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简称AI)技术快速的发展,AI创作物的数量越来越多,涉及领域越来越广,探讨其版权保护是不可回避的问题。通过对AI创作物是否具有可版权性进行讨论,建议采用AI创作物监护人制度,采取有限制地赋予版权的策略。AI创作物监护人制度尊重绝大多数国家对知识产权立法精神,能够保护AI创作物的权利,维护学术传播过程中的伦理规范和社会秩序,也具备法律上的可能性。AI创作物监护人制度遵循责任和义务对应的原则,将以较小的社会成本和代价防范人工智能创作在出版传播过程中的失范,有效地化解AI创作物版权问题的疑难杂症。
邵松,乔监松. 基于学术出版伦理的AI创作物可版权性探讨[J]. 科技与出版, 2019, 38(3): 80-85.
http://kjycb.tsinghuajournals.com/CN/Y2019/V38/I3/80
Cited