaction, this paper argues that the excessive embedding of digital technology leads to the deviation from publishing goals, the traditional organization structures hinder the effective leverage of technological advantages, the tension between technological reducibility and the complexity of reading situations, and the tension between rapid technological evolution and institutional inertia are the deep reasons for the generation of digital dilemmas. The challenges encountered by children's publishing cannot be reduced to simple technical problems, but should be understood in terms of how technology, organizations and organizational actors can well interact. To address these challenges, it is necessary to effectively coordinat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digital technology and children's publishing organizations, and gradually optimize them from the aspects of organizational goals, structures, subjects and systems. Specifically, publishing organizations should first realign the value goals of children's digital publishing, guiding technology to a more human-centered dimension. On this basis, clarify the types of action subjects, clarify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ubjects, and build a "publishing community". Moreover, absorb comprehensive talents with diverse backgrounds and compound skills, such as professionals with knowledge in multiple fields such as editing and technology. Additionally, we will strengthen top-level system construction, improve management systems and operational processes that are compatible with industry rules, ensure the regular and standardized development of children's digital publishing business, and promote the healthy and orderly development of the entire industry.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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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乾, 张森.
QIU Qian, ZHANG Sen.
伴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急遽演进,以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以及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数智技术迅猛发展,并开始广泛应用于出版行业。为适应数智变革,中宣部印发的《关于推动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技术的支撑作用,尤其“紧盯技术发展前沿,用好信息技术革命成果,强化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应用,创新驱动出版深度融合发展”。[1]在顶层设计引领下,儿童出版作为整个出版行业的主体之一积极投身数字出版体系和数字出版服务能力建设,不断强化出版主体的数智思维,拓展更为高效的技术工具,为打造儿童出版的中国式现代化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然而,数智技术赋能儿童出版并非仅靠国家政策引导和资源外输就能“落地”,在出版融合过程中,技术异化引发的出版困境与数字化转型几乎同步发生。优质内容缺失、硬件设备使用不足等问题屡见不鲜。[2]实践表明,儿童出版距离真正的数字赋能还有相当长一段路需要走。值得庆幸的是,当前是出版业数字化转型的过渡期,也是发现并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期。基于此,本文将研究问题聚焦于:儿童出版数字化转型何以向纵深持续推进?目前存在哪些困境?这些现实困境的生发逻辑是什么?又有何矫治之道?
数智技术赋能儿童出版作为一个全新的学术命题,已在多个层面获得学界的广泛关注。既有研究大致分为两类。一是技术赋能视角。持该视角的学者认为,数智技术的互动性、趣味性、游戏化、影像化等技术优势契合儿童的认知习惯和阅读能力 [3],能够依托实物媒介延伸儿童阅读者的感官体验 [4],增强主体的沉浸感和自主性,满足个性化阅读需求,提升阅读乐趣。[5]二是社会建构视角。立足该视角的学者虽承认数智技术的潜在能力,但同时注意到数智技术的出版效能需在一定的组织架构及其制度安排中才能实现。[6]在他们看来,出版机构应当主动顺应数字化潮流,构建基于儿童本位的“出版机构—结盟协同型”价值共创机制。[7]综上所述,目前研究为儿童出版的数字化转型提供了理论支撑,但仍存在不足:“技术赋能”视角过于强调数智技术的决定作用,将儿童出版视为新技术的“俘虏”,然而实践并非完全遵循“技术嵌入—数字赋能”的线性逻辑,技术能否实现“赋能”还有赖于组织保障与制度约束。“社会建构”视角主张从制度设计与组织调试等方面对技术缺憾予以补足,但却过分强调出版机构及其制度安排,缺乏对其他行动主体的吸纳与整合而走向另一个极端。研究视角不足带来的直接问题是难以全面且深入理解数智技术与儿童出版的耦合关系,招致现有研究多对技术“负能”现象语焉不详,主要表现为:一是现有“负能”研究多停留在表象特征的描述性分析;二是未能厘清数智技术嵌入出版过程的实践逻辑和运演机理,无法透过表象解释技术作用于儿童出版过程中出现的功能限度及其症结,相关研究亟须寻求新的理论支撑。
技术与组织互构理论基于对技术决定论与社会建构论的反思提出,成为当前较为主流的研究趋势。该理论认为,技术潜在能力的实现绝非技术对组织单向的决定和建构,也并非组织对技术单向的推崇与执行,而是在两者双向互动、彼此调试中达成。[8]质言之,技术与组织都具有刚性与弹性的双重特征,技术效能的发挥有赖于技术弹性与组织弹性,而技术异化产生的症结在于技术刚性与组织刚性。[8]在斯科特和戴维斯看来,组织运行过程可以拆分为组织目标、组织结构、组织环境三个维度 [9],其中组织环境又可按照宏观与微观划分为组织制度与具体情境两方面。具体到儿童出版实践中则是指,数智技术与儿童出版组织的适配过程既包括技术与组织目标、组织结构的嵌入与调试,也需要组织制度、阅读情境对技术嵌入的吸纳与整合,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技术出版潜力的最大限度发挥。基于此,本文尝试在“技术—组织”互构论基础上,构建一个数智技术与儿童出版组织双向互动的拓展性分析框架(见图 1),结合相关案例对数智时代下儿童融合出版困境的现实表征展开类型化分析,深入剖析困境生成的基本逻辑,并对其破解之道进行尝试性探讨。
图 1
1 儿童出版现状:向“智”而生
迈向数智时代,现代信息科技不断迭代愈渐成为出版业态变革的重要引擎。其中,儿童出版在经历印刷出版、电子出版、互联网出版、数据出版、数字出版后逐渐走向以数智技术为支撑的“数智”出版,即向“智”而生。儿童“数智”出版包含“数智”与“儿童出版”双重意蕴:从“数智”层面来看,数智技术不仅囊括了虚拟现实、增强现实、超高清视频等媒介技术,同时还涵盖了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技术思维和技术应用。数智技术强调的是工具理性和形式理性,彰显出标准化、程序化、准确性等面向。从“儿童出版”层面来看,儿童出版的核心目标是生产和传播优质内容,提升儿童阅读体验,引导儿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儿童出版强调的是实质理性与价值理性,彰显出人性化、多元化、创造性等面向。可以发现,儿童“数智”出版本身孕育着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双重面向,二者既存在相互融合的一面,也存在相互抵牾的一面。
1.1 数智技术的出版“可供性”
数智技术与儿童出版相互融合的一面是指,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数智技术具有赋能出版实践的技术可供性。可供性(affordance)是指,技术的潜在功能如何为具有特定感知和技能的主体行动提供可能性。有学者将媒介技术可供性划分为信息生产可供性、社交可供性和移动可供性,其中信息生产可供性分为可编辑、可审阅、可复制、可伸缩、可关联五个可供力。[10]对应到儿童出版实践中,数智技术的“出版”可供性体现在选题策划、内容生产、编辑校对、传播发行、内容呈现等环节。在选题策划环节,数智技术凭借可关联、可伸缩属性,通过深度学习和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对儿童阅读习惯、用户个人信息等海量数据进行挖掘与分析,辅助出版机构制定恰切选题;在内容生产环节,大数据、智能算法等数智技术扭转了传统内容生产格局,降低了知识生产的门槛,生产主体呈现多元化、大众化趋势,一定程度上促成了“无名者”的出场,如“凯叔讲故事”“婷婷诗教”等数字平台的火爆;在编辑校对环节,出版机构可采用智能编辑系统如黑马校对、智E审文通、方正星空大模型等,对儿童产品进行全流程管理,不仅减轻了编辑群体排除语法和拼写错误的工作量,而且还为编辑、排版、校对等环节提供协同办公环境;在传播发行环节,数智技术凭借可复制属性能够近乎无限次复制产品内容,并加以反复使用,不仅提高产品传播发行的效率和范围,而且极大地降低用户信息获取成本。与此同时,人工智能的引入还可以为出版机构提供精准的营销方案,实施定向宣传与精确投放,以江苏凤凰少年儿童出版社为例,其致力于打造全媒体传播平台矩阵,不仅包括传统媒体如报纸、杂志、广播、电视,还包括网站、微信、微博、小程序(小凤凰FM)、小红书、抖音(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等新型媒体;在内容呈现环节,作为“元媒介”的数智技术具有驱动媒介融合、数据集成的技术潜能,不仅能够将视听等多元媒介整合进儿童读物中,转化传统纸质出版物为有声书、AR/VR等多媒体形式,而且能够聚合规模庞大的数据资源,支持多媒体内容融合出版,将已有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资源有机结合,呈现在统一的数字平台中,丰富儿童读物的内容呈现形式,最大程度增强儿童读者的沉浸感,实现人与作品情境的循环互动。综上,数智技术的“可供性”在不同出版环节中呈现形态各异,主要包括智能选题系统、智能编辑系统等数字基础设施,用户个人信息、儿童阅读偏好等数据资源,负责传播营销的数字阅读平台、社交平台等,以及整合多种媒介形式、内容资源的数字产品(见图 2)。
图 2
由此可见,数智技术的出版“可供性”内蕴着赋能儿童出版的潜力,然而我们仍需追问:数智技术与儿童出版是否天然适配?儿童出版数字化转型是不是仅由技术单兵突进就可以达成?答案显然不是。正如波斯曼所言,技术在给人类带来福音的同时,也塑造了一个“难以把握的世界”。[11]技术与出版实践同样存在相互抵牾的一面。质言之,技术在出版实践中的应用有其阈值,并非始终发挥正向功能。实践中的技术受到出版组织、社会文化情境的影响与限制,存在滑向“数字负能”风险的可能。
1.2 数智时代下儿童出版困境的现实表征
当前,数智技术作为一种新型的出版工具已经广泛应用于儿童出版场域并发挥了显著成效。但部分案例表明,数智技术的应用并不总能带来出版效能的提升,低效“赋能”甚至技术“负能”的现象仍频发生,且集中反映到儿童出版流程的各个环节。
重复性数字建设与“数字锦标赛”。随着数智技术嵌入程度的不断加深,儿童出版实践过程中逐渐暴露出数字建设重复性明显、“数字锦标赛”等一系列问题。一方面,数字阅读平台、传播营销渠道“遍地开花”,但各平台使用率不高,平台空转现象严重。以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为例,其虽致力于打造立体全媒体宣传矩阵,但个别平台内容更新频率低,内容质量不佳。此外,它在小红书和微博平台缺少粉丝基础,且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的浏览量、阅读量也并不可观。数字工具泛滥和数字平台空转不仅浪费大量数字资源,引致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而且可能出现因为过分依赖某一平台,导致营销渠道逐渐失衡的局面。另一方面,媒介呈现形式丰富多元,但却出现技术与内容割裂,为技术而技术的现象。以洪恩双语绘本App为例,其AR绘本《西游记》中呈现场景单一,与小读者的交互程度较低,读者在很大程度上需要遵循平台的既定设计,难以发挥自身能动性。相较于内容创新,媒介技术的复合嵌入能够在短时间内为出版机构带来可观的利润收益。但长远来看,这种将技术作为营销噱头的做法不仅稀释品牌竞争力,而且可能造成技术投入越多,但精品图书越来越少的“内卷化”境地。
儿童数字化读物本土性匮乏与思考性稀缺。一方面,传统儿童出版本就面临着原创性不足、内容同质化、本土性匮乏等问题,随着数智技术嵌入程度的不断加深,儿童读物本土性匮乏的问题理应得到改善。然而实然层面,引进童书在数字出版中依然占据主导地位,儿童出版严重依赖西方文化资源。以KaDa阅读App为例,在学龄前儿童阅读高分榜前十位中,国产原创作品仅占2席,其余作品均为来自美国、日本、丹麦等国家的引进读物。部分国内创作者为了提高市场份额、降低市场风险,盲目模仿国内外畅销儿童作品,进一步加剧内容生产同质化、浅表化问题。另一方面,在题材类型方面,出版组织与数字阅读平台选题较为单一且缺乏深度性与思考性。具体来说,出版组织基于提高市场份额考虑,偏向提供教育性强且与学校课程高度相关的阅读资源,而数字平台基于提高用户黏性考虑,偏爱提供趣味性强、易于理解的文史资源。两者都在一定程度上窄化了题材类型,导致数字化读物中有关科学素养、法治意识、数理素养等方面的内容缺失。以洪恩双语绘本App为例,其绘本题材主要划分为全球童话、趣味百科、成长故事、启蒙认知、经典名著、国学神话六大类,却未见科技、数理、法律等内容资源。
表 1 KaDa阅读App不同年龄阶段阅读榜单
| 学龄前高分榜榜单 | 《阿罗有支彩色笔》(美国)、《乐高:了不起的工作》(丹麦)、《魔法拼音国》(中国)、《嘻哈农场》(美国)、《了不起的面包怪》(日本)、《彭懿幽默幻想图画书》(中国)、《晚安,工地上的车》(美国)、《傻傻的比利》(英国)、《绘本大师宫西达也神奇想象力图画书》(日本)、《一只特立独行的鸡》(美国) |
| 小学三年级高分榜榜单 | 《一年级大个子二年级小个子系列》(日本)、《父与子全集》(德国)、《小王子》(法国)、《长袜子皮皮》(瑞典)、《小牛顿科学馆续集》(中国台湾)、《中国古代寓言故事》(中国)、《没头脑和不高兴》(中国)、《米小圈水浒传》(中国)、《奇怪妈妈,云朵面包系列》(韩国)、《小学必读:小猪唏哩呼噜》(中国) |
儿童数字化读物缺乏整体性、交互性设计。首先,纸质媒介与其他媒介形式难以实现平稳衔接。少年儿童尚属“数字弱势群体”,数字技能缺失导致儿童无法自主从纸质媒介过渡到电子产品,往往需要借助成人帮助才能进行。加之部分数字化读物的用户界面不够友好,缺乏儿童特色的应用功能(如伴读功能),无疑提高了转换操作以及平台使用的难度。在这个层面上,数智技术成为阻碍儿童阅读进程的技术壁垒,割裂儿童阅读体验的完整性,造成阅读学习的“断链”与“梗阻”。其次,儿童数字化读物缺乏调动儿童多重感官系统的设计。阅读行为是具身的,对于儿童而言尤为如此。因而在阅读过程中需强调儿童在阅读情境中的体验与感知,引发儿童思考的同时,激发儿童的共情能力。但多数儿童数字阅读平台仅局限于画面、文字与声音的结合,未能挖掘出其他更为丰富多样的交互机制。例如,KaDa阅读和凯叔讲故事中的大多数绘本每页只有几句简单的旁白和单一的翻页动画,表现形式十分单调。
儿童数字化读物分级标准不一与分级资源失衡。当前,我国儿童数字化读物的分级标准主要存在两种:一是以喜马拉雅儿童、凯叔讲故事、口袋故事、宝贝听听为代表的数字平台按照年龄进行划分;二是以KaDa阅读为代表的数字平台按照年级进行划分。这两种分级阅读的方式均未能考虑到即使是同一年龄阶段的儿童,阅读能力也可能参差不齐,阅读情境也会各有所异。同时,由于缺乏权威、科学的儿童阅读划分标准,各出版组织和数字平台往往出于技术便利或市场需求“各自为战”,导致分级标准不仅混乱无序,而且逐渐异化为一种流于形式的简单分类。以KaDa阅读平台为例,不同年级推荐的阅读书单并无明显变化,尤其随着年级增高,书单变化愈少。不仅如此,各数字阅读平台存在一个明显现象:适合大龄儿童、高年级儿童阅读的内容资源较为丰富,而适合低幼儿、低年级儿童阅读的内容相对匮乏且更新换代速度较慢。分级资源失衡有可能诱发内容生产的恶性循环,无法调动内容创作者的创作积极性,进一步导致低幼儿读物稀缺,影响儿童出版业良性生态的建构。
儿童数字化读物存在侵犯儿童隐私的风险。数智技术革新在为出版行业带来新机遇的同时,也对读者个人信息安全造成极大危害。其中,儿童读者由于数字素养不足、心智尚未成熟、好奇心强等特点更易遭遇侵权威胁。当前,儿童数字化读物中侵犯隐私权的主要表现有以下方面。一是未经儿童或监护人同意过度收集儿童个人数据。某些出版机构或数字平台除了收集儿童性别、年龄、年级等个人信息外,还要求儿童提供就读学校、家庭地址等。甚至有些数字平台在应用中设置照片或视频分享功能,引导儿童主动分享个人照片和视频。而其中涉及的个人信息已远远超过出版机构和数字平台服务所需范围。二是出版机构或数字平台将收集到的儿童信息形成数字人格画像,在对儿童进行更为精准、个性的广告投放的同时,与第三方共享儿童信息以攫取高额利润。在数智技术加持下,儿童隐私信息不仅得以数据化、商业化,而且具有可搜索性以及留痕性,这进一步提高了儿童隐私暴露的可能性。一旦儿童及其监护人意识到个体权益受侵,就会对技术应用表现出疑虑与排斥,进而影响技术赋能的认可度和接纳度。
2 数智时代下儿童出版困境的生发逻辑
数智技术在为儿童出版创造无限可能的同时,其嵌入出版场域时隐藏的负功能也将儿童出版导向一个不确定的未来。之所以会产生非预期结果,是因为数智技术并非在真空中发挥作用,而是深植于特定的社会情境,深受出版组织目标、结构及其制度等内生性因素的影响与制约。因此,数智技术与出版组织的双向互动成为技术实现赋能的关键因素。
2.1 数智技术过度嵌入导致出版目标偏离
在海德格尔看来,技术绝不仅是工具,更是本体论层面上人认识世界的解蔽(提高可见性)方式。对于儿童出版实践而言,数智技术也绝不仅是提高出版效率的使用工具,更是影响出版物可见性(visibility)分配的重要方式。具体来说,数智技术主要通过“点”和“面”两个维度提高儿童出版物的可见性,前者是指丰富儿童读物内容的呈现形式,融合视觉、听觉、触觉、嗅觉等多种媒介形式,以技术优势吸引消费者注意力,其表现形态主要为各融合出版物、数字阅读平台;后者是指各网络营销渠道,如出版机构在电商平台、短视频平台、直播平台建立起全面、立体的媒体宣传矩阵。在儿童出版组织与各数字平台融合发展的初期,互联网企业主导平台的算法与规则,儿童出版组织只有遵守平台规则的义务而无调整平台规则的权利,因而导致儿童读物“可见性”的关键不在于作品具体内容,而是炫目的媒介呈现形式以及抓人眼球的宣传形式。儿童出版组织不再以创新性、本土性、启蒙性打动儿童读者及其父母,而是选择主动迎合数字平台的技术逻辑,适应其有别于传统的注意力资源分配机制。
在技术逻辑主导下,各儿童出版组织为了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不可避免地将数字化建设作为提高竞争优势的抓手和突破点。一方面,出版组织将炫目的媒介形式作为儿童读物的卖点,不断为儿童读物注入复杂多样的媒介技术,如AR/VR、音频、视频等。相对儿童读物的具体内容而言,读物内容的呈现形式更加具象、直观,多元的媒介呈现的确更容易吸引消费者购买。丰富内容呈现形式固然不错,但是部分儿童出版组织仅仅是“为了数字化而数字化”,在媒介整合过程中忽视了儿童读者阅读体验的真正需求,其行为本质上是对标数字化率而不是服务效率。这种以竞争为目的的媒介整合并非出于对内容阐释的需要,而是将媒介视作目的本身,试图通过技术优势掩盖内容不足的缺陷。“本末倒置”的做法不仅浪费出版资源,稀释品牌竞争力,而且造成数智技术投入越多,精品图书越来越少的“内卷化”境地。另一方面,出版组织为提高品牌知名度和拓宽儿童读物销售的辐射范围,急于招揽数字人才,组建运营团队,搭建电商平台,却导致数字工具渐趋泛滥化,陷入“数字锦标赛”的怪圈中。在“数字锦标赛”思维惯性影响下,各出版组织只是一味地进行数字化建设,却没有与儿童及其父母的实际需求相结合,引致大量数字平台空转,成为与实际脱轨的“面子工程”。这不仅耗费大量财力、物力和人力,而且影响儿童读者及其父母对出版组织的信任度。
久而久之,在技术逻辑与市场逻辑的双重支配下,儿童出版组织本应反复强调的内容本土性、原创性等出版目标都因数智技术的嵌入而被置换为“技术创新”,大量致力于提高市场份额和抢占消费者注意力的技术性方案成为儿童出版组织创新的增量。但数智技术所蕴含的工具理性与形式理性特征,意味着其代表的创新只是一种短时间、浅表化效能的达成。换言之,在数智技术介入下,儿童出版原本面临的内容创新问题虽能暂时得以从形式层面予以掩盖,但随着技术嵌入程度不断加深,内容创新不足、本土性缺失、深度性匮乏等原有问题会再次显露,甚至导致过往累积矛盾集中爆发,酝酿更深层的风险与危害。
2.2 传统组织结构阻碍技术“去中心化”优势发挥
儿童读物数字化设计不足是出版机构未能从整体上对接儿童读者及其父母使用需求的典型表征。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儿童读者及其家长的阅读需求与出版组织的目标价值存在偏差,且两者间的偏差因互动机制的缺失而难以调和。具体来说,儿童出版的数字化转型承载着多元主体不同的价值期待,而数字出版效能得以实现则是不同价值观念在最大程度上达成一致。一方面,儿童出版组织热衷于通过数智技术优化出版流程,降低市场风险,提高出版效率和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儿童读者及其父母渴望通过数智技术获得更为优质的作品内容,提升阅读体验感与参与感。但多元价值负荷与出版机构注意力限度之间的矛盾注定出版目标无法兼容不同主体的价值期待。主体价值期待间的不可兼容和不可通约因为缺少有效的互动机制而变得难以调和,儿童出版的数字化转型也因互动机制的缺位而遭遇掣肘。换言之,数智技术在儿童出版实践中更多的是作为一种自上而下的生产工具和管理手段,其“去中心化”与“连通性”的技术优势尚未转换为切实的社会性赋权,并未建立起上下联动的沟通机制。互动机制的缺失主要表现为读者需求反馈渠道不畅和读者需求反馈失真两方面。
近年来,各儿童出版组织积极投入数字化建设,通过社交平台与电商平台与读者群建立链接,一定程度上丰富了读者需求的表达渠道和参与方式。但是技术的嵌入并不意味着读者意见的有效抵达与出版组织的回应提升。一方面,这些网络化表达渠道其实只是徒具“技术的外壳”,其本质仍沿袭一种单向灌输的管理思维和唯上思维。一个典型的体现是各出版机构在制定决策时多奉行决策专业化原则,倾向于吸纳专业知识和专家学者的意见,而将儿童读者意见视为一种非专业化反馈。另一方面,即使部分出版组织意识到用户需求的重要性,也因传统出版组织架构拒绝发生适配性变革,固守僵化的规章制度与严苛的等级结构,导致读者反馈需经层层传递才有可能达到决策层。这不仅降低了读者需求反馈的时效性和出版组织回应的及时性,而且囿于层层过滤、转译,导致重要信息被遗漏和忽视,进一步加剧了读者需求反馈的失真,使得出版机构难以全面掌握读者意见的原貌。
读者需求反馈失真同样也与传统组织架构间横向协同困难存在紧密联系。数智技术的事本主义特征,使得技术被应用于解决特定的具体事项,致力于某一特定目标的达成。对应到儿童出版实践中,技术的事本主义引导出版机构以独立项目(即特定目标)为单位进行出版运作。这要求决策、编校、策划、设计、营销等职能部门充分沟通协作,有效对接各部门需求,尤其是了解读者需求,共同专注于同一目标的达成以形成数字出版合力。然而传统出版组织架构并非“铁板一块”,而是由多重目标和不同利益的各部门机构组成的“复合体”,各部门间分工明确,专业化程度较高,且同时负责多条产品线和多个项目运作。这种碎片化的组织架构意味着出版组织的权力和资源较为分散,各部门只会专注于自身职能的实现,而不会对整体性目标(即读者需求)负责,引致部门间需求难以有效对接,数据资源无法流通与共享。部门间各自为政、缺乏对话,进一步催生作品内容、数字化设计与读者需求“两张皮”现象,不能有效传达出社会和人向度的价值,并且加剧了出版机构和读者群之间的“鸿沟”,使得儿童读物长期作为成人对儿童凝视之产物。
2.3 技术化约性与阅读情境复杂性之间的内在张力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市场化、信息化在增加社会多样性的同时,也强化了读者群多元异质的社会需求,使得儿童阅读情境愈发复杂,为儿童出版数字化转型带来了严峻挑战。首先,单一的文字叙事早已不能满足儿童阅读需求,数字阅读应当在保障内容质量的基础上充分调动读者各类感官系统、运动系统,增加儿童阅读的沉浸感和参与感,提高家长与幼儿的互动质量;其次,儿童群体尚属“数字弱势群体”,他们的数字能力和数字素养都处于弱势地位,缺乏对技术全面且客观的认知。因此,儿童读物的数字化设计既要满足他们对阅读沉浸感、体验感的需要,又要防止他们过度沉迷于“炫目”的技术形式,而忽略读物的具体内容;再次,以往单纯强调全面性与趣味性的儿童读物无法满足儿童渴望通过阅读进行思考的要求。因此,儿童读物应注重提升内容深度性,引导儿童主动思考,进行信息输出。最后,根据皮亚杰认知发展理论,儿童个体生长发育存在差异性,因而亟须制定出相应的分级阅读标准以满足不同阅读能力儿童的需要。
然而数智技术作用于儿童出版的核心逻辑是将复杂多样的阅读情境和阅读问题简化为可供技术平台和数字系统识别、理解、分析的事物,以一种标准化、程序化的方式来回应读者群的阅读需求。具体到儿童出版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一是数智技术通过技术化约能力,将多元异质的阅读需求简化为纯粹的技术问题,视技术工具为所有问题解决的关键。例如,出版组织只注重满足读者的技术需求,而忽略其他价值维度,如内容资源的准确性、深度性与思考性等。二是数智技术的化约性抹平儿童生长发育的差异性,将不同阅读能力的儿童裁剪为可被技术识别的二进制数据,制定出以年龄或年级为标准的分级阅读方式。事实上,即使是同一年龄或年级的儿童也可能具有不同的阅读需求。数智技术主导下的分级标准无法真实反映出儿童的阅读水平,也难以回应不同阶段儿童的阅读需求。数智技术的化约性使得儿童阅读情境关系脱域化,消解了儿童阅读需求与阅读情境的复杂性。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儿童阅读需求与阅读情境将会日益多元、复杂,而这也注定了数智技术的化约逻辑是存在边界与限度的。
2.4 技术快速更迭与制度调整惰性之间的内在张力
保证儿童隐私安全是儿童出版数字化转型得以顺利推进的重要前提。但当前,儿童出版组织通过各种数智设备将儿童读者置于“超级全景监狱”的监控之中,导致儿童个人隐私泄露风险增大。而晦涩冗长的隐私政策使得儿童读者及其监护人难以详细了解个人数据的让渡情况,用户正逐渐失去对个人隐私数据的控制权。数智技术对儿童隐私数据的入侵,归根结底是缺乏制度约束的技术肆意“狂飙”后的产物。技术之所以缺乏相关制度约束,是因为制度的创新与变迁具有相对独立性,相较于数智技术的快速更新迭代,制度的调整与发展通常显得缓慢与滞后。同时,制度本身具有趋向稳定与持续的特点,因此其成效的显现也通常需要经历较长时间的沉淀。制度变革的惰性与数智技术的快速更迭之间存在难以弥合的张力,出现儿童出版中的制度“悬浮”,表现在制度缺位与制度运行两方面。
制度缺位是指针对儿童出版过程中儿童数据收集、使用与共享的相关政策、制度依然缺失。目前,有关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2019年10月1日施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2024年1月1日施行)。这些法律法规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儿童的个人隐私安全,但仍然存在过于宽泛的问题。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当数据使用与儿童个人隐私发生冲突时,相关制度对儿童的隐私保障还较为模糊。质言之,目前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难以兼顾数据使用与数据安全之间的平衡。制度运行是指打击隐私侵权行为的成本高、难度大。当前,数智技术与儿童出版已呈深度融合之势,技术无处不在意味着隐私泄露的风险也无孔不入。同时,多数儿童及其监护人对于隐私泄露的风险缺乏认知,甚至出现侵权行为已经发生还全然不知的情况。而这些情况的存在进一步提高了制度运行的成本和打击侵权行为的难度。
3 儿童出版困境的矫治方案
在数智时代下,儿童出版实践所遭遇的现实困境实则是任何领域由传统向现代过渡都会遭遇的“现代性阵痛”,对此,哈贝马斯指出,“只用技术对付不了技术的这种挑战”,[12]因而必须寻找技术之外优化数字出版的力量。就儿童出版而言,其所遭遇的种种问题并不能通约为简单的技术问题,而是技术、组织以及组织中的行动者如何能够实现良性互动的问题,即要通过内蕴在出版实践中的组织目标调整、组织机构变革、组织主体培育以及组织制度完善等,才能弥合技术逻辑与出版逻辑之间的内在张力和罅隙。
3.1 价值维度:勘正儿童数字出版的价值目标
出版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文化强国的基本路径。其中儿童出版作为整个出版行业的基础板块,其现代化的实现更具战略意义。在推动儿童出版现代化的过程中,应当协调好技术工具理性与出版价值理性之间的关系,不仅要发挥数智技术的引擎作用,更要引导技术走向更人本、更人文的向度。首先,儿童出版现代化是“儿童本位”的现代化。儿童自有其区别于成人的心理认知特点,因而针对儿童的读物应当摒弃成人凝视,避免学科类、说教类内容的泛滥,注重内容呈现的情感性、动态性和丰富性。这要求内容创作者主动掌握儿童心理学相关知识,积极拥抱“儿童性”,为儿童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发挥提供空间。此外,出版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实证调研,与专业学者、儿童学校形成共同体,走入儿童学习和日常生活,挖掘儿童的精神文化需求。其次,儿童出版现代化是技术驱动的现代化。数智技术在出版实践中的广泛应用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这意味着出版机构和儿童读者应当树立正确的技术观念,超越“技术至上主义”和“技术保守主义”两种错误倾向,引导技术正向功能的发挥,弥补技术内在缺陷和功能短板。对于出版机构而言,既要保有技术对出版流程标准化、程序化、高效化的价值关注,完善数字阅读基础设施,增强整体性、交互性设计,又要警惕“技术崇拜”招致的“内卷化”“形式主义”“实践僵化”等问题。而儿童读者则应当在家长的正确引导下,合理使用数字产品,保持阅读的“本真性”,防止出现以阅读名义而过度沉迷电子产品的现象。最后,儿童出版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的现代化。数智技术虽是助推儿童出版现代化的重要驱动力,但却并非唯一资源。中华民族经由千百年积累起来的人文资源理应成为儿童出版现代化的精神力量。对此,出版机构应当避免“自我殖民”的错误倾向,秉持本土化立场,激活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活力基因,在儿童作品中充分彰显中华文化特色,培养儿童读者的文化自觉性。
3.2 主体维度:优化组织架构和吸纳综合型人才
客观来看,数智技术的迅猛发展为儿童出版转型升级提供了新契机,然而作为外源性力量的技术在嵌入出版实践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遭遇内生性力量或掣肘或促进的影响。因而数字赋能并非像物理或化学反应那样自动产生效用,而是需要组织中的行动主体调试自身结构和思维能力,为技术发展构建良好的组织环境。针对组织结构,应当厘清行动主体类型,明确主体间关系,打破传统组织架构中的横纵壁垒,构建“出版共同体”。具体来说,当前儿童出版组织囊括的主体主要有各儿童出版机构、营销主体、儿童读者及其家长。在这一关系网络中,儿童读者应当占据主导地位,出版机构、营销主体应当以儿童读者为导向进行生产和传播实践。但囿于传统权力结构的非对称性,数智技术未能生成社会性赋权,成为影响数字出版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此,出版机构应当建立对话参与机制,将儿童、家庭、学校、政府吸纳进来,为不同利益群体提供开放、公开的沟通协商平台。值得一提的是,用户参与机制的建立或将是一种化解内容同质化问题的有效方案。同时,出版机构应当主动突破传统组织结构,积极与行业外部的专家学者、各大高校、互联网企业等建立跨领域的合作关系,拓展数据来源渠道,促进出版结构的扁平化,以加强技术应用的适配性。
组织个体则应加强综合型人才吸纳,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人才引入机制,以及人才管理机制。数智技术并非万能,因而在儿童出版走向深度融合的过程中,应当适度“留白”,为人的智慧与参与留出空间,打造有温度、有情感的儿童读物。为此,出版组织应当培养和吸纳综合型尤其是数字型、技术型人才。当前,各儿童出版机构仍局限于传统编辑加工业务和基本学科知识,而兼顾人工智能技术、儿童心理学以及出版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较为匮乏,无法满足数智时代的发展需要。在人才培养机制上,应当加强机构内部工作人员的数智素养,提升数智思维,与专业院校建立点对点合作,定期展开数字技能培训。在人才引入机制上,突破以往专业限制,实施专门针对数字型人才的引入计划,积极拓展出版机构人才来源通道。在人才管理机制上,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机制和人才评价体系,鼓励跨领域间人才交流学习,培养一批具有“儿童本位”“数智思维”“创新思维”的专业人才。
3.3 制度维度:加强顶层制度和行业规则适配
制度建设具有全局性、根本性和长期性作用,为儿童数字出版持续推进提供了根本保障。对此,国家层面应当完善数据安全、版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内部应当推动数据共享机制和技术应用细则的制定。具体来说,在国家高位推动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应当吸纳《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的部分内容,或参考借鉴欧盟《人工智能法案》、地方性法规如《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或制定专门法律法规及其相关配套实施条例,对儿童出版过程中技术应用场景、使用范围等做出明确规定,加强对公众尤其是儿童个人信息的保护。此外,针对儿童出版中出现的“数据孤岛”现象,国家也可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数据共享共通,为出版机构丰富数据来源提供法律保障。在行业内部,出版机构可联合网络平台、专业高校制定出版业数智技术应用指南,明确技术出版商和相关服务商的数据使用限度,以及各自的权利和责任,同时在数据流通和共享方面达成共识,加强彼此间的合作与交流。
4 结语
作为新一代“通用目的技术”,数智技术展现出广泛的“可供性”,能够与众多社会领域相勾连。就出版领域而言,当前轰轰烈烈的数智革命正引导儿童出版走向“数智”出版,为儿童出版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带来新契机。然而不能否认的是,技术失灵与数字化转型伴随产生,儿童出版面临技术异化带来的诸多难题。对此,应当明确技术赋能儿童出版并非一蹴而就,而是要采取技术嵌入与组织调试“两条腿走路”的积极策略,循序渐进地从组织目标、组织结构、组织主体以及组织制度等方面进行优化,形成与儿童阅读情境、出版情境相匹配的具体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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