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与出版, 2025, 44(10): 82-93 doi:

编辑实务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应用出版伦理政策现状分析与完善建议——以我国160种医学期刊为例

易耀森

福建中医药大学《康复学报》编辑部,350122,福州

Analysis and Recommendations for Ethical Policies o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Generated Content in Chinese Medical Journals

YI Yaosen

Editorial Office of Rehabilitation Medicine, Fujian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350122, Fuzhou, China

基金资助: 2024年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期刊编辑研究会研究课题“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医学论文出版与传播中的应用与伦理风险研究”.  YJH202412
福建中医药大学校管课题“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下的医学科研诚信廉政风险及治理策略研究”.  X2023033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large models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generated content (AIGC) have been extensively utilized in topic selection, editorial processes, and academic dissemination, facilitating the development of an intelligent publishing model for scientific journals and significantly improving the efficiency of academic journal editing, publishing, and multimedia communication. However, the application of AIGC remains characterized with ambiguities, with frequent occurrences of academic misconduct and ethical risks stemming from inappropriate application. This paper investigates the AIGC-related publishing ethics policies of 160 Chinese medical journals included in the World Journal Clout Index (WJCI)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Periodicals (2023 edition). It analyzes the AIGC application policies pertaining to authors, editors/peer reviewers, and journals/publishers in Chinese medical journals, and proposes a framework and ethical policy recommendations for AIGC application in medical scientific research, manuscript writing, academic publishing, and dissemination. By integrating AIGC application policies and guidelines from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publishers and institutions, we propose an ethical framework and policy recommendations for AIGC application across these domains. The findings reveal that a total of 61 medical journals (38.13%) have explicitly addressed AIGC application policies in their publication ethics documents, mainly focusing on (67.21%) the process of paper writing and review; a total of 99 journals (61.87%) lack any AIGC application policies, highlighting a significant gap in the prevalence and enforcement of AIGC ethics standards and management measures in Chinese medical journals. While Chinese medical journals with declared AIGC application policies have reached a basic consensus on the boundaries of AIGC application for authors, variations persist in the AIGC application policies concerning editors/peer reviewers/journal publishers, necessitating further refinement. Consequently, this paper synthesizes and delineates the application scenarios and application frameworks of AIGC technology across the stages of medical scientific research, manuscript writing, academic publishing, and dissemination, aligned with the realities of Chinese medical journals. In response to the issue of non-uniformity in disclosure and declaration policies for AIGC applications, Chinese medical journals should clearly define the application scenarios and application boundaries of AIGC for different stakeholders, regularly organize AIGC training and exchange discussions, and refine policies concerning AIGC application and disclosure. Establishing a review system for AIGC application standards, dynamic oversight, and a tiered punishment mechanism for improper application will foster the standardized AIGC implementation. Future efforts should explore more nuanced application scenarios and application boundaries of AIGC, tailored to the specific characteristics of various medical disciplines and the demands of regulatory entities, to facilitate the standardized integration of AIGC within the realms of medical research, academic publishing, and dissemination.

Keywords: artificial intelligence-generated content ; medical research ; academic publishing ; scholarly communication ; research ethics ; medical journ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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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耀森.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应用出版伦理政策现状分析与完善建议——以我国160种医学期刊为例. 科技与出版[J], 2025, 44(10): 82-93 doi:

YI Yaosen. Analysis and Recommendations for Ethical Policies o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Generated Content in Chinese Medical Journals. Science-Technology & Publication[J], 2025, 44(10): 82-93 doi:

2022年11月,ChatGPT凭借其出色的自然语言生成能力在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enerated content,AIGC)大模型应用浪潮 [1]。AIGC不仅能创造新的内容,创新内容表达形式,还能设计方案生成各种指令对智能体进行驱动,大幅提升人类科学发现效率 [2-3]。杨亚红等的研究显示,国内外学术出版界已基本达成共识,认为生成式AI工具不能作为署名作者;多数出版单位并不反对在合理的情况下使用AIGC,并认为应对AI的实质性贡献给予认可,但要求在论文的方法、致谢、推荐信或单独作为一部分内容对AIGC的使用情况进行披露。[4-6]

当前AIGC已被广泛应用于科技期刊选题策划 [7]、学术写作 [8]、同行评议 [9]、编辑出版 [10]和学术传播 [11]等环节,构建起科技期刊智慧出版模式 [12],但可能导致内容同质化、学术造假、版权侵权、伦理失范等问题 [13]。郑雯雯等依据研究开展与论文撰写阶段、投稿阶段、论文发表或出版后的学术出版基本流程,提出AIGC在学术出版中的使用框架。[14]自2021年起,《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15]《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16]《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17]等多份官方文件就人工智能管理、研发、供应、使用等活动中的伦理要求和安全风险作出相关规定,并提出了相应的技术应对措施与综合防治方案。《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以下简称《指引》)[18]提出了研究选题与实施、数据管理、成果署名、成果发表等环节中AIGC应用应普遍遵循的科学道德和学术研究规范。上述规范虽对AIGC应用涉及的研究规范、伦理要求、安全风险及其应对措施有了相关指引,但较为笼统,缺乏细化的针对科学研究和学术出版AIGC使用的应用场景,对不熟悉AIGC的科研人员、科研单位和出版单位来说普及难度较大。沈锡宾等主张应建立相应的规范和标准,确保AI在学术期刊出版中的合法合规使用,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应用方案,以提高论文质量和传播力。[19]目前,有关AIGC的具体应用场景及其引发的学术诚信和出版伦理问题治理仍存在较多模糊地带 [20]。医学科学研究及学术出版与人类生命健康密切相关,不规范使用AIGC可能会引发跨层级危害链,危及患者生命安全,甚至损害整个医疗体系的公信力。为此,本研究以我国160种医学期刊为例,分析其出版伦理政策现状,结合《学术出版中的AIGC使用边界指南2.0》(以下简称《指南2.0》)[21]和《指引》[18]有关要求,提出适用且操作性较强的AIGC应用场景和使用框架要点,以期为医学科学研究、学术出版环节AIGC的规范化应用提供参考。

1 研究对象及调查方法

1.1 研究对象

基于《科技期刊世界影响力指数报告(2023)》检索平台,采用等比例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选择160种中国医学期刊的稿约、投稿须知、投稿指南、出版伦理和制度文件(以下统称出版伦理文件)作为研究对象。

1.2 调查方法

1.2.1 调查内容

纳入调查的医学期刊出版伦理文件中AIGC使用政策的相关内容。

1.2.2 期刊基本信息

期刊基本信息主要包括语种、子学科分类、数据库收录情况、第一主办单位。其中语种包括中文和英文;子学科分类包括医学综合、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与公共卫生学、特种医学与法医学、药学、中医学与中药学;第一主办单位包括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其附属医院、医学科学院/研究中心/研究所)、协会/学会、出版社/期刊编辑部和其他。

1.2.3 AIGC使用政策声明要素

明确各医学期刊出版伦理文件是否声明AIGC使用政策的具体内容。根据AIGC使用行为主体分类,将AIGC使用政策声明要素分为与作者相关的要素、与编辑/同行评议专家相关的要素、与期刊/出版单位相关的要素。

(1)与作者相关的要素。包括作者署名(Ⅰ-a)、文献资料收集(Ⅰ-b)、选题思路推荐(Ⅰ-c)、图表制作(Ⅰ-d)、统计分析(Ⅰ-e)、文字撰写(Ⅰ-f)、语言润色及翻译(Ⅰ-g)、引文整理(Ⅰ-h)、数据仓储与共享(Ⅰ-i)、AIGC相关材料提交和存档(Ⅰ-j)。

(2)与编辑/同行评议专家相关的要素。包括期刊选题策划(Ⅱ-a)、辅助编辑汇总评审意见(Ⅱ-b)、同行评审(Ⅱ-c)、与作者沟通(Ⅱ-d)、论文排版与编校(Ⅱ-e)、学术不端检测(Ⅱ-f)、伦理审查(Ⅱ-g)。

(3)与期刊/出版单位相关的要素。包括披露与声明(Ⅲ-a)、优化编校流程(Ⅲ-b)、学术知识传播(Ⅲ-c)、影响力评估(Ⅲ-d)、开放科学支持(Ⅲ-e)、封面设计(Ⅲ-f)等。

1.3 统计学方法

采用Excel 2016和SPSS 26.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数资料以n(%)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调研结果

2.1 纳入研究的期刊声明AIGC使用政策的基本情况

纳入研究的160种医学期刊,在期刊语种上,中文期刊127种(占79.38%),英文期刊33种(占20.62%);在子学科分类上,医学综合15种(占9.37%)、基础医学22种(占13.75%)、临床医学86种(占53.75%)、预防医学与公共卫生学15种(占9.37%)、特种医学与法医学3种(占1.88%)、药学8种(占5.00%)、中医学与中药学11种(占6.88%);在第一主办单位分布上,科研院所主办期刊52种(占32.50%)、协会/学会主办期刊89种(占55.62%)、出版社主办期刊15种(占9.38%)、其他单位主办期刊4种(占2.50%)。

有61种期刊(占38.13%)在出版伦理文件中声明了AIGC使用政策,其中仅涉及论文写作过程的期刊有20种(占32.79%),涉及论文写作和评审的期刊有41种(占67.21%)。另有99种期刊(占61.87%)未声明AIGC使用政策,超过60%的医学期刊在防范AIGC不当使用方面存在责任主体模糊、学术治理滞后于技术发展等问题,该现象表明当前AIGC伦理规范及管理措施的普及程度与执行力度均显不足。

不同语种(χ2=3.160,P=0.075)、子学科分类(χ2=12.088,P=0.060)的期刊AIGC使用政策声明情况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不同第一主办单位期刊AIGC使用政策声明情况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8.958,P=0.030),其中协会/学会、出版社、科研院所主办期刊发布AIGC使用政策分别有45种(占50.56%)、4种(占26.67%)、12种(占23.07%)。

2.2 我国医学期刊AIGC使用政策现状

在61种声明AIGC使用政策的医学期刊中,声明遵循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Committee on Publication Ethics,COPE)、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Medical Journal Editors,ICMJE)、爱思唯尔(Elsevier)等国际出版商/机构有关AIGC使用政策的期刊分别有14种(占22.95%)、11种(占18.03%)、6种(占9.84%);25种期刊(占40.98%)声明遵循《中华医学会杂志社关于在论文写作和评审过程中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有关规定》;4种期刊(占6.56%)遵循中信所等制定的《指南2.0》有关AIGC的使用边界;1种期刊(占1.64%)未声明遵循任何AIGC政策,仅指出不能将AI作为署名作者,但可在论文写作中限制性使用AI。各机构对作者、编辑、审稿人和出版单位使用AIGC提出了具体规范,具体见表 1

表 1   我国医学期刊AIGC使用政策

行为主体要素遵循COPE政策遵循Elsevier政策遵循ICMJE政策遵循《指南2.0》政策遵循中华医学会杂志社政策
与作者相关Ⅰ-a×××××
Ⅰ-b
Ⅰ-c×
Ⅰ-d×
Ⅰ-e
Ⅰ-f
Ⅰ-g
Ⅰ-h
Ⅰ-i
Ⅰ-j
与编辑/同行评议专家有关Ⅱ-a
Ⅱ-b××
Ⅱ-c×××
Ⅱ-d
Ⅱ-e
Ⅱ-f
Ⅱ-g
Ⅲ-a
Ⅲ-b
与期刊/出版单位相关Ⅲ-c
Ⅲ-d
Ⅲ-e
Ⅲ-f

注:“×”表示不允许使用;“√”表示允许附加条件使用但需披露;“△”表示可根据期刊政策决定是否允许使用;“—”表示无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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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关于作者AIGC使用边界的政策已形成基本共识

表 1所示,61家制定AIGC使用政策的医学期刊均明确规定AIGC不具备作者资格,不得列为论文作者。然而,这些期刊普遍允许在特定条件下使用AIGC辅助文献收集、统计分析、文本撰写、语言润色与翻译、引文格式规范化整理与检查等工作,同时要求作者需对AIGC使用情况进行充分且准确的披露与声明。这与Science从“不允许使用任何大语言模型和人工工具”修改为“允许使用,但需要披露使用内容”的AIGC使用政策基本一致 [22]。在此基础上,部分医学期刊基于自身特点提出了更细化的AIGC使用规范。例如,中华医学会杂志社规定GenAI可用于研究过程中的文献检索、选题构思、关键词推荐等探索性用途,但所有涉及科学贡献或智力劳动的内容禁止使用GenAI [23];《暨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与医学版)》允许研究人员借助AIGC对实验数据或其他合理获取的数据进行基础数据分析和统计结果描述,但不能取代科研人员对数据的解释 [24];《中国组织工程研究》允许使用AIGC进行数据收集、分析及图形生成,但要求作者需在方法部分详细说明其使用情况,包括所使用的工具、版本和合适的提示词,使该方法可以被重复 [25]

2.2.2 涉及编辑/同行评议专家的AIGC使用边界政策存在差异

表 1所示,中国医学期刊涉及编辑/同行评审专家的AIGC使用边界政策较少,且不同主办单位对编辑或同行评审过程中是否可以使用AIGC存在差异与政策模糊。例如:中华医学会杂志社、Elsevier均明确规定在评审过程中禁止将文稿及补充材料上传到公开可用的GenAI平台,编辑与审稿人均不得使用GenAI或AIGC技术辅助论文规范化处理、提出审稿意见和论文修改,Elsevier还要求不能将评审报告上传至生成式AI;2024版ICMJE推荐提出“审稿指南应明确包含AI使用的指导”,要求评审者必须保证论文的机密性,禁止将论文上传到无法确保机密性的AI技术,审稿人必须在使用AI技术协助审核之前征得期刊的许可 [26]。《指南2.0》明确规定,评审员或审稿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未发表的手稿上传至AI工具,但对于编辑是否可以借助AIGC汇总和分类标注评审意见,或评审人员是否可以负责任地使用AIGC提取论文关键信息以审查或协助起草评审意见,则取决于评审委托方(期刊或出版社)的政策。[21]而COPE建议编辑、审稿人可在特定条件下使用GenAI辅助发布过程或工作流程,但需要明确告知,并强调论文的编辑决定不能仅取决于人工智能工具。[27]

2.2.3 涉及期刊/出版单位的AIGC使用边界政策有待完善

表 1所示,中国医学期刊已基本达成共识,允许作者在特定条件下使用AIGC技术,并要求作者按规定进行披露与声明。但不同期刊或出版单位对于如何披露、披露的内容及披露的位置尚未达成共识。《指南2.0》明确规定作者若在文章的任何部分使用AIGC,必须在方法或致谢部分公开透明且详细地描述使用者及人工智能技术或系统、使用日期和时间、文本中由AIGC编写或共同编写的部分、论文中因使用AIGC而产生的想法,并给出了参考的声明模板 [21];Elsevier则要求在方法部分披露AI工具的使用方法及其产品信息,强调需要在正文和参考文献间设置独立的部分,披露使用的AIGC工具名称和使用原因;而中华医学会杂志社要求在正文后、参考文献前或正文的方法学部分,披露GenAI的使用情况及其审查情况 [23]。本研究纳入的医学期刊均未对期刊封面设计、编校流程优化、学术知识传播、影响力评估及开放科学支持等环节是否可以使用AIGC进行详细说明。

3 完善医学期刊AIGC使用伦理政策的建议

综合上文提到的AIGC伦理规范、使用边界指南、行为规范指引,并结合国内医学期刊AIGC的使用情况,本研究建议医学期刊在出版伦理文件中确立统一的AIGC应用框架(见表 2),为医学期刊学术出版流程规范使用AIGC提供参考。

表 2   医学期刊学术出版与传播AIGC使用框架

应用环节应用场景不能使用可以使用有限使用限制条件
医学科学研究与论文撰写资料收集文献调研需人工核查确认其真实性和可靠性
医学概念解答需人工核查确保概念和资料有效、无偏
观点类资料调研
临床资料收集仔细核查确保真实可靠且不违反医学伦理原则
科学研究总结、归纳文献需阅读并验证AIGC提供的文献结论和参考文献的真实性
优化已形成的研究方案需对科研思路或优化方案进行评估、核验
辅助临床研究AIGC生成的建议须经研究人员或专业医生审核、确认
生成申报材料、中期报告和结题报告
数据分析统计方法建议和指导需判断方法的可行性
数据分析仅限辅助统计学处理,但不可取代研究人员分析
描述统计结果需基于真实数据描述结果,不可随意篡改、伪造、取舍
参数智能标注需进行验证和专业判断
数据解释
医学科学研究与论文撰写文字撰写产生研究假设、直接撰写整篇论文文本
辅助文字撰写以提高文本可读性和内容逻辑性
总结文献生成综述需与原始文献对比,确保方法、结果和结论正确,观点不存在偏见或遗漏
语言润色、翻译
图表制作辅助生成统计类图表
辅助生成实验类图像
辅助生成医学检查图像
引文整理引文格式规范化检查
引文自动化排序
引文自动生成需核对引文是否准确、可靠和相关
医学学术出版阶段作者署名
选题策划生成期刊选题建议应征得期刊出版单位同意,需经过选题论证
优化已有期刊选题
医学学术出版阶段同行评审作者回复评审意见需征得期刊同意,并对评审意见的回复承担全部责任
匹配、推荐同行评审专家需征得期刊同意,并核查评审专家是否真实存在、专家研究背景或与作者是否存在利益冲突问题
分类、汇总评审意见需征得期刊同意,且不得将评审报告上传至AIGC
评审专家提取论文关键信息需征得期刊同意,严格审核AIGC起草的评审意见,不得将未发表论文上传至AIGC,也不得直接用AIGC取代评审
协助评审专家起草评审意见
AIGC检测需要开展人工核验,其结果不宜作为唯一判别依据
期刊排版、编辑校对编辑校对:结构逻辑审查
编辑校对:语言规范化处理需征得期刊同意,不可单纯依靠AIGC决定,并强调医学研究人员、临床专家、医学编辑和科研单位伦理审查委员会等的主导作用
编辑校对:数据一致性核查
编辑校对:伦理合规审查
期刊排版未经三审三校,不可直接用于出版
数据存储/共享数据存储需征得科研管理单位和基金项目管理部门的同意
数据共享需征得数据所有者的同意
材料提交/存档不得用于伪造、篡改真实研究过程的各项记录
学术传播阶段期刊封面设计需人工审核确保符合出版规范和期刊主题
学术知识传播生成传播内容应加强内容审核,避免包含虚假、错误或夸大的内容
创新传播方式不得利用AI工具生成虚假学术活动或操纵宣传流量数据
扩宽传播渠道不得通过AIGC获取用户隐私数据和敏感数据分析用户行为,实现定向传播或歧视性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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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推荐AIGC技术的应用场景和使用行为框架

3.1.1 医学科学研究和论文撰写阶段

(1)数据收集。可运用AIGC收集与研究相关的文献,并进行分类和梳理,辅助归纳相关文献结论,为科研人员研究选题提供参考。研究人员应对AIGC提供的文献信息(含古医籍文献和已发表的参考文献)进行核查,确认其真实性和可靠性。在概念阐释和观点类文献资料调研中,可借助AIGC回答一些简单医学概念问题,提取文献中某些主题的观点,但研究人员应对AIGC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查,验证医学概念、观点类资料是否有效、无偏;在获得患者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可借助GenAI工具记录患者症状、现病史、既往史、辅助检查结果、随访情况等临床信息,但研究人员应验证其真实性且不违反医学伦理原则。

(2)启发研究思路与优化科研方案。在正确归纳总结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可利用AIGC辅助医学科研人员识别研究领域中的知识空白,以启发科研人员的研究思路;也可以借助AIGC对科研人员已有的研究方案进行评估与优化,降低科研的重复性与实验成本。但医学科研人员需对AIGC生成的科研思路或优化方案进行评估、核验。

(3)辅助临床研究。在患者知情同意且符合医学伦理原则的情况下,可应用GenAI对已收集的临床专科或慢性疾病病例、临床诊疗指南、专家共识等进行归纳总结,并结合患者既往史、四诊信息、临床医学检查等资料提供智能辅助诊断与治疗方案推荐,并辅助开展智能随访、满意度调查和出院后管理,以提高临床研究质量,但不得使用AIGC直接生成课题研究申报材料、中期报告和结题报告。AIGC辅助生成的诊断和诊疗建议需经执业医师审核、确认,并根据患者个体化特征进行调整,不可直接采用未经审核、确认的建议,也不可使用AIGC处理或共享患者的敏感医疗数据。

(4)统计分析。可在医学科研活动中产生或收集的实验数据、临床数据、医学辅助检查数据基础上,借助AIGC推荐合适的分析方法或对统计结果进行描述;或借助GenAI工具对科研资料(如医学影像)进行智能标注,帮助科研人员从海量科研数据中快速准确地识别数据规律或存在的问题,提升数据分析效率。但医学科研人员应审慎评估AIGC推荐分析方法的适用性,并进行适当验证和专业判断,不能直接采用AIGC取代研究人员对数据进行解读。

(5)文字撰写、语言润色和翻译。在论文撰写过程中,可利用AIGC辅助提高文本可读性和内容逻辑性,进行文字撰写、语言润色和多语种翻译,但不可利用AIGC生成研究假设、直接生成完整论文、分析数据或推导科学结论,应保证论文符合署名作者的写作特点;在科研管理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基于经过核实的文献资料生成文献综述内容,供科研人员参考。但科研人员应将AIGC生成的内容与原始资料进行对比,确保方法、结果和结论正确,观点客观且无政治偏差。

(6)图表制作。可根据真实科研过程采集的临床数据或实验数据特点和研究目的,通过AIGC推荐适宜的统计图表类型,辅助制图,直观展示数据结果。但不可借助AIGC伪造、篡改或选择性取舍原始研究数据、过程和结果等,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图、照片图、医学影像图(如X射线、心电图、脑电图、肌电图、超声图、PET-CT等)、病理图、实验类图像(如蛋白印迹图、组织细胞染色图、光谱数据图等)。

(7)引文整理。可借助AIGC按出版单位要求进行引文格式规范化检查与自动化排序,辅助作者规范引用文献。但禁止使用AIGC生成虚假文献,标注为AIGC的文献不得作为原始文献引用,确需引用时须特别说明。AIGC辅助引文整理时,作者应对引文和被引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需重点审核引文与研究内容的相关性及潜在的政治性差错。

3.1.2 医学学术出版阶段

(1)作者署名。不能将AIGC单独作为作者署名或列为成果共同完成人。

(2)期刊选题策划。在选题策划工作中,应根据出版单位的政策决定是否可以使用AIGC工具。若未明确禁止,编辑团队可借助AIGC在分析海量医学文献、临床试验数据等的基础上,识别特定医学领域的研究热点和新兴趋势,或发现潜在的研究空白及争议点,提出选题建议或对已经产生的选题进行优化。但在使用时应坚持以人为主导的原则,不可未经选题论证直接采用AIGC生成的选题。

(3)同行评审。在同行评审过程中,应根据评审委托方的政策决定是否可以使用AIGC工具。如果出版单位政策未明确禁止,作者、编辑及出版单位、同行评议专家可审慎使用AIGC。①作者可使用AIGC协助回复评审意见,但需对其回复内容承担全部责任。②编辑可负责任地使用AIGC对论文进行格式规范化处理,对评审意见进行汇总分类及标注,帮助作者快速理解评审意见,但作者与编辑均不得将评审报告上传至AIGC。③学术出版单位可于同行评审过程中引入AI辅助工具,运用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分析医学论文关键词、摘要和审稿人研究背景,匹配同行评审专家,为期刊编辑部推荐合适的候选评审专家名单,但需核查AIGC推荐的评审专家是否真实存在、其研究背景是否符合论文评审需要,以及是否与作者存在利益冲突问题。④同行评议专家可负责任地使用AIGC提取论文关键信息以审查或协助起草评审意见,但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未发表的论文上传至AI工具,或取代审稿人完成评审。审稿人需对AIGC起草的评审意见进行审核,确保评审意见准确、完整且公正地反映自己的专业观点。

(4)AIGC检测。学术出版单位可采用AIGC检测工具对投稿论文进行检测,协助编辑或同行评议专家发现投稿论文疑似AI生成文本及其位置,但AIGC检测结果不应作为唯一判别依据。

(5)期刊排版、编辑校对。期刊可借助AI工具定制符合出版规范的编排模板,在AIGC技术辅助下实现自动化排版、组刊,优化编校流程,提高期刊编排效率,但不可直接用于出版,仍需按要求完成“三审三校”流程。若出版单位及其主管、主办单位未明确禁止使用AIGC,期刊编辑可使用AIGC工具辅助进行语言规范化(包括但不限于语法与文字纠错、术语标准化、语言流畅度检查)、结构审查(如格式规范性、章节衔接检测等)、数据一致性核查(如图表—文本对照、前后数据一致性核查等)和参考文献规范性核查,在医学论文涉及的伦理合规审查(如研究伦理、利益冲突、隐私数据保护等审查)和专业内容验证(如临床诊断建议的有效性、诊疗方案建议的可行性、循证依据的可靠性核查等)中不可单纯依靠AIGC决定,仍需强调医学研究人员/临床专家与科研机构伦理审查委员会的主导作用。

(6)数据存储与共享及材料提交与存档。在科研管理部门或基金项目管理部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医学科研人员可借助GenAI工具完整且准确地保存和使用科研过程产生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及时且准确地记录研究过程、临床资料及实验数据。在获得数据所有者授权后,可借助GenAI实现科研数据开放共享,或将论文涉及的原始材料及AIGC辅助完成部分作为补充材料提交至学术出版单位,供编辑与同行评议专家评判验证;论文发表或出版后,科研人员可借助GenAI将研究涉及的实验记录、数据及临床资料等原始数据提交给科研管理部门存档。但不得将AIGC生成且未经核验的研究过程、实验记录及临床数据等原始材料直接存储与共享或提交与存档,也不能将AIGC用于伪造、篡改真实研究过程的各项记录。

3.1.3 医学学术传播阶段

(1)期刊封面设计。在期刊封面设计中,应根据出版单位的政策决定是否可以使用AIGC工具。若未明确禁止,期刊封面设计师可在AIGC辅助下,高效完成数据可视化、抽象艺术表达和科学场景渲染设计出多样化的期刊封面,或对已设计的期刊封面进行字体与版式调整、色彩优化,但不能直接使用AIGC制作的图片作为期刊封面,应安排专业人员进行人工审核,确保其符合出版规范、期刊特色和主题要求,同时还需评估其版权和知识产权风险。

(2)学术知识传播。在期刊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学术出版单位可在生成传播内容、创新传播方式、拓宽传播渠道时负责任地使用AIGC。①生成传播内容:在真实的期刊信息基础上借助AIGC生成新闻稿、社交媒体文案等,或将正式出版的学术内容进行智能“改写”(如论文智能导读、科普文本创作等),创造更多对读者有价值且可理解的内容和故事。②创新传播方式:可借助AIGC生成视频摘要、辅助视频剪辑、配乐及添加字幕,作为智能直播主持人(需声明AI身份)参与学术直播。③拓宽传播渠道:可借助AI工具分析公开的用户行为数据,优选传播平台和开展定向推送服务(如用户明确拒绝,则不得再次推送);根据用户需求,生成个性化推荐阅读清单。但AIGC辅助学术传播时,应加强对文本和视频内容(特别是涉及医学专业知识或科普内容)的审核,避免包含虚假、错误或夸大的内容;不能通过AIGC伪造医学专家身份或学者形象/配音或将虚拟场景作为真实影像;不能通过AIGC收集用户隐私数据和敏感数据(如种族、疾病史等)分析用户行为以实施定向传播或歧视性传播;也不能利用AI工具生成虚假学术活动或操纵宣传流量数据。

3.2 持续完善AIGC应用披露及声明政策

目前,国内外出版机构有关AIGC应用的披露和声明政策不统一,如披露要求存在差异;编辑、同行评议专家及出版单位对AIGC使用规范的透明度不足;AIGC的应用场景与边界、监督机制与惩戒措施尚不明确。因此,建议医学出版单位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论文撰写、出版及传播环节的AIGC审查与监管。同时,细化AIGC应用及披露政策。进一步完善针对作者、编辑、同行评议专家、学术传播者等不同行为主体的AIGC应用披露与声明政策,并细化不同行为主体在各类应用场景下的AIGC披露与声明模板。

声明模板内容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者(如医学研究人员、临床医生、论文作者、期刊编辑、同行评议专家、学术推广人员等)、学科领域(如临床医学、中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等)、场景(如研究设计、数据分析、论文撰写、出版核查、学术传播等)、使用目的、工具名称/版本、时间、具体过程及审查情况(如医学专业内容的审查情况、医学伦理与利益冲突声明、患者及授权人员的知情同意、患者隐私保护等)。

3.3 建立AIGC使用核查与监督体系以及不当使用行为的惩戒机制
3.3.1 行为主体应履行AIGC使用诚信承诺制度

应全面规范医学科研、学术出版与传播环节相关主体在使用AIGC时,履行科研诚信、科技与医学伦理、AIGC使用安全和主动披露与声明等职责,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约定AIGC规范使用义务和违约责任追究条款,作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相关主体在使用AIGC后应按照“自查清单要求”(涵盖AIGC具体应用场景及使用边界、披露声明完整性、AIGC内容审查、责任声明签署等)进行事前预防。

3.3.2 建立AIGC使用规范审核制度

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委托谁审核”的原则,将AIGC使用规范列为审核必要条件。医学学术出版单位应构建三级审查体系:技术初审(如AIGC检测工具筛查、声明完整性核查)、人工复审(如内容真实性核验、伦理合规性审查)及专家终审(争议内容提交学术委员会裁决),对不同行为主体使用AIGC的合规性进行动态审核与管控。

3.3.3 建立动态化监督和分级惩戒机制

建议学术出版单位通过技术手段(如定期对已发表论文/审稿中的论文AIGC内容回溯检测,发现未如实披露或不当使用案例)、举报机制(建立举报渠道,接受学界对疑似不当使用AIGC的论文提出质疑,并举证)与同行评审反馈(如审稿意见、编辑意见等)等途径识别AIGC不当使用行为。同时建立AIGC不当使用的分级惩戒机制。针对轻微不当使用AIGC的行为,要求相关行为主体限期补充声明,或发表勘误说明;针对严重不当使用AIGC的行为,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作者、同行评议专家或学术传播者等行为主体实施惩戒(如禁止作者投稿、审稿人参与审稿等),必要时发布撤稿声明,并通报行为主体所在机构及伦理委员会;针对恶意的系统性不当使用AIGC的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应通报国家相关科研诚信监督管理部门(如国家卫健委科技监督司等)以及基金项目管理部门(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等)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4 结语

本研究在调查《科技期刊世界影响力指数报告(2023)》收录的160种我国医学期刊有关AIGC出版伦理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指南2.0》《指引》相关规定和医学期刊实际,建议明确医学科研和论文撰写、学术出版和学术传播环节AIGC的应用场景和使用边界,完善AIGC使用披露和声明政策,建立AIGC使用核查监督体系与惩戒机制,以促进AIGC在医学科研和学术出版领域的规范化应用。但本研究主要从学术出版和传播的角度构建医学科研、学术出版和传播环节的AIGC应用参考框架,并未考虑不同科研机构或教学单位更为细化的AIGC使用规定,也未对以上环节所有可能的应用场景和潜在问题进行讨论。后续研究中,还需根据不同细分医学学科特点和监管行为主体的要求,探讨更细致的AIGC应用场景和使用边界,以促进AIGC在医学科研、学术出版与传播领域的规范应用。

(声明:在本文的准备过程中,作者使用了“Kimi”“DeepSeek”辅助收集医学类期刊的出版伦理政策,并利用“DeepSeek”优化中英文摘要的部分表述及中英文关键词。应用上述AIGC工具后,作者对内容进行了审查和编辑,并对论文内容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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